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旧唐书资治通鉴我的字典
《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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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一百一十三 孟简 胡证 崔元略(崔铉 崔沆 崔元受 崔元式 崔元儒) 杜元颖 崔弘礼 李虞仲 王质 卢简辞(卢纶 卢简能 卢弘正 卢简求 卢知猷 卢嗣业 卢汝弼)

崔元略传

  崔元略,博陵人。祖父崔浑之。父崔儆,贞元间官至尚书左丞。崔元略应举进士,历任使府佐吏。元和八年(813),拜殿中侍御史。十二年(817),调任刑部郎中、知台杂事,又擢升拜御史中丞。元和十三年(818),因李夷简自西川应召拜御史大夫,于是命崔元略留在门下省任职。不久授京兆府少尹、知府事,依例赐紫服金鱼袋。数月后,正式拜京兆尹。次年,改任左散骑常侍。

  穆宗即位,命崔元略出使党项宣抚,他借病推辞不行,出任黔南观察使、兼御史中丞。起初,崔元略受命出使党项,认为是宰臣挟私怨排斥自己,颇有怨言。宰相崔相启奏道:“日前因圣上极意安抚党项,遂差崔元略为使前往,他受命之后,深以为苦而不乐于前去,言辞之间,颇失体统。岂能身受重恩,不思报效,只要于己不利,便不肯行。必须略加惩罚,以整肃百官,请让崔元略出任黔中观察使。”先前,崔植任吏部郎中,崔元略任刑部郎中知杂。当时御史中丞调任京兆尹,舆论认为崔植有希望入御史台。崔元略因此事入阁,妄称崔植失仪,命御史弹劾他。此时二人皆拟进升中丞,结果诏令只授崔元略一人,崔植深为记恨。及至崔植为相,崔元略受命以左散骑常侍身份出使党项,他认为崔植排斥自己,称病推辞不往,被谪降出京。一年后,转任鄂州刺史、鄂岳都团练观察使。长庆四年(824),入朝任大理卿。

  敬宗即位,崔元略再度任京兆尹,不久兼御史大夫。因误征京师地区已经赦免的放缗钱一万七千贯,被侍御史萧澈弹劾。诏令刑部郎中赵元亮、大理正元从质、侍御史温造充任三司复查。崔元略因有人背后相助,只被削职兼大夫。先前,崔元略有做宰相的希望,及至这事发生,希望便很小了。宝历元年(825),调任户部侍郎。舆论认为崔元略领掌管户口疆域之重任,出于朝廷宣旨授职。此时谏官有奏疏,指名陈说内常侍崔潭峻正当权宠,崔元略像对待叔伯一样侍奉他,所以虽遭弹劾,而能很快升迁要职。崔元略亦上章自辩,且说:“日前府县分条奏疏,谏官举报弹劾,臣孤立无援,毁谤更烈,没想到诏令出圣主慈心,恩泽降于意料之外。臣处尚书省重位,列左户清贵官职,岂是臣平庸无知,自己敢于揽此职任。天子慈心所择,虽然臣因沐殊恩而惊惶;众口指责为臣,乃至妄生仗恃人缘之说法。”诏令答复道:“朕所命职官,岂非秉公挑选?卿能称职,何惧人言!”然而崔元略终究不能逃脱父事崔潭峻之丑名。宝历二年(826)四月,京兆府因崔元略先前为尹之日充当桥道使,造东渭桥时,被本府典吏郑位、判官郑复虚报物价,抬价供给用料,不偿付佣工力资,任意克扣工匠费用,计获赃款二万一千七百零九贯。敕书说:“崔元略不能约束下级,属于怠职,罚一月俸禄及料钱。”当时刘栖楚自任京兆尹以来,有凯觎相位之心。崔元略正处于他的对手之位,又经常出入裴度宅第。刘栖楚担心他妨碍自己,立意用计搞垮他,于是趁审察修建皇陵时所费钱物之机诬陷他。

  大和三年(829),调任户部尚书。四年(830),判度支。五年(831),检校吏部尚书。出任东都留守、京畿汝州等处防御使。这年,又调任滑州刺史、义成军节度使。十二月去世,停朝三日,追赠尚书左仆射。

  崔元略之子名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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