《魏书》
官氏
百姓不能以自治,故立君以司牧;元首不可以独断,乃命臣以佐之。然则安海内,正国家,非一人之力也。书契已外,其事蔑闻,至于羲、轩、昊、顼之间,龙、火、鸟、人之职,颇可知矣。唐虞六十,夏商倍之,周过三百,是为大备。而秦、汉、魏、晋代有加减,罢置盛衰,随时适务。且国异政,家殊俗,设官命职,何常之有。帝王为治,礼乐不相沿;海内作家,物色非一用。其由来尚矣。
魏氏世君玄朔,远统(阙) 臣,掌事立司,各有号秩。及交好南夏,颇亦改创。昭成之即王位,已命燕凤为右长史,许谦为郎中令矣。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建国二年,初置左右近侍之职,无常员,或至百数,侍直禁中,传宣诏命。皆取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仪貌端严,机辩才干者应选。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孤监北部,子实君监南部,分民而治,若古之二伯焉。
太祖登国元年,因而不改,南北犹置大人,对治二部。是年置都统长,又置幢将及外朝大人官。其都统长领殿内之兵,直王宫;幢将员六人,主三郎卫士直宿禁中者自侍中巳下中散已上皆统之,外朝大人无常员,主受诏命外使,出入禁中,国有大丧大礼皆与参知,随所典焉。
皇始元年,始建曹省,备置百官,封拜五等,外职则刺史、太守、令长巳下有未备者,随而置之。
天兴元年十一月,诏吏部郎邓渊典官制,立爵品。
十二月,置八部大夫、散骑常侍、待诏管官。其八部大夫于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座,谓之八国。常侍、待诏侍直左右,出入王命。
二年三月,分尚书三十六曹及诸外署,凡置三百六十曹,令大夫主之。大夫各有属官,其有文簿,当曹敷奏,欲以省弹驳之烦。初令《五经》诸书各置博士,国子学生员三十人。
三年十月,置受恩、蒙养、长德、训士四官。受恩职比特进,无常员,有人则置,亲贵器望者为之。蒙养职比光禄大夫,无常员,取勤旧休闲者。长德职比中散大夫,无常员。训士职比谏议大夫,规讽时政,匡刺非违。又置仙人博士官,典煮炼百药。
四年七月,罢匈奴中郎将官,令诸部护军皆属大将军府。
九月,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
十二月,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
天赐元年八月,初置六谒官,准古六卿,其秩五品。属官有大夫,秩六品。大夫属官有元士,秩七品。元士属官有署令长,秩八品。令长属官有署丞,秩九品。
九月,减五等之爵,始分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号。皇子及异姓元功上勋者封王,宗室及始蕃王皆降为公,诸公降为侯,侯、子亦以此为差。于是封王者十人,公者二十二人,侯者七十九人,子者一百三人。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王第一品,公第二品,侯第三品,子第四品。又制散官五等:五品散官比三都尉,六品散官比议郎,七品散官比太中、中散、谏议三大夫,八品散官比郎中,九品散官比舍人。文官五品已下,才能秀异者总比之造士,亦有五等。武官五品已下堪任将帅者,亦有五等。若百官有阙者,则于中擢以补之。
初,帝欲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皆拟远古云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望。自余之官,义皆类此,咸有比況。又制诸州各署都尉以领兵。
十一月,以八国姓族难分,故国立大师、小师,令辩其宗党,品举人才。自八国以外,郡各自立师,职分如八国,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师,亦如州郡八国之仪。
十二月,诏始赐王、公、侯、子国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师,职比家丞,总统群隶。
二年二月,复罢尚书三十六曹,别置武归、修勤二职。武归比郎中,修勤比令史,分主省务。
二年正月,置内官员二十人,比侍中、常侍,迭直左右。
又制诸州置三刺史,刺史用品第六者,宗室一人,异姓二人,比古之上中下三大夫也。郡置三太守,用七品者,县置三令长,八品者。刺史、令长各之州县,以太守上有刺史,下有令长,虽置而未临民。自前功臣为州者征还京师,以爵归第,置散骑郎、猎郎、诸省令史、省事、典签等。
四年五月,增置侍官,侍直左右,出内诏命,取八国良家,代郡、上谷、广宁、雁门四郡民中年长有器望者充之。
永兴元年十一月,置骐驎官四十人,宿直殿省,比常侍、侍郎。
神瑞元年春,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置三属官,总理万机,故世号八公云。
泰常二年夏,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东、西、南、北部,皆以诸公为之。大人置三属官。
始光元年正月,置右民尚书。
神䴥元年三月,置左右仆射、左右丞、诸曹尚书十余人,各居别寺。
七月,诏诸征镇大将依品开府,以置佐吏。
延和元年三月,改代尹为万年尹,代令为万年令。后复。
真君五年正月,侍中、中书监、宜都王穆寿,司徒、东郡公崔浩,侍中、广平公张黎辅政,置通事四人。又选诸曹良吏,给事东宫。
正平元年七月,以诸曹吏多,减其员。
兴安二年正月,置驾部尚书、右士尚书。
太安三年五月,以诸部护军各为太守。
延兴二年五月,诏曰:“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出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五年九月,置监御曹。
太和二年五月,减置候职四百人,司察非违。
四年,省二部内部幢将。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员一百人,朝请员二百人。
十五年七月,置司仪官。
十二月,置侍中、黄门各四人,又置散骑常侍、侍郎,员各四人;通直散骑常侍、侍郎,员外散骑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骁游、五校、中大夫、散员士官。又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诸局监羽林、虎贲。
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子孙世袭军号。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袭爵而已。
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但不治。故为重于刺史。(疑)
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今列于左,勋品、流外位卑而不载矣。
(图表见原文)
太和十八年十二月,降车、骠将军,侍中,黄门秩,依魏晋旧事。
十九年八月,初置直齐、御仗左右武官。
二十三年,高祖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为永制。
太师 太傅 太保
右三师上公
王
大司马 大将军
右二大
太尉 司徒 司空
开国郡公
右第一品
仪同三司 开国县公 都督中外诸军事 诸开府 散公
右从第一品
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特进 尚书令 骠骑将军 车骑将军
(二将军加大者,位在都督中外之下。) 卫将军(加大者,位在太子太师之上。) 四征将军(加大者,位次卫大将军。) 诸将军加大者 左右光禄大夫 开国县侯
右第二品
尚书仆射(若并置左右,则左居其上,右居其下。) 中书监 司州牧 四镇将军(加大者,次卫将军。)
中军将军 镇军将军 抚军将军
右三将军
金紫光禄大夫 散侯
右从第二品
吏部尚书 四安将军 中领军 中护军(二军加将军,则去中,位次抚军。)
太常 光禄 卫尉
右三卿
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中书令 太子詹事 侍中 列曹尚书 四平将军
太仆 廷尉 大鸿胪 宗正 大司农 太府
右六卿
河南尹 上州刺史 秘书监 诸王师 左右卫将军 前、左、右、后将军光禄大夫(银青者。) 开国县伯
右第三品
散骑常侍 四方郎将 护匈奴、羌、戎、夷、蛮、越中郎将 国子祭酒 御史中尉 大长秋卿 将作大匠 征虏将军 二大、二公长史(若司徒置二长史,左在散骑常侍下,右在中庶子下。) 太子左右卫率 武卫将军 冠军将军 护羌、戎、夷、蛮、越校尉 太中大夫 辅国将军 中州刺史 龙骧将军 散伯
右从第三品
二大、二公司马
太常 光禄 卫尉
右三少卿
尚书吏部郎中 给事黄门待郎 太子中庶子 司空、皇子长史 太仆 廷尉大鸿胪 宗正 大司农 太府
右六少卿
中常侍 中尹 城门校尉 司空、皇子司马 从第一品将军 开府长史 骁骑将军 游击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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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将军 安远将军 平远将军 建义将军 建忠将军 建节将军 立义将军 立忠将军 立节将军 恢武将军 勇武将军 曜武将军 昭武将军 显武将军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司马 通直散骑常侍 司徒谘议参军事 中散大夫 下州刺史 上郡太守、内史、相 开国县子
右第四品
中坚将军 中垒将军 尚书左丞 二大、二公谘议参军事 司州别驾从事史第二品将军、始蕃王长史 太子家令 太子率更令 太子仆 中令侍郎 太子庶子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司马 前、左、右、后军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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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朔将军 建威将军 振威将军 奋威将军 扬威将军 广威将军 谏议大夫 尚书右丞 司空、皇子谘议参军事 司州治中从事史 左、右中郎将 建武将军 振武将军 奋武将军 扬武将军 广武将军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谘议参军事 散子
右从第四品
宁远将军 鹰扬将军 折冲将军 扬烈将军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长史二大、二公从事中郎 秘书丞 皇子友 国子博士 散骑侍郎 太子中舍人 员外散骑常侍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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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声校尉 越骑校尉 屯骑校尉 步军校尉 长水校尉 司空、皇子之开府从事中郎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谘议参军事 开府从事中郎 中郡太守、内史、相 开国县男
右第五品
伏波将军 陵江将军 平汉将军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长史 二大、二公掾属 著作郎 通直散骑常侍 太子洗马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谘议参军事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司马 奉车都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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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屯骑校尉 太子步兵校尉 太子翌军校尉 都水使者 司空、皇子之开府掾属 领、护长史 司马 归义侯 率义侯 顺义侯 朝服侯 轻车将军 威远将军 开府掾属 虎威将军 洛阳令 中给事中 散男
右从第五品
宣威将军 明威将军 从第三品将军长史 二大、二公主簿 二大、二公录事 皇子郎中令 司空主簿 司空、皇子录事参军事 从第三品将军司马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谘议参军事 二大、二公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皇子文学 治书侍御史 谒者仆射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录事参军 司空、皇子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 皇子功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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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郡丞 虎贲中郎将 羽林监 冗从仆射 附马都尉 廷尉正、监、评尚书郎中 中书舍人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功曹、记室、仓曹、户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 下郡太守、内史、相 上县令、相
右第六品
襄威将军 厉威将军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录事参军 二大、二公列曹参军事 给事中 太子门大夫 皇子大农 骑都尉 符玺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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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录事参军 皇子主簿 司空、皇子列曹参军事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主簿、列曹参军事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功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 太子舍人 三卿丞
右从第六品
威烈将军 威寇将军 威虏将军 威戎将军 威武将军 四品正从将军长史司马 二大、二公祭酒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录事参军 司空皇子之开府祭酒 武烈将军 武毅将军 武奋将军 王、公国郎中令 积弩将军 积射将军 员外散骑侍郎 皇子中尉 二大、二公参军事 二大、二公列曹行参军 开府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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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皇子参军事 司空、皇子列曹行参军 从第三品将军录事参军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主簿、列曹参军事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列曹行参军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功曹史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主簿、列曹参军事 二卫司马 讨寇将军 讨虏将军 讨难将军 讨夷将军 从第三品将军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 詹事丞 列卿丞 秘书郎中 著作佐郎 中县令、相
右第七品
荡寇将军 荡虏将军 荡难将军 荡逆将军 五品正从将军长史、司马 强弩将军 二大、二公行参军 司空、皇子行参军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列曹行参军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主簿、列曹参军事 第一品将军开府行参军 王、公国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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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学博士 皇子常侍 太常博士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参军事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列曹行参军 从第三品将军主簿、列曹参军事 四品正从将军录事、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 司州主簿 奉朝请 国子助教
右从第七品
殄寇将军 殄虏将军 殄难将军 殄夷将军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行参军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参军事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列曹行参军 四品正从将军主簿、列曹参军事 侯、伯国郎中令 司州西曹书佐 殿中将军 皇子侍郎 大长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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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史 协律郎 辨章郎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行参军 从第三品将军参军事 从第三品将军列曹行参军 五品正从将军录事、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 王、公国中尉 司州祭酒从事 下县令、相
右第八品
扫寇将军 扫虏将军 扫难将军 扫逆将军 司州议曹从事史 二大、二公长兼行参军 公车令 符节令 诸署令千(石已上者。) 中黄门令 门下录事尚书都令史 主书令史 殿中侍御史 中谒者仆射 中黄门冗从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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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门仆射 侯、伯国大农 司空、皇子长兼行参军 二大、二公长兼行参军皇子上、中、下将军 皇子中大夫 二率丞 四品正从将军列曹行参军 王、公国常侍 厉武将军 厉锋将军 虎牙将军 虎奋将军 五品正从将军主簿、列曹行参军 司州文学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长兼行参军 员外将军
右从第八品
旷野将军 横野将军 子、男国郎中令 太祝令 诸署令(六百石已上者) 中黄门 公主家令 皇子典书令 四门小学博士 律博士 校书郎 二大、二公参军督护 检校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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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国侍郎 侯、伯国中尉 谒者 太子三卿丞 五品正从将军列曹行参军 司空、皇子参军督护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长兼行参军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参军督护 殿中司马督
右第九品
偏将军 裨将军 太子厩长 监淮海津都尉 诸局都尉 皇子典祠令 皇子学官令 皇子典卫令 王公国上中下将军 王公国中大夫 诸署令(不满六百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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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参军督护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长兼行参军 太常、光禄、卫尉、领、护詹事功曹、五官 治礼郎 子、男国大农 小黄门 员外司马督
右从第九品
前世职次皆无从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别制也。
正始元年十一月,罢郡中正。
四年九月诏曰:“五校昔统营,位次于列卿,奉车都尉禁侍美官,显加通贵。世移时变,遂为冗职。既典名犹昔,宜有定员,并殿中二司马亦须有常数。今五校可各二十人,奉车都尉二十人,骑都尉六十人,殿中司马二百人,员外司马三百人。”
永平元年十二月,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怿等奏置小学博士员三千人。
二年正月,尚书令高肇奏,都水台请依旧二使者,参军事、谒者并录事、令史亦随事更立。韶曰:“使者置二,可如所奏。其下属司,唯须充事耳,亦何劳多也。参军、录事并更置一,谒者加二,令史依旧。”肇又奏诸州谘议、记室、户曹、刑狱、田曹、水曹、集曹、士曹参军悉并省之。
四年七月,诏改宗子羽林为宗士,其本秩付尚书计其资集,叙从七已下、从八已上官。
正光元年七月,置左、右卫将军各二人。
十二月,罢诸州中正,郡县定姓族,后复。
孝昌二年十月,诏宗士、庶子二官各增二百人。置望士队四百人,取肺府之族有武艺者。
孝庄初,以尔朱荣有扶翼之功,拜柱国大将军,位在丞相上;又拜大丞相、天柱大将军,增佐吏。又以太尉、上党王天穆为太宰,增佐吏。
永安二年,各诏复置司直十人,视五品,隶廷尉,复治御史检劾事。
普泰初,以尔朱世隆为仪同三司,位次上公。又侍中、黄门、武卫将军,并增置六人。
永安已后,远近多事,置京畿大都督,复立州都督,俱总军人。
天平四年夏,罢六州都督,悉隶京畿,其京畿大都督仍不改焉。立府置佐。
旧制:有大将军,不置太尉;有丞相,不置司徒。自正光已后,天下多事,勋贤并轨,乃俱置之。
武定二年十一月,有司奏:“齐献武王勋高德重,礼绝群辟。昔霍光陵邑亦置长、丞主陵,今请置长一人,丞一人,录事一人,户曹史一人,禁备史一人,侍一人,皆降帝陵官品一等。其侍依旧。”诏“可”。
七年三月,诏左右光禄大夫各置二人,金紫光禄大夫置四人,光禄大夫置四人,太中、中散各置六人。五月,又诏以四中郎将,世宗永平中权隶领军,今还属护军。
自古天子立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则以家与谥,官有世功,则有宦族,邑亦如之。姓则表其所由生,氏则记族所由出,其大略然也。至于或自所居,或以国号,或用官爵,或用事物,虽缘时不同,俱其义矣。魏氏本居朔壤,地远俗殊,赐姓命氏,其事不一,亦如长勺、尾氏、终葵之属也。初,安帝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自后兼并他国,各有本部,部中别族,为内姓焉。年世稍久,互以改易,兴衰存灭,间有之矣,今举其可知者。
献帝以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
次兄为普氏,后改为周氏。
次兄为拓拔氏,后改为长孙氏。
弟为达奚氏,后改为奚氏。
次弟为伊娄氏,后改为伊氏。
次弟为丘敦氏,后改为丘氏。
次弟为侯氏,后改为亥氏。
七族之兴,自此始也。
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后改为叔孙氏。
又命疏属曰车焜氏,后改为车氏。
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太和以前,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高祖革之,各以职司从事。
神元皇帝时,余部诸姓内入者。
丘穆陵氏,后改为穆氏。
步六孤氏,后改为陆氏。
贺赖氏,后改为贺氏。
独孤氏,后改为刘氏。
贺楼氏,后改为楼氏。
勿忸于氏,后改为于氏。
是连氏,后改为连氏。
仆兰氏,后改为仆氏。
若干氏,后改为苟氏。
拔列氏,后改为梁氏。
拨略氏,后改变为略氏。
若口引氏,后改为寇氏。
叱罗氏,后改为罗氏。
普陋茹氏,后改为茹氏。
贺葛氏,后改为葛氏。
是贲氏,后改为封氏。
阿伏于氏,后改为阿氏。
可地延氏,后改为延氏。
阿鹿桓氏,后改为鹿氏。
他骆拔氏,后改为骆氏。
薄奚氏,后改为薄氏。
乌丸氏,后改为桓氏。
素和氏,后改为和氏。
吐谷浑氏,依旧吐谷浑氏。
胡古口引氏,后改为侯氏。
贺若氏,依旧贺若氏。
谷浑氏,后改为浑氏。
匹娄氏,后改为娄氏。
俟力伐氏,后改为鲍氏。
吐伏卢氏,后改为卢氏。
牒云氏,后改为云氏。
是云氏,后改为是氏。
叱利氏,后改为利氏。
副吕氏,后改为副氏。
那氏,依旧那氏。
如罗氏,后改为如氏。
乞扶氏,后改为扶氏。
阿单氏,后改为单氏。
俟几氏,后改为几氏。
贺儿氏,后改为儿氏。
吐奚氏,后改为古氏。
出连氏,后改为毕氏。
庾氏,依旧庾氏。
贺拔氏,后改为何氏。
叱吕氏,后改为吕氏。
莫那娄氏,后改为莫氏。
奚斗卢氏,后改为索卢氏。
莫芦氏,后改为芦氏。
出大汗氏,后改为韩氏。
没路真氏,后改为路氏。
扈地于氏,后改为扈氏。
莫舆氏,后改为舆氏。
纥干氏,后改为干氏。
俟伏斤氏,后改为伏氏。
是楼氏,后改为高氏。
尸突氏,后改为屈氏。
沓卢氏,后改为沓氏。
嗢石兰氏,后改为石氏。
解枇氏,后改为解氏。
奇斤氏,后改为奇氏。
须卜氏,后改为卜氏。
丘林氏,后改为林氏。
大莫干氏,后改为郃氏。
尔绵氏,后改为绵氏。
盖楼氏,后改为盖氏。
素黎氏,后改为黎氏。
渴单氏,后改为单氏。
壹斗眷氏,后改为明氏。
叱门氏,后改为门氏。
宿六斤氏,后改为宿氏。
馥邗氏,后改为邗氏。
土难氏,后改为山氏。
屋引氏,后改为房氏。
树洛于氏,后改为树氏。
乙弗氏,后改为乙氏。
东方宇文、慕容氏,即宣帝时东部,此二部最为强盛,别自有传。
南方有茂眷氏,后改为茂氏。
宥连氏,后改为云氏。
次南有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
侯莫陈氏,后改为陈氏。
库狄氏,后改为狄氏。
太洛稽氏,后改为稽氏。
柯拔氏,后改为柯氏。
西方尉迟氏,后改为尉氏。
步鹿根氏,后改为步氏。
破多罗氏,后改为潘氏。
叱干氏,后改为薛氏。
俟奴氏,后改为俟氏。
辗迟氏,后改为展氏。
费连氏,后改为费氏。
其连氏,后改为綦氏。
去斤氏,后改为艾氏。
渴侯氏,后改为缑氏。
叱卢氏,后改为祝氏。
和稽氏,后改为缓氏。
冤赖氏,后改为就氏。
嗢盆氏,后改为温氏。
达勃氏,后改为褒氏。
独孤浑氏,后改为杜氏。
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而尉迟已下不及贺兰诸部氏。
北方贺兰,后改为贺氏。
郁都甄氏,后改为甄氏。
纥奚氏,后改为嵇氏。
越勒氏,后改为越氏。
叱奴氏,后改为狼氏。
渴烛浑氏,后改为味氏。
库褥官氏,后改为库氏。
乌洛兰氏,后为兰氏。
一那蒌氏,后改为蒌氏。
羽弗氏,后改为羽氏。
凡此四方诸部,岁时朝贡,登国初,太祖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
太和十九年,诏曰:“代人请胄,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混然未分。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随时渐铨。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自此以外,应班士流者,寻续别敕。原出朔土,旧为部落大人,而自皇始已来,有三世官在给事已上,及州刺史、镇大将,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职官三世尚书已上,及品登王公而中间不降官绪,亦为姓。诸部落大人之后,而皇始已来官不及前列,而有三世为中散、监已上,外为太守、子都,品登子男者为族。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有令已上,外为副将、子都、太守,品登侯已上者,亦为族。凡此姓族之支亲,与其身有緦麻服已内,微有一二世官者,虽不全充美例,亦入姓族;五世已外,则各自计之,不蒙宗人之荫也。虽緦麻而三世官不至姓班,有族官则入族官,无族官则不入姓族之例也。凡此定姓族者,皆具列由来,直拟姓族以呈闻,朕当决姓族之首末。其此诸状,皆须问宗族,列疑明同,然后勾其旧籍,审其官宦,有实则奏,不得轻信其言,虚长侥伪。不实者,诉人皆加‘传旨问而诈不以实’之坐,选官依‘职事答问不以实’之条。令司空公穆亮、领军将军元俨、中护军广阳王嘉、尚书陆琇等详定北人姓,务今平均。随所了者,三月一列簿帐,送门下以闻。”于是升降区别矣。
世宗世,代人犹以姓族辞讼,又使尚书于忠、尚书元匡、侍中穆绍、尚书元长等量定之。
百姓不能以自治,故立君以司牧;元首不可以独断,乃命臣以佐之。然则安海内,正国家,非一人之力也。书契已外,其事蔑闻,至于羲、轩、昊、顼之间,龙、火、鸟、人之职,颇可知矣。唐虞六十,夏商倍之,周过三百,是为大备。而秦、汉、魏、晋代有加减,罢置盛衰,随时适务。且国异政,家殊俗,设官命职,何常之有。帝王为治,礼乐不相沿;海内作家,物色非一用。其由来尚矣。
魏氏世君玄朔,远统
太祖登国元年,因而不改,南北犹置大人,对治二部。是年置都统长,又置幢将及外朝大人官。其都统长领殿内之兵,直王宫;幢将员六人,主三郎卫士直宿禁中者自侍中巳下中散已上皆统之,外朝大人无常员,主受诏命外使,出入禁中,国有大丧大礼皆与参知,随所典焉。
皇始元年,始建曹省,备置百官,封拜五等,外职则刺史、太守、令长巳下有未备者,随而置之。
天兴元年十一月,诏吏部郎邓渊典官制,立爵品。
十二月,置八部大夫、散骑常侍、待诏管官。其八部大夫于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座,谓之八国。常侍、待诏侍直左右,出入王命。
二年三月,分尚书三十六曹及诸外署,凡置三百六十曹,令大夫主之。大夫各有属官,其有文簿,当曹敷奏,欲以省弹驳之烦。初令《五经》诸书各置博士,国子学生员三十人。
三年十月,置受恩、蒙养、长德、训士四官。受恩职比特进,无常员,有人则置,亲贵器望者为之。蒙养职比光禄大夫,无常员,取勤旧休闲者。长德职比中散大夫,无常员。训士职比谏议大夫,规讽时政,匡刺非违。又置仙人博士官,典煮炼百药。
四年七月,罢匈奴中郎将官,令诸部护军皆属大将军府。
九月,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
十二月,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
天赐元年八月,初置六谒官,准古六卿,其秩五品。属官有大夫,秩六品。大夫属官有元士,秩七品。元士属官有署令长,秩八品。令长属官有署丞,秩九品。
九月,减五等之爵,始分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号。皇子及异姓元功上勋者封王,宗室及始蕃王皆降为公,诸公降为侯,侯、子亦以此为差。于是封王者十人,公者二十二人,侯者七十九人,子者一百三人。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王第一品,公第二品,侯第三品,子第四品。又制散官五等:五品散官比三都尉,六品散官比议郎,七品散官比太中、中散、谏议三大夫,八品散官比郎中,九品散官比舍人。文官五品已下,才能秀异者总比之造士,亦有五等。武官五品已下堪任将帅者,亦有五等。若百官有阙者,则于中擢以补之。
初,帝欲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皆拟远古云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望。自余之官,义皆类此,咸有比況。又制诸州各署都尉以领兵。
十一月,以八国姓族难分,故国立大师、小师,令辩其宗党,品举人才。自八国以外,郡各自立师,职分如八国,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师,亦如州郡八国之仪。
十二月,诏始赐王、公、侯、子国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师,职比家丞,总统群隶。
二年二月,复罢尚书三十六曹,别置武归、修勤二职。武归比郎中,修勤比令史,分主省务。
二年正月,置内官员二十人,比侍中、常侍,迭直左右。
又制诸州置三刺史,刺史用品第六者,宗室一人,异姓二人,比古之上中下三大夫也。郡置三太守,用七品者,县置三令长,八品者。刺史、令长各之州县,以太守上有刺史,下有令长,虽置而未临民。自前功臣为州者征还京师,以爵归第,置散骑郎、猎郎、诸省令史、省事、典签等。
四年五月,增置侍官,侍直左右,出内诏命,取八国良家,代郡、上谷、广宁、雁门四郡民中年长有器望者充之。
永兴元年十一月,置骐驎官四十人,宿直殿省,比常侍、侍郎。
神瑞元年春,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置三属官,总理万机,故世号八公云。
泰常二年夏,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东、西、南、北部,皆以诸公为之。大人置三属官。
始光元年正月,置右民尚书。
神䴥元年三月,置左右仆射、左右丞、诸曹尚书十余人,各居别寺。
七月,诏诸征镇大将依品开府,以置佐吏。
延和元年三月,改代尹为万年尹,代令为万年令。后复。
真君五年正月,侍中、中书监、宜都王穆寿,司徒、东郡公崔浩,侍中、广平公张黎辅政,置通事四人。又选诸曹良吏,给事东宫。
正平元年七月,以诸曹吏多,减其员。
兴安二年正月,置驾部尚书、右士尚书。
太安三年五月,以诸部护军各为太守。
延兴二年五月,诏曰:“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出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
四年二月,置外牧官。
五年九月,置监御曹。
太和二年五月,减置候职四百人,司察非违。
四年,省二部内部幢将。
十一年八月,置散官员一百人,朝请员二百人。
十五年七月,置司仪官。
十二月,置侍中、黄门各四人,又置散骑常侍、侍郎,员各四人;通直散骑常侍、侍郎,员外散骑常侍、侍郎,各六人。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覆育少卿官。又置光爵、骁游、五校、中大夫、散员士官。又置侍官一百二十人。改立诸局监羽林、虎贲。
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子孙世袭军号。十六年,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袭爵而已。
旧制,缘边皆置镇都大将,统兵备御,与刺史同。城隍、仓库皆镇将主之,但不治。故为重于刺史。
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于令,今列于左,勋品、流外位卑而不载矣。
太和十八年十二月,降车、骠将军,侍中,黄门秩,依魏晋旧事。
十九年八月,初置直齐、御仗左右武官。
二十三年,高祖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为永制。
太师 太傅 太保
右三师上公
王
大司马 大将军
右二大
太尉 司徒 司空
开国郡公
右第一品
仪同三司 开国县公 都督中外诸军事 诸开府 散公
右从第一品
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特进 尚书令 骠骑将军 车骑将军
右第二品
尚书仆射
中军将军 镇军将军 抚军将军
右三将军
金紫光禄大夫 散侯
右从第二品
吏部尚书 四安将军 中领军 中护军
太常 光禄 卫尉
右三卿
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中书令 太子詹事 侍中 列曹尚书 四平将军
太仆 廷尉 大鸿胪 宗正 大司农 太府
右六卿
河南尹 上州刺史 秘书监 诸王师 左右卫将军 前、左、右、后将军光禄大夫
右第三品
散骑常侍 四方郎将 护匈奴、羌、戎、夷、蛮、越中郎将 国子祭酒 御史中尉 大长秋卿 将作大匠 征虏将军 二大、二公长史
右从第三品
二大、二公司马
太常 光禄 卫尉
右三少卿
尚书吏部郎中 给事黄门待郎 太子中庶子 司空、皇子长史 太仆 廷尉大鸿胪 宗正 大司农 太府
右六少卿
中常侍 中尹 城门校尉 司空、皇子司马 从第一品将军 开府长史 骁骑将军 游击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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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将军 安远将军 平远将军 建义将军 建忠将军 建节将军 立义将军 立忠将军 立节将军 恢武将军 勇武将军 曜武将军 昭武将军 显武将军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司马 通直散骑常侍 司徒谘议参军事 中散大夫 下州刺史 上郡太守、内史、相 开国县子
右第四品
中坚将军 中垒将军 尚书左丞 二大、二公谘议参军事 司州别驾从事史第二品将军、始蕃王长史 太子家令 太子率更令 太子仆 中令侍郎 太子庶子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司马 前、左、右、后军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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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朔将军 建威将军 振威将军 奋威将军 扬威将军 广威将军 谏议大夫 尚书右丞 司空、皇子谘议参军事 司州治中从事史 左、右中郎将 建武将军 振武将军 奋武将军 扬武将军 广武将军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谘议参军事 散子
右从第四品
宁远将军 鹰扬将军 折冲将军 扬烈将军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长史二大、二公从事中郎 秘书丞 皇子友 国子博士 散骑侍郎 太子中舍人 员外散骑常侍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司马
以前上阶
射声校尉 越骑校尉 屯骑校尉 步军校尉 长水校尉 司空、皇子之开府从事中郎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谘议参军事 开府从事中郎 中郡太守、内史、相 开国县男
右第五品
伏波将军 陵江将军 平汉将军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长史 二大、二公掾属 著作郎 通直散骑常侍 太子洗马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谘议参军事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司马 奉车都尉
以前上阶
太子屯骑校尉 太子步兵校尉 太子翌军校尉 都水使者 司空、皇子之开府掾属 领、护长史 司马 归义侯 率义侯 顺义侯 朝服侯 轻车将军 威远将军 开府掾属 虎威将军 洛阳令 中给事中 散男
右从第五品
宣威将军 明威将军 从第三品将军长史 二大、二公主簿 二大、二公录事 皇子郎中令 司空主簿 司空、皇子录事参军事 从第三品将军司马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谘议参军事 二大、二公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皇子文学 治书侍御史 谒者仆射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录事参军 司空、皇子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 皇子功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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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郡丞 虎贲中郎将 羽林监 冗从仆射 附马都尉 廷尉正、监、评尚书郎中 中书舍人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功曹、记室、仓曹、户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 下郡太守、内史、相 上县令、相
右第六品
襄威将军 厉威将军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录事参军 二大、二公列曹参军事 给事中 太子门大夫 皇子大农 骑都尉 符玺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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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录事参军 皇子主簿 司空、皇子列曹参军事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主簿、列曹参军事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功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 太子舍人 三卿丞
右从第六品
威烈将军 威寇将军 威虏将军 威戎将军 威武将军 四品正从将军长史司马 二大、二公祭酒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录事参军 司空皇子之开府祭酒 武烈将军 武毅将军 武奋将军 王、公国郎中令 积弩将军 积射将军 员外散骑侍郎 皇子中尉 二大、二公参军事 二大、二公列曹行参军 开府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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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皇子参军事 司空、皇子列曹行参军 从第三品将军录事参军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主簿、列曹参军事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列曹行参军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功曹史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主簿、列曹参军事 二卫司马 讨寇将军 讨虏将军 讨难将军 讨夷将军 从第三品将军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 詹事丞 列卿丞 秘书郎中 著作佐郎 中县令、相
右第七品
荡寇将军 荡虏将军 荡难将军 荡逆将军 五品正从将军长史、司马 强弩将军 二大、二公行参军 司空、皇子行参军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列曹行参军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主簿、列曹参军事 第一品将军开府行参军 王、公国大农
以前上阶
太学博士 皇子常侍 太常博士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参军事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列曹行参军 从第三品将军主簿、列曹参军事 四品正从将军录事、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 司州主簿 奉朝请 国子助教
右从第七品
殄寇将军 殄虏将军 殄难将军 殄夷将军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行参军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参军事 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列曹行参军 四品正从将军主簿、列曹参军事 侯、伯国郎中令 司州西曹书佐 殿中将军 皇子侍郎 大长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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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史 协律郎 辨章郎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行参军 从第三品将军参军事 从第三品将军列曹行参军 五品正从将军录事、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 王、公国中尉 司州祭酒从事 下县令、相
右第八品
扫寇将军 扫虏将军 扫难将军 扫逆将军 司州议曹从事史 二大、二公长兼行参军 公车令 符节令 诸署令千
以前上阶
宫门仆射 侯、伯国大农 司空、皇子长兼行参军 二大、二公长兼行参军皇子上、中、下将军 皇子中大夫 二率丞 四品正从将军列曹行参军 王、公国常侍 厉武将军 厉锋将军 虎牙将军 虎奋将军 五品正从将军主簿、列曹行参军 司州文学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长兼行参军 员外将军
右从第八品
旷野将军 横野将军 子、男国郎中令 太祝令 诸署令
以前上阶
王、公国侍郎 侯、伯国中尉 谒者 太子三卿丞 五品正从将军列曹行参军 司空、皇子参军督护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长兼行参军 从第一品将军、开府参军督护 殿中司马督
右第九品
偏将军 裨将军 太子厩长 监淮海津都尉 诸局都尉 皇子典祠令 皇子学官令 皇子典卫令 王公国上中下将军 王公国中大夫 诸署令
以前上阶
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参军督护 从第二品将军、二蕃王长兼行参军 太常、光禄、卫尉、领、护詹事功曹、五官 治礼郎 子、男国大农 小黄门 员外司马督
右从第九品
前世职次皆无从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别制也。
正始元年十一月,罢郡中正。
四年九月诏曰:“五校昔统营,位次于列卿,奉车都尉禁侍美官,显加通贵。世移时变,遂为冗职。既典名犹昔,宜有定员,并殿中二司马亦须有常数。今五校可各二十人,奉车都尉二十人,骑都尉六十人,殿中司马二百人,员外司马三百人。”
永平元年十二月,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怿等奏置小学博士员三千人。
二年正月,尚书令高肇奏,都水台请依旧二使者,参军事、谒者并录事、令史亦随事更立。韶曰:“使者置二,可如所奏。其下属司,唯须充事耳,亦何劳多也。参军、录事并更置一,谒者加二,令史依旧。”肇又奏诸州谘议、记室、户曹、刑狱、田曹、水曹、集曹、士曹参军悉并省之。
四年七月,诏改宗子羽林为宗士,其本秩付尚书计其资集,叙从七已下、从八已上官。
正光元年七月,置左、右卫将军各二人。
十二月,罢诸州中正,郡县定姓族,后复。
孝昌二年十月,诏宗士、庶子二官各增二百人。置望士队四百人,取肺府之族有武艺者。
孝庄初,以尔朱荣有扶翼之功,拜柱国大将军,位在丞相上;又拜大丞相、天柱大将军,增佐吏。又以太尉、上党王天穆为太宰,增佐吏。
永安二年,各诏复置司直十人,视五品,隶廷尉,复治御史检劾事。
普泰初,以尔朱世隆为仪同三司,位次上公。又侍中、黄门、武卫将军,并增置六人。
永安已后,远近多事,置京畿大都督,复立州都督,俱总军人。
天平四年夏,罢六州都督,悉隶京畿,其京畿大都督仍不改焉。立府置佐。
旧制:有大将军,不置太尉;有丞相,不置司徒。自正光已后,天下多事,勋贤并轨,乃俱置之。
武定二年十一月,有司奏:“齐献武王勋高德重,礼绝群辟。昔霍光陵邑亦置长、丞主陵,今请置长一人,丞一人,录事一人,户曹史一人,禁备史一人,侍一人,皆降帝陵官品一等。其侍依旧。”诏“可”。
七年三月,诏左右光禄大夫各置二人,金紫光禄大夫置四人,光禄大夫置四人,太中、中散各置六人。五月,又诏以四中郎将,世宗永平中权隶领军,今还属护军。
自古天子立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则以家与谥,官有世功,则有宦族,邑亦如之。姓则表其所由生,氏则记族所由出,其大略然也。至于或自所居,或以国号,或用官爵,或用事物,虽缘时不同,俱其义矣。魏氏本居朔壤,地远俗殊,赐姓命氏,其事不一,亦如长勺、尾氏、终葵之属也。初,安帝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自后兼并他国,各有本部,部中别族,为内姓焉。年世稍久,互以改易,兴衰存灭,间有之矣,今举其可知者。
献帝以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
次兄为普氏,后改为周氏。
次兄为拓拔氏,后改为长孙氏。
弟为达奚氏,后改为奚氏。
次弟为伊娄氏,后改为伊氏。
次弟为丘敦氏,后改为丘氏。
次弟为侯氏,后改为亥氏。
七族之兴,自此始也。
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后改为叔孙氏。
又命疏属曰车焜氏,后改为车氏。
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太和以前,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高祖革之,各以职司从事。
神元皇帝时,余部诸姓内入者。
丘穆陵氏,后改为穆氏。
步六孤氏,后改为陆氏。
贺赖氏,后改为贺氏。
独孤氏,后改为刘氏。
贺楼氏,后改为楼氏。
勿忸于氏,后改为于氏。
是连氏,后改为连氏。
仆兰氏,后改为仆氏。
若干氏,后改为苟氏。
拔列氏,后改为梁氏。
拨略氏,后改变为略氏。
若口引氏,后改为寇氏。
叱罗氏,后改为罗氏。
普陋茹氏,后改为茹氏。
贺葛氏,后改为葛氏。
是贲氏,后改为封氏。
阿伏于氏,后改为阿氏。
可地延氏,后改为延氏。
阿鹿桓氏,后改为鹿氏。
他骆拔氏,后改为骆氏。
薄奚氏,后改为薄氏。
乌丸氏,后改为桓氏。
素和氏,后改为和氏。
吐谷浑氏,依旧吐谷浑氏。
胡古口引氏,后改为侯氏。
贺若氏,依旧贺若氏。
谷浑氏,后改为浑氏。
匹娄氏,后改为娄氏。
俟力伐氏,后改为鲍氏。
吐伏卢氏,后改为卢氏。
牒云氏,后改为云氏。
是云氏,后改为是氏。
叱利氏,后改为利氏。
副吕氏,后改为副氏。
那氏,依旧那氏。
如罗氏,后改为如氏。
乞扶氏,后改为扶氏。
阿单氏,后改为单氏。
俟几氏,后改为几氏。
贺儿氏,后改为儿氏。
吐奚氏,后改为古氏。
出连氏,后改为毕氏。
庾氏,依旧庾氏。
贺拔氏,后改为何氏。
叱吕氏,后改为吕氏。
莫那娄氏,后改为莫氏。
奚斗卢氏,后改为索卢氏。
莫芦氏,后改为芦氏。
出大汗氏,后改为韩氏。
没路真氏,后改为路氏。
扈地于氏,后改为扈氏。
莫舆氏,后改为舆氏。
纥干氏,后改为干氏。
俟伏斤氏,后改为伏氏。
是楼氏,后改为高氏。
尸突氏,后改为屈氏。
沓卢氏,后改为沓氏。
嗢石兰氏,后改为石氏。
解枇氏,后改为解氏。
奇斤氏,后改为奇氏。
须卜氏,后改为卜氏。
丘林氏,后改为林氏。
大莫干氏,后改为郃氏。
尔绵氏,后改为绵氏。
盖楼氏,后改为盖氏。
素黎氏,后改为黎氏。
渴单氏,后改为单氏。
壹斗眷氏,后改为明氏。
叱门氏,后改为门氏。
宿六斤氏,后改为宿氏。
馥邗氏,后改为邗氏。
土难氏,后改为山氏。
屋引氏,后改为房氏。
树洛于氏,后改为树氏。
乙弗氏,后改为乙氏。
东方宇文、慕容氏,即宣帝时东部,此二部最为强盛,别自有传。
南方有茂眷氏,后改为茂氏。
宥连氏,后改为云氏。
次南有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
侯莫陈氏,后改为陈氏。
库狄氏,后改为狄氏。
太洛稽氏,后改为稽氏。
柯拔氏,后改为柯氏。
西方尉迟氏,后改为尉氏。
步鹿根氏,后改为步氏。
破多罗氏,后改为潘氏。
叱干氏,后改为薛氏。
俟奴氏,后改为俟氏。
辗迟氏,后改为展氏。
费连氏,后改为费氏。
其连氏,后改为綦氏。
去斤氏,后改为艾氏。
渴侯氏,后改为缑氏。
叱卢氏,后改为祝氏。
和稽氏,后改为缓氏。
冤赖氏,后改为就氏。
嗢盆氏,后改为温氏。
达勃氏,后改为褒氏。
独孤浑氏,后改为杜氏。
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而尉迟已下不及贺兰诸部氏。
北方贺兰,后改为贺氏。
郁都甄氏,后改为甄氏。
纥奚氏,后改为嵇氏。
越勒氏,后改为越氏。
叱奴氏,后改为狼氏。
渴烛浑氏,后改为味氏。
库褥官氏,后改为库氏。
乌洛兰氏,后为兰氏。
一那蒌氏,后改为蒌氏。
羽弗氏,后改为羽氏。
凡此四方诸部,岁时朝贡,登国初,太祖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
太和十九年,诏曰:“代人请胄,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混然未分。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且宜甄擢,随时渐铨。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自此以外,应班士流者,寻续别敕。原出朔土,旧为部落大人,而自皇始已来,有三世官在给事已上,及州刺史、镇大将,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职官三世尚书已上,及品登王公而中间不降官绪,亦为姓。诸部落大人之后,而皇始已来官不及前列,而有三世为中散、监已上,外为太守、子都,品登子男者为族。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有令已上,外为副将、子都、太守,品登侯已上者,亦为族。凡此姓族之支亲,与其身有緦麻服已内,微有一二世官者,虽不全充美例,亦入姓族;五世已外,则各自计之,不蒙宗人之荫也。虽緦麻而三世官不至姓班,有族官则入族官,无族官则不入姓族之例也。凡此定姓族者,皆具列由来,直拟姓族以呈闻,朕当决姓族之首末。其此诸状,皆须问宗族,列疑明同,然后勾其旧籍,审其官宦,有实则奏,不得轻信其言,虚长侥伪。不实者,诉人皆加‘传旨问而诈不以实’之坐,选官依‘职事答问不以实’之条。令司空公穆亮、领军将军元俨、中护军广阳王嘉、尚书陆琇等详定北人姓,务今平均。随所了者,三月一列簿帐,送门下以闻。”于是升降区别矣。
世宗世,代人犹以姓族辞讼,又使尚书于忠、尚书元匡、侍中穆绍、尚书元长等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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