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后汉书资治通鉴我的字典
《后汉书》南朝宋·范烨撰 唐·李贤注
目录首卷上一卷下一卷末卷
卷一百一十一 列传七十一 独行 谯玄 李业 刘茂 温序 彭脩 索卢放 周嘉 范式 李善 王忳 张武 陆续 戴封 李充 缪肜 陈重 雷义 范冉 戴就 赵苞 向栩 谅辅 刘翊 王烈

  孔子曰:「與其不得中庸,必也狂狷乎!」〔一〕又云:「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二〕此蓋失於周全之道,而取諸偏至之端者也。然則有所不為,亦將有所必為者矣;既云進取,亦將有所不取者矣。如此,性尚分流,為否異適矣。〔三〕

  〔一〕 庸,常也。中和可常行之道,謂之中庸。言若不得中庸之人與之居,必也須得狂狷之人。

  〔二〕 此是錄論語者,因夫子之言而釋狂狷之人也。

  〔三〕 人之好尚不同,或為或否,各有所適。

  中世偏行一介之夫,能成名立方者,蓋亦眾也。或志剛金石,而剋扞於強禦。〔一〕或意嚴冬霜,而甘心於小諒。〔二〕亦有結朋協好,幽明共心;〔三〕蹈義陵險,死生等節。〔四〕雖事非通圓,良其風軌有足懷者。而情跡殊雜,難為條品;片辭特趣,不足區別。措之則事或有遺,〔五〕載之則貫序無統。以其名體雖殊,而操行俱絕,故總為獨行篇焉。庶備諸闕文,紀志漏脫云爾。

  〔一〕 謂劉茂、衛福也。

  〔二〕 戴就、陸續也。

  〔三〕 范式、張劭也。

  〔四〕 繆肜、李善也。

  〔五〕 措,置也。

  譙玄字君黃,巴郡閬中人也。少好學,能說易、春秋。仕於州郡。成帝永始二年,有日食之災,乃詔舉敦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州舉玄,詣公車,對策高第,拜議郎。

  帝始作期門,數為微行。〔一〕立趙飛燕為皇后,后專寵懷忌,皇(太)子多橫夭。玄上書諫曰:「臣聞王者承天,繼宗統極,保業延祚,莫急胤嗣,故易有幹蠱之義,詩詠眾多之福。〔二〕今陛下聖嗣未立,天下屬望,而不惟社稷之計,專念微行之事,愛幸用於所惑,曲意留於非正。竊聞後宮皇子產而不育。〔三〕臣聞之怛然,痛心傷剝,竊懷憂國,不忘須臾。夫警衛不脩,則患生非常。忽有醉酒狂夫,分爭道路,既無尊嚴之儀,豈識上下之別。此為胡狄起於轂下,而賊亂發於左右也。願陛下念天之至重,愛金玉之身,均九女之施,〔四〕存無窮之福,天下幸甚。」

  〔一〕 前書武帝微行,常與侍中、常侍、武騎及待詔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門,故有期門之號,自此始也。成帝微行亦然,故言始也。

  〔二〕 易曰:「幹父之蠱。」注云:「蠱,事也。」毛詩曰:「螽斯,后妃之德也。后妃不妒忌,則子孫眾多也。」其詩曰「螽斯羽,詵詵兮,宜爾子孫,振振兮。」

  〔三〕 前書成帝宮人曹偉能及許美人皆生子,趙昭儀皆令殺之。

  〔四〕 九女,解見崔琦傳。

  時數有災異,玄輒陳其變。既不省納,故久稽郎官。後遷太常丞,以弟服去職。

  平帝元始元年,日食,又詔公卿舉敦朴直言。大鴻臚左咸舉玄詣公車對策,復拜議郎,遷中散大夫。四年,選明達政事能班化風俗者八人。時並舉玄,為繡衣使者,〔一〕持節,與太僕(任)〔王〕惲等分行天下,觀覽風俗,所至專行誅賞。事未及終,而王莽居攝,玄於是縱使者車,〔二〕變易姓名,閒竄歸家,〔三〕因以隱遁。

  〔一〕 前書御史大夫領繡衣直指,出討姦猾,理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二〕 縱,捨也。

  〔三〕 閒,私也。

  後公孫述僭號於蜀,連聘不詣。述乃遣使者備禮徵之;若玄不肯起,(使陽)〔便賜〕以毒藥。太守乃自齎璽書至玄廬,曰:「君高節已著,朝廷垂意,誠不宜復辭,自招凶禍。」玄仰天歎曰:「唐堯大聖,許由恥仕;周武至德,伯夷守餓。彼獨何人,我亦何人。保志全高,死亦奚恨!」遂受毒藥。玄子瑛泣血叩頭於太守曰:「方今國家東有嚴敵,兵師四出,國用軍資或不常充足,願奉家錢千萬,以贖父死。」太守為請,述聽許之。玄遂隱藏田野,終述之世。

  時兵戈累年,莫能脩尚學業,玄獨訓諸子勤習經書。建武十一年卒。明年,天下平定,玄弟慶以狀詣闕自陳。光武美之,策詔本郡祠以中牢,敕所在還玄家錢。

  時亦有犍為費貽,不肯仕述,乃漆身為厲,陽狂以避之,退藏山藪十餘年。述破後,仕至合浦太守。

  瑛善說易,以授顯宗,為北宮衛士令。〔一〕

  〔一〕 漢官儀曰:「北宮衛士令一人,秩六百石。」

  李業字巨游,廣漢梓潼人也。少有志操,介特。習魯詩,師博士許晃。元始中,舉明經,除為郎。〔一〕

  〔一〕 元始,平帝年也。

  會王莽居攝,業以病去官,杜門不應州郡之命。太守劉咸強召之,業乃載病詣門。咸怒,出教曰:「賢者不避害,譬猶(殼)〔彀〕弩射市,薄命者先死。聞業名稱,故欲與之為治,而反託疾乎?」令詣獄養病,欲殺之。客有說咸曰:「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逝。〔一〕未聞求賢而脅以牢獄者也。」咸乃出之,因舉方正。王莽以業為酒士,〔二〕病不之官,遂隱藏出谷,絕匿名跡,終莽之世。

  〔一〕 史記曰「孔子既不得用於衛,將西見趙簡子。至於河而聞竇鳴犢、舜華之死也,臨河而歎曰:『美哉河水,洋洋乎!丘之不濟,命也夫!』子貢進曰:『敢問何謂也?』孔子曰:『竇鳴犢,舜華,晉國之賢大夫也。趙簡子未得志之時,須此兩人而後從政。丘聞之也,刳胎殺夭則騏驎不至,竭澤而漁則蛟龍不合陰陽,覆巢毀卵則鳳凰不翔。何則?君子諱傷其類。夫鳥獸之於不義也,尚知避之,而況乎丘哉!』乃還」也。

  〔二〕 王莽時官酤酒,故置酒士也。

  及公孫述僭號,素聞業賢,徵之,欲以為博士,業固疾不起。數年,述羞不致之,乃使大鴻臚尹融持毒酒奉詔命以劫業:若起,則受公侯之位:不起,賜之以藥。融譬旨曰:「方今天下分崩,孰知是非,而以區區之身,試於不測之淵乎!朝廷貪慕名德,曠官缺位,于今七年,四時珍御,不以忘君。宜上奉知己,下為子孫,身名俱全,不亦優乎!今數年不起,猜疑寇心,凶禍立加,非計之得者也。」業乃歎曰:「危國不入,亂國不居。〔一〕親於其身為不善者,義所不從。君子見危授命,〔二〕何乃誘以高位重餌哉?」融見業辭志不屈,復曰:「宜呼室家計之。」業曰:「丈夫斷之於心久矣,何妻子之為?」遂飲毒而死。述聞業死,大驚,又恥有殺賢之名,乃遣使弔祠,賻贈百匹。業子翬逃辭不受。

  〔一〕 論語孔子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

  〔二〕 論語曰:「親於其身為不善者,君子不入。」又曰:「君子見危授命,見得思義。」

  蜀平,光武下詔表其閭,益部紀載其高節,圖畫形象。

  初,平帝時,蜀郡王皓為美陽令,王嘉為郎。王莽篡位,並棄官西歸。及公孫述稱帝,遣使徵皓、嘉,恐不至,遂先繫其妻子。使者謂嘉曰:「速裝,妻子可全。」對曰:「犬馬猶識主,況於人乎!」王皓先自刎,以首付使者。述怒,遂誅皓家屬。王嘉聞而歎曰:「後之哉!」乃對使者伏劍而死。

  是時犍為任永(君)〔及〕業同郡馮信,並好學博古。公孫述連徵命,待以高位,皆託青盲以避世難。永妻淫於前,匿情無言;見子入井,忍而不救。信侍婢亦對信姦通。及聞述誅,皆盥洗更視曰:「世適平,目即清。」淫者自殺。光武聞而徵之,並會病卒。

  劉茂字子衛,太原晉陽人也。少孤,獨侍母居。家貧,以筋力致養,孝行著於鄉里。及長,能習禮經,教授常數百人。哀帝時,察孝廉,再遷五原屬國候,遭母憂去官。服竟後為沮陽令。〔一〕會王莽篡位,茂棄官,避世弘農山中教授。

  〔一〕 沮陽,縣,屬上谷郡,故城在今媯州東。沮音阻。

  建武二年,歸,為郡門下掾。時赤眉二十餘萬眾攻郡縣,殺長吏及府掾史。茂負太守孫福踰牆藏空穴中,得免。其暮,俱奔盂縣〔一〕。晝則逃隱,夜求糧食。積百餘日,賊去,乃得歸府。明年,詔書求天下義士。福言茂曰:「臣前為赤眉所攻,吏民壞亂,奔走趣山,臣為賊所圍,命如絲髮,賴茂負臣踰城,出保盂縣。茂與弟觸冒兵刃,緣山負食,臣及妻子得度死命,節義尤高。宜蒙表擢,以厲義士。」詔書即徵茂拜議郎,遷宗正丞。〔二〕後拜侍中,卒官。

  〔一〕 今并州盂縣也。

  〔二〕 續漢書宗正丞一人,比千石也。

  (元初)〔延平〕中,鮮卑數百餘騎寇漁陽,太守張顯率吏士追出塞,遙望虜營煙火,急趣之。兵馬掾嚴授慮有伏兵,苦諫止,不聽。顯蹙令進,授不獲已,前戰,伏兵發,授身被十創,歿於陣。顯拔刃追散兵,不能制,虜射中顯,主簿衛福、功曹徐咸遽(起)〔赴〕之,顯遂墮馬,福以身擁蔽,虜并殺之。朝廷愍授等節,詔書褒歎,厚加賞賜,各除子一人為郎中。

  永初二年,劇賊畢豪等入平原界,縣令劉雄將吏士乘船追之。至厭次河,〔一〕與賊合戰。雄敗,執雄,以矛刺之。時小吏所輔〔二〕前叩頭求哀,願以身代雄。豪等縱雄而刺輔,貫心洞背即死。東郡太守捕得豪等,具以狀上。詔書追傷之,賜錢二十萬,除父奉為郎中。

  〔一〕 厭次縣之河也。

  〔二〕 所,姓也。風俗通曰:「宋大夫華所事之後也。漢有所忠,為諫大夫。」

  溫序字次房,太原祁人也。仕州從事。建武二年,騎都尉弓里戍〔一〕將兵平定北州,到太原,歷訪英俊大人,問以策謀。戍見序奇之,上疏薦焉。於是徵為侍御史。遷武陵都尉,病免官。

  〔一〕 弓里,姓也。

  六年,拜謁者,遷護羌校尉。序行部至襄武,為隗囂別將苟宇所拘劫。宇謂序曰:「子若與我并威同力,天下可圖也。」序曰:「受國重任,分當效死,義不貪生苟背恩德。」宇等復曉譬之。序素有氣力,大怒,叱宇等曰:「虜何敢迫脅漢將!」因以節檛殺數人。賊眾爭欲殺之。宇止之曰:「此義士死節,可賜以劍。」序受劍,銜鬚於口,顧左右曰:「既為賊所迫殺,無令鬚汙土。」遂伏劍而死。

  序主簿韓遵、從事王忠持屍歸斂。光武聞而憐之,命忠送喪到洛陽,賜城傍為冢地,賻穀千斛、縑五百匹,除三子為郎中。長子壽,服竟為鄒平侯相。夢序告之曰:「久客思鄉里。」壽即棄官,上書乞骸骨歸葬。帝許之,乃反舊塋焉。〔一〕

  〔一〕 序墓在今并州祁縣西北。

  彭脩字子陽,會稽毗陵人也。〔一〕年十五時,父為郡吏,得休,〔二〕與脩俱歸,道為盜所劫,脩困迫,乃拔佩刀前持盜帥曰:「父辱子死,卿不顧死邪?」盜相謂曰:「此童子義士也,不宜逼之。」遂辭謝而去。鄉黨稱其名。

  〔一〕 毗陵,今常州晉陵縣也。吳地記曰:「本名延陵,吳王諸樊封季札。漢改曰毗陵。」

  〔二〕 休,假也。

  後仕郡為功曹。時西部都尉宰晁行太守事,〔一〕以微過收吳縣獄吏,將殺之,主簿鐘離意爭諫甚切,晁怒,使收縛意,欲案之,掾(吏)〔史〕莫敢諫。脩排閤直入,拜於庭,曰:「明府發雷霆於主簿,請聞其過。」晁曰:「受教三日,初不奉行,廢命不忠,豈非過邪?」脩因拜曰:「昔任座面折文侯,〔二〕朱雲攀毀欄檻,〔三〕自非賢君,焉得忠臣?今慶明府為賢君,主簿為忠臣。」晁遂原意罰,貰獄吏罪。

  〔一〕 應劭漢官曰:「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職,秩比二千石。孝景時更名都尉。」

  〔二〕 解見文苑禰衡傳。

  〔三〕 前書成帝時,朱雲上書,請以尚方斬馬劍斬張禹。上欲殺之,雲攀折殿檻。西京雜記云:「攀折玉檻。」

  後州辟從事。時賊張子林等數百人作亂,郡言州,請脩守吳令。脩與太守俱出討賊,賊望見車馬,競交射之,飛矢雨集。脩障扞太守,而為流矢所中死,太守得全。賊素聞其恩信,即殺弩中脩者,餘悉降散。言曰:「自為彭君故降,不為太守服也。」

  索盧放字君陽,〔一〕東郡人也。以尚書教授千餘人。初署郡門下掾。更始時,使者督行郡國,太守有事,當就斬刑。放前言曰:「今天下所以苦毒王氏,歸心皇漢者,實以聖政寬仁故也。而傳車所過,未聞恩澤。太守受誅,誠不敢言,但恐天下惶懼,各生疑變。夫使功者不如使過,〔二〕願以身代太守之命。」遂前就斬。使者義而赦之,由是顯名。

  〔一〕 索盧,姓也。

  〔二〕 若秦穆赦孟明而用之,霸西戎。

  建武六年,徵為洛陽令,政有能名。以病乞身,徙諫議大夫,數納忠言,後以疾去。

  建武末,復徵不起,光武使人輿之,見於南宮雲臺,賜穀二千斛,遣歸,除子為太子中庶子。卒於家。〔一〕

  〔一〕 續漢書曰:「太子中庶子,秩六百石。」

  周嘉字惠文,汝南安城人也。高祖父燕,宣帝時為郡決曹掾。太守欲枉殺人,燕諫不聽,遂殺囚而黜燕。囚家守闕稱冤。詔遣覆考,燕見太守曰:「願謹定文書,皆著燕名,府君但言時病而已。」出謂掾史曰:「諸君被問,悉當以罪推燕。如有一言及於府君,燕手劍相刃。」使〔者〕乃收燕繫獄。屢被掠楚,辭無屈橈。當下蠶室,乃歎曰:「我平王之後,正公玄孫,〔一〕豈可以刀鋸之餘下見先君?」遂不食而死。燕有五子,皆至刺史、太守。

  〔一〕 謝承書曰「燕字少卿,其先出自周平王之後。漢興,紹嗣封為正公,食采於汝墳」也。

  嘉仕郡為主簿。王莽末,群賊入汝陽城,嘉從太守何敞討賊,敞為流矢所中,郡兵奔北,賊圍繞數十重,白刃交集,嘉乃擁敞,以身扞之。因呵賊曰:「卿曹皆人隸也。為賊既逆,豈有還害其君者邪?嘉請以死贖君命。」因仰天號泣。群賊於是兩兩相視,曰:「此義士也!」給其車馬,遣送之。

  後太守寇恂舉為孝廉,拜尚書侍郎。光武引見,問以遭難之事。嘉對曰:「太守被傷,命懸寇手,臣實駑怯,不能死難。」帝曰:「此長者也。」詔嘉尚公主,嘉稱病篤,不肯當。

  稍遷零陵太守,視事七年,卒,零陵頌其遺愛,吏民為立祠焉。

  嘉從弟暢,字伯持,性仁慈,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禱無應,暢因收葬洛城傍客死骸骨凡萬餘人,應時澍雨,歲乃豐稔。位至光祿勳。

  范式字巨卿,山陽金鄉人也,一名氾。少遊太學,為諸生,與汝南張劭為友。劭字元伯。二人並告歸鄉里。式謂元伯曰:「後二年當還,將過拜尊親,見孺子焉。」〔一〕乃共剋期日。後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請設饌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別,千里結言,爾何相信之審邪?」對曰:「巨卿信士,必不乖違。」母曰:「若然,當為爾醞酒。」至其日,巨卿果到,升堂拜飲,盡歡而別。

  〔一〕 見其子也。孺子,稚子也。

  式仕為郡功曹。後元伯寢疾篤,同郡郅君章、殷子徵晨夜省視之。元伯臨盡,歎曰:「恨不見吾死友!」子徵曰:「吾與君章盡心於子,是非死友,復欲誰求?」元伯曰:「若二子者,吾生友耳。山陽范巨卿,所謂死友也。」尋而卒。式忽夢見元伯玄冕垂纓屣履而呼曰:「巨卿,吾以某日死,當以爾時葬,永歸黃泉。子未我忘,豈能相及?」式怳然覺寤,悲歎泣下,具告太守,請往奔喪。太守雖心不信而重違其情,許之。式便服朋友之服,〔一〕投其葬日,馳往赴之。式未及到,而喪已發引,既至壙,將窆,〔二〕而柩不肯進。其母撫之曰:「元伯,豈有望邪?」遂停柩移時,乃見有素車白馬,號哭而來。其母望之曰:「是必范巨卿也。」巨卿既至,叩喪言曰:「行矣元伯!死生路異,永從此辭。」會葬者千人,咸為揮涕。式因執紼而引,柩於是乃前。式遂留止冢次,為脩墳樹,然後乃去。

  〔一〕 儀禮喪服記曰:「朋友在他國,袒免,歸則已。」注云:「謂無親者為之主喪服。」又曰:「朋友麻。」注云:「朋友雖無親,有同道之恩,相為服緦之絰帶。」

  〔二〕 窆,下棺也。

  後到京師,受業太學。時諸生長沙陳平子亦同在學,與式未相見,而平子被病將亡,謂其妻曰:「吾聞山陽范巨卿,烈士也,可以託死。吾歿後,但以屍埋巨卿戶前。」乃裂素為書,以遺巨卿。既終,妻從其言。時式出行適還,省書見瘞,愴然感之,向墳揖哭,以為死友。乃營護平子妻兒,身自送喪於臨湘。未至四五里,乃委素書於柩上,哭別而去。其兄弟聞之,尋求不復見。長沙上計掾史到京師,上書表式行狀,三府並辟,不應。

  舉州茂才,四遷荊州刺史。友人南陽孔嵩,家貧親老,乃變名姓,傭為新野縣阿里街卒。〔一〕式行部到新野,而縣選嵩為導騎迎式。〔二〕式見而識之,呼嵩,把臂謂曰:「子非孔仲山邪?」對之歎息,語及平生。曰:「昔與子俱曳長裾,遊(集)〔息〕帝學,吾蒙國恩,致位牧伯,而子懷道隱身,處於卒伍,不亦惜乎!」嵩曰:「侯嬴長守於賤業,〔三〕晨門肆志於抱關。〔四〕子欲居九夷,不患其陋。〔五〕貧者士之宜,豈為鄙哉!」式敕縣代嵩,嵩以為先傭未竟,不肯去。

  〔一〕 阿里,里名也。

  〔二〕 導引之騎。

  〔三〕 史記曰,侯嬴年七十,家貧,為大梁夷門卒。魏公子聞之,往請,欲厚遺之,不肯受,曰:「臣脩身潔行數十年,終不以監門困故受公子財。」

  〔四〕 解見張皓傳也。

  〔五〕 論語曰:「孔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嵩在阿里,正身厲行,街中子弟皆服其訓化。遂辟公府。之京師,道宿下亭,盜共竊其馬,尋問知其嵩也,乃相責讓曰:「孔仲山善士,豈宜侵盜乎!」於是送馬謝之。嵩官至南海太守。

  式後遷廬江太守,有威名,卒於官。

  李善字次孫,南陽淯陽人,本同縣李元蒼頭也。建武中疫疾,元家相繼死沒,唯孤兒續始生數旬,而貲財千萬,諸奴婢私共計議,欲謀殺續,分其財產。善深傷李氏而力不能制,乃潛負續逃去,隱山陽瑕丘界中,親自哺養,乳為生湩,〔一〕推燥居溼,備嘗艱勤。續雖在孩抱,奉之不異長君,有事輒長跪請白,然後行之。閭里感其行,皆相率脩義。續年十歲,善與歸本縣,脩理舊業。告奴婢於長吏,悉收殺之。時鍾離意為瑕丘令,上書薦善行狀。光武詔拜善及續並為太子舍人。

  〔一〕 湩,乳汁也。音竹用反。

  善,顯宗時辟公府,以能理劇,再遷日南太守。從京師之官,道經淯陽,過李元冢。未至一里,乃脫朝服,持鉏去草。及拜墓,哭泣甚悲,身自炊爨,埶鼎俎以脩祭祀。垂泣曰:「君夫人,善在此。」盡哀,數日乃去。到官,以愛惠為政,懷來異俗。遷九江太守,未至,道病卒。

  續至河閒相。

  王忳字少林,〔一〕廣漢新都人也。忳嘗詣京師,於空舍中見一書生疾困,愍而視之。書生謂忳曰:「我當到洛陽,而被病,命在須臾,腰下有金十斤,願以相贈,死後乞藏骸骨。」未及問姓名而絕。忳即鬻金一斤,營其殯葬,餘金悉置棺下,人無知者。後歸數年,縣署忳大度亭長。初到之日,有馬馳入亭中而止。其日,大風飄一繡被,復墯忳前,即言之於縣,縣以歸忳。忳後乘馬到雒縣,馬遂奔走,牽忳入它舍。主人見之喜曰:「今禽盜矣。」問忳所由得馬,忳具說其狀,并及繡被。主人悵然良久,乃曰:「被隨旋風與馬俱亡,卿何陰德而致此二物?」忳自念有葬書生事,因說之,并道書生形貌及埋金處。主人大驚號曰:「是我子也。姓金名彥。前往京師,不知所在,何意卿乃葬之。大恩久不報,天以此章卿德耳。」忳悉以被馬還之,彥父不取,又厚遺忳,忳辭讓而去。時彥父為州從事,因告新都令,假忳休,自與俱迎彥喪,餘金俱存。忳由是顯名。

  〔一〕 忳音純。

  仕郡功曹,州治中從事。舉茂才,除郿令。到官,至斄亭。〔一〕亭長曰:「亭有鬼,數殺過客,不可宿也。」忳曰:「仁勝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止宿。夜中聞有女子稱冤之聲。忳呪曰:「有何枉狀,可前求理乎?」女子曰:「無衣,不敢進。」忳便投衣與之。女子乃前訴曰:「妾夫為涪令,之官過宿此亭,亭長無狀,賊殺妾家十餘口,埋在樓下,悉取財貨。」忳問亭長姓名。女子曰:「即今門下游徼者也。」忳曰:「汝何故數殺過客?」對曰:「妾不得白日自訴,每夜陳冤,客輒眠不見應,不勝感恚,故殺之。」忳曰:「當為汝理此冤,勿復殺良善也。」因解衣於地,忽然不見。明旦召游徼詰問,具服罪,即收繫,及同謀十餘人悉伏辜,遣吏送其喪歸鄉里,於是亭遂清安。

  〔一〕 斄音台。

  張武者,吳郡由拳人也。〔一〕父業,郡門下掾,送太守妻子還鄉里,至河內亭,盜夜劫之,業與賊戰死,遂亡〔失〕〔骸〕。武時年幼,不及識父。後之太學受業,每節,常持父遺劍,至亡處祭醊,〔泣〕而還。太守第五倫嘉其行,舉孝廉。遭母喪過毀,傷父魂靈不返,因哀慟絕命。

  〔一〕 由拳,縣,故城在今蘇州嘉興縣南。

  陵續字智初,會稽吳人也。世為族姓。祖父閎,字子春,建武中為尚書令。美姿貌,喜著越布單衣,光武見而好之,自是常敕會稽郡獻越布。

  續幼孤,仕郡戶曹史。時歲荒民飢,太守尹興使續於都亭賦民饘粥。續悉簡閱其民,訊以名氏。事畢,興問所食幾何?續因口說六百餘人,皆分別姓字,無有差謬。興異之,刺史行部,見續,辟為別駕從事。以病去,還為郡門下掾。

  是時楚王英謀反,陰疏天下善士,及楚事覺,顯宗得其錄,有尹興名,乃徵興詣廷尉獄。續與主簿梁宏、功曹史駟勳及掾史五百餘人詣洛陽詔獄就考,諸吏不堪痛楚,死者大半,唯續、宏、勳掠考五毒,肌肉消爛,終無異辭。續母遠至京師,覘候消息,獄事特急,無緣與續相聞,母但作饋食,付門卒以進之。續雖見考苦毒,而辭色慷慨,未嘗易容,唯對食悲泣,不能自勝。使者怪而問其故。續曰:「母來不得相見,故泣耳。」使者大怒,以為門卒通傳意氣,召將案之。續曰:「因食餉羹,識母所自調和,故知來耳,非人告也。」使者問:「何以知母所作乎?」續曰:「母嘗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是以知之。」使者問諸謁舍,〔一〕續母果來,於是陰嘉之,上書說續行狀。帝即赦興等事,還鄉里,禁錮終身。續以老病卒。

  〔一〕 謁舍(所)〔所〕停主人之舍也。

  長子稠,廣陵太守,有理名。中子逢,樂安太守。少子褒,力行好學,不慕榮名,連徵不就。褒子康,已見前傳。

  戴封字平仲,濟北剛人也。〔一〕年十五,詣太學,師事鄮令東海申君。申君卒,送喪到東海,道當經其家。父母以封當還,豫為娶妻。封暫過拜親,不宿而去。還京師卒業。時同學石敬平溫病卒,封養視殯斂,以所齎糧巿小棺,送喪到家。家更斂,見敬平行時書物皆在棺中,乃大異之。封後遇賊,財物悉被略奪,唯餘縑七匹,賊不知處,封乃追以與之,曰:「知諸君乏,故送相遺。」賊驚曰:「此賢人也。」盡還其器物。

  〔一〕 剛,縣,故城在今兗州龔丘縣東北。

  後舉孝廉,光祿主事,遭伯父喪去官。詔書求賢良方正直言之士,有至行能消災伏異者,公卿郡守各舉一人。郡及大司農俱舉封。公車徵,陛見,對策第一,擢拜議郎。遷西華令。時汝、潁有蝗災,獨不入西華界。時督郵行縣,蝗忽大至,督郵其日即去,蝗亦頓除,一境奇之。其年大旱,封禱請無獲,乃積薪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暴至,於是遠近歎服。

  遷中山相。時諸縣囚四百餘人,辭狀已定,當行刑。封哀之,皆遣歸家,與剋期日,皆無違者。詔書策美焉。

  永元十二年,徵拜太常,卒官。

  李充字大遜,陳留人也。家貧,兄弟六人同食遞衣。妻竊謂充曰:「今貧居如此,難以久安,妾有私財,願思分異。」充偽酬之曰:「如欲別居,當醞酒具會,請呼鄉里內外,共議其事。」婦從充置酒讌客。充於坐中前跪白母曰:「此婦無狀,而教充離閒母兄,罪合遣斥。」便呵叱其婦,逐令出門,婦銜涕而去。坐中驚肅,因遂罷散。充後遭母喪,行服墓次,人有盜其墓樹者,充手自殺之。服闋,立精舍講授。

  太守魯平請署功曹,不就。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因謫署縣都亭長。不得已,起親職役。後和帝公車徵,不行。延平中,詔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隱士大儒,務取高行,以勸後進,特徵充為博士。時魯平亦為博士,每與集會,常歎服焉。

  充遷侍中。大將軍鄧騭貴戚傾時,無所下借,〔一〕以充高節,每卑敬之。嘗置酒請充,賓客滿堂,酒酣,騭跪曰:「幸託椒房,位列上將,幕府初開,欲辟天下奇偉,以匡不逮,惟諸君博求其器。」充乃為陳海內隱居懷道之士,頗有不合。騭欲絕其說,以肉啖之。充抵肉於地,曰:「說士猶甘於肉!」遂出,徑去。騭甚望之。同坐汝南張孟舉往讓充曰:「一日聞足下與鄧將軍說士未究,〔二〕激刺面折,不由中和,出言之責,非所以光祚子孫者也。」充曰:「大丈夫居世,貴行其意,何能遠為子孫計哉!」由是見非於貴戚。

  〔一〕 下音假。借音子夜反。

  〔二〕 一日猶昨日也。

  遷左中郎將,年八十八,為國三老。安帝常特進見,賜以几杖。卒於家。

  繆肜字豫公,汝南召陵人也。少孤,兄弟四人,皆同財業。及各娶妻,諸婦遂求分異,又數有鬥爭之言。肜深懷憤歎,乃掩戶自撾曰:「繆肜,汝脩身謹行,學聖人之法,將以齊整風俗,柰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諸婦聞之,悉叩頭謝罪,遂更為敦睦之行。

  仕縣為主簿。時縣令被章見考,吏皆畏懼自誣,而肜獨證據其事,掠考苦毒,至乃體生蟲蛆,因復傳換五獄,踰涉四年,令卒以自免。

  太守隴西梁湛召為決曹史。安帝初,湛病卒官,肜送喪還隴西。始葬,會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亂它郡,肜獨留不去,為起墳冢,乃潛穿井旁以為窟室,晝則隱竄,夜則負土,及賊平而墳已立。其妻子意肜已死,還見大驚。關西咸稱傳之,共給車馬衣資,肜不受而歸鄉里。

  辟公府,舉尤異,遷中牟令。縣近京師,多權豪,肜到,誅諸姦吏及託名貴戚賓客者百有餘人,威名遂行。卒於官。

  陳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也。〔一〕少與同郡雷義為友,俱學魯詩、顏氏春秋。太守張雲舉重孝廉,重以讓義,前後十餘通記,〔二〕雲不聽。義明年舉孝廉,重與俱在郎署。

  〔一〕 宜春,今袁州縣。

  〔二〕 記,書也。

  有同署郎負息錢數十萬,責主日至,詭求無已,〔一〕重乃密以錢代還。郎後覺知而厚辭謝之。重曰:「非我之為,將有同姓名者。」終不言惠。又同舍郎有告歸寧者,誤持鄰舍郎絝以去。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說,而巿絝以償之。後寧喪者歸,以絝還主,其事乃顯。

  〔一〕 說文曰:「詭,責也。」

  重後與義俱拜尚書郎,義代同時人受罪,以此黜退,重見義去,亦以病免。

  後舉茂才,除細陽令。政有異化,舉尤異,當遷為會稽太守,遭姊憂去官。後為司徒所辟,拜侍御史,卒。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一〕初為郡功曹,(皆)〔嘗〕擢舉善人,不伐其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

  〔一〕 鄱陽,縣,城在今饒州鄱陽縣東。

  後舉孝廉,拜尚書侍郎,有同時郎坐事當居刑作,義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論司寇。同臺郎覺之,委位自上,乞贖義罪。順帝詔皆除刑。

  義歸,舉茂才,讓於陳重,刺史不聽,義遂陽狂被髮走,不應命。鄉里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三府同時俱辟二人。義遂為守灌謁者。〔一〕使持節督郡國行風俗,太守令長坐者凡七十人。旋拜侍御史,除南頓令,卒官。

  〔一〕 漢官儀曰:「謁者三十五人,以郎中秩滿歲稱給事,未滿歲稱灌謁者。」胡廣云:「明章二帝服勤園陵,謁者灌桓,後遂稱云。」馬融以為「灌者,習所職也。」應奉云:「如胡公之言,則吉凶異制。馬云『灌,習也』,字又非也。高祖承秦,灌嬰服事七年,號大謁者,後人掌之,以姓灌章,豈其然乎?」

  子授,官至蒼梧太守。

  范冉字史雲,〔一〕陳留外黃人也。少為縣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郵,冉恥之,乃遁去。到南陽,受業於樊英。又遊三輔,就馬融通經,歷年乃還。

  〔一〕 「冉」或作「丹」。

  冉好違時絕俗,為激詭之行。常慕梁伯鸞、閔仲叔之為人。與漢中李固、河內王奐親善,而鄙賈偉節、郭林宗焉。〔一〕奐後為考城令,境接外黃,屢遣書請冉,冉不至。及奐遷漢陽太守,將行,冉乃與弟協步齎麥酒,於道側設壇以待之。冉見奐車徒駱驛,遂不自聞,惟與弟共辯論於路。奐識其聲,即下車與相揖對。奐曰:「行路倉卒,非陳〔契〕闊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敘分隔。」冉曰:「子前在考城,思欲相從,以賤質自絕豪友耳。今子遠適千里,會面無期,故輕行相候,以展訣別。如其相追,將有慕貴之譏矣。」便起告違,拂衣而去。奐瞻望弗及,冉長逝不顧。

  〔一〕 謝承書曰:「奐字子昌,河內武德人。明五經,負笈追業,常賃灌園,恥交勢利。為考城令,遷漢陽太守,徵拜議郎,卒。」

  桓帝時,以冉為萊蕪長,〔一〕遭母憂,不到官。後辟太尉府,以狷急不能從俗,常佩韋於朝。〔二〕議者欲以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於梁沛之閒,徒行敝服,賣卜於巿。

  〔一〕 萊蕪,縣,屬泰山郡,故城在今淄川縣東南。

  〔二〕 史記曰,西門豹性急,佩韋以自緩。

  遭黨人禁錮,遂推鹿車,載妻子,捃拾自資,〔一〕或寓息客廬,或依宿樹蔭。如此十餘年,乃結草室而居焉。所止單陋,有時糧粒盡,窮居自若,言貌無改,閭里歌之曰:「甑中生塵范史雲,釜中生魚范萊蕪。」

  〔一〕 袁山松書曰:「冉去官,嘗使兒捃麥,得五斛。鄰人尹臺遺之一斛,囑兒莫道。冉後知,即令并送六斛,言麥已雜矣,遂誓不敢受。」

  及黨禁解,為三府所辟,乃應司空命。是時西羌反叛,黃巾作難,制諸府掾屬不得妄有去就。〔一〕冉首自劾退,詔書特原不理罪。又辟太尉府,以疾不行。

  〔一〕 制,制書也。

  中平二年,年七十四,卒於家。臨命遺令勅其子曰:「吾生於昏闇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不得匡世濟時,死何忍自同於世!氣絕便斂,斂以時服,衣足蔽形,棺足周身,斂畢便穿,穿畢便埋。其明堂之奠,〔一〕干飯寒水,飲食之物,勿有所下。墳封高下,令足自隱。〔二〕知我心者李子堅、王子炳也。〔三〕今皆不在,制之在爾,勿令鄉人宗親有所加也。」於是三府各遣令史奔弔。大將軍何進移書陳留太守,累行論謚,僉曰宜為貞節先生。〔四〕會葬者二千餘人,刺史郡守各為立碑表墓焉。

  〔一〕 禮送死者衣曰明衣,器曰明器。鄭玄注云:「明者,神明之也。」此言明堂,亦神明之堂,謂壙中也。

  〔二〕 前書劉向曰:「延陵季子葬子,其高可隱。」音義云:「謂人立可隱肘也。」隱音於靳反。

  〔三〕 李子堅,李固也。

  〔四〕 謚法「清白守節曰貞,好廉自剋曰節」也。

  戴就字景成,會稽上虞人也。仕郡倉曹掾,楊州刺史歐陽參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從事薛安案倉庫簿領,收就於錢唐縣獄。幽囚考掠,五毒參至。就慷慨直辭,色不變容。又燒鋘斧,使就挾於肘腋。〔一〕就語獄卒:「可熟燒斧,勿令冷。」每上彭考,〔二〕因止飯食不肯下,肉焦毀墯地者,掇而食之。〔三〕主者窮竭酷慘,無復餘方,乃臥就覆船下,以馬通薰之。〔四〕一夜二日,皆謂已死,發船視之,就方張眼大罵曰:「何不益火,而使滅絕!」又復燒地,以大鍼刺指爪中,使以把土,爪悉墯落。主者以狀白安,安呼見就,謂曰:「太守罪穢狼藉,受命考實,君何故以骨肉拒扞邪?」就據地荅言:「太守剖符大臣,當以死報國。卿雖銜命,固宜申斷冤毒,柰何誣枉忠良,強相掠理,令臣謗其君,子證其父!薛安庸騃,忸行無義,〔五〕就考死之日,當白之於天,與群鬼殺汝於亭中。如蒙生全,當手刃相裂!」安深奇其壯節,即解械,更與美談,表其言辭,解釋郡事。徵浮還京師,免歸鄉里。

  〔一〕 鋘從「吴」。毛詩云:「不吴不敖。」何承天纂文曰:「臿,今之鋘也。」張揖字詁云:「臿,刃也。」鋘音華。案說文、字林、三蒼並無「鋘」字。

  〔二〕 彭即(蒡)〔篣〕也。

  〔三〕 掇,拾也,丁活反。

  〔四〕 本草經曰:「馬通,馬矢也。」

  〔五〕 忸,𢗗也,猶言慣習。騃音吾楷反。

  太守劉寵舉就孝廉,光祿主事,病卒。〔一〕

  〔一〕 風俗通曰:「光祿奉肹上就為主事。」

  趙苞字威豪,甘陵東武城人。〔一〕從兄忠,為中常侍,苞深恥其門族有宦官名埶,不與忠交通。

  〔一〕 今貝州武城縣。

  初仕州郡,舉孝廉,再遷廣陵令。視事三年,政教清明,郡表其狀,遷遼西太守。抗厲威嚴,名振邊俗。以到官明年,遣使迎母及妻子,垂當到郡,道經柳城,〔一〕值鮮卑萬餘人入塞寇鈔,苞母及妻子遂為所劫質,載以擊郡。苞率步騎二萬,與賊對陣。賊出母以示苞,苞悲號謂母曰:「為子無狀,欲以微祿奉養朝夕,不圖為母作禍。昔為母子,今為王臣,義不得顧私恩,毀忠節,唯當萬死,無以塞罪。」母遙謂曰:「威豪,人各有命,何得相顧,以虧忠義!昔王陵母對漢使伏劍,以固其志,爾其勉之。」苞即時進戰,賊悉摧破,其母妻皆為所害。苞殯斂母畢,自上歸葬。靈帝遣策弔慰,封鄃侯。〔二〕

  〔一〕 柳城,縣,屬遼西郡,故城在今營州南。

  〔二〕 鄃,今貝州縣也,音式榆反。

  苞葬訖,謂鄉人曰:「食祿而避難,非忠也;殺母以全義,非孝也。如是,有何面目立於天下!」遂歐血而死。

  向栩字甫興,河內朝歌人,向長之後也。〔一〕少為書生,性卓詭不倫。恆讀老子,狀如學道。又似狂生,好被髮,著絳綃頭。〔二〕常於灶北坐板床上,如是積久,板乃有膝踝足指之處。不好語言而喜長嘯。賓客從就,輒伏而不視。有弟子,名為「顏淵」、「子貢」、「季路」、「冉有」之輩。或騎驢入市,乞匄於人。或悉要諸乞兒俱歸止宿,為設酒食。時人莫能測之。郡禮請辟,舉孝廉、賢良方正、有道,公府辟,皆不到。又與彭城姜肱、京兆韋著並徵,栩不應。

  〔一〕 高士傳向長,「向」字作「尚」也。

  〔二〕 說文:「綃,生絲也,從系肖聲。」音消。案:此字當作「幧」,音此消反,其字從「巾」。古詩云:「少年見羅敷,脫巾著幧頭。」鄭玄注儀禮云:「如今著幓頭,自項中而前,交額上,卻繞髻也。」

  後特徵,到,拜趙相。及之官,時人謂其必當脫素從儉,〔一〕而栩更乘鮮車,御良馬,世疑其始偽。及到官,略不視文書,舍中生蒿萊。

  〔一〕 脫易簡素。

  徵拜侍中,每朝廷大事,侃然正色,百官憚之。會張角作亂,栩上便宜,頗譏刺左右,不欲國家興兵,但遣將於河上北向讀孝經,賊自當消滅。中常侍張讓讒栩不欲令國家命將出師,疑與角同心,欲為內應。收送黃門北寺獄,殺之。

  諒輔字漢儒,廣漢新都人也。仕郡為五官掾。〔一〕時夏大旱,太守自出祈禱山川,連日而無所降。輔乃自暴庭中,慷慨呪曰:「輔為股肱,不能進諫納忠,薦賢退惡,和調陰陽,承順天意,至令天地否隔,萬物焦枯,百姓喁喁,無所訴告,咎盡在輔。今郡太守改服責己,為民祈福,精誠懇到,未有感徹。輔今敢自祈請,若至〔日〕中不雨,乞以身塞無狀。」於是積薪柴聚茭茅以自環,〔二〕搆火其傍,將自焚焉。未及日中時,而天雲晦合,須臾澍雨,一郡沾潤。世以此稱其至誠。

  〔一〕 百官志曰:「每州皆置諸曹掾史。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

  〔二〕 茭,乾草也。

  劉翊字子相,潁川潁陰人也。家世豐產,常能周施而不有其惠。曾行於汝南界中,有陳國張季禮遠赴師喪,遇寒冰車毀,頓滯道路。翊見而謂曰:「君慎終赴義,行宜速達。」即下車與之,不告姓名,自策馬而去。季禮意其子相也,後故到潁陰,還所假乘。翊閉門辭行,不與相見。

  常守志臥疾,不屈聘命。河南种拂臨郡,引為功曹,翊以拂名公之子,〔一〕乃為起焉。拂以其擇時而仕,甚敬任之。陽翟黃綱恃程夫人權力,求占山澤以自營植。拂召翊問曰:「程氏貴盛,在帝左右,不聽則恐見怨,與之則奪民利,為之柰何?」翊曰:「名山大澤不以封,蓋為民也。〔二〕明府聽之,則被佞倖之名矣。若以此獲禍,貴子申甫,則自以不孤也。」〔三〕拂從翊言,遂不與之。乃舉翊為孝廉,不就。

  〔一〕 拂,暠之子也。

  〔二〕 禮記曰:「名山大澤不以封。」

  〔三〕 申甫,拂之子。

  後黃巾賊起,郡縣飢荒,翊救給乏絕,資其食者數百中。鄉族貧者,死亡則為具殯葬,嫠獨則助營妻娶。〔一〕

  〔一〕 寡婦為嫠,無夫曰獨。

  獻帝遷都西京,翊舉上計掾。是時寇賊興起,道路隔絕,使驛稀有達者。翊夜行晝伏,乃到長安。詔書嘉其忠勤,特拜議郎,遷陳留太守。翊散所握珍玩,唯餘車馬,自載東歸。出關數百里,見士大夫病亡道次,翊以馬易棺,脫衣斂之。又逢知故困餒於路,不忍委去,因殺所駕牛,以救其乏。眾人止之,翊曰:「視沒不救,非志士也。」遂俱餓死。

  王烈字彥方,〔一〕太原人也。少師事陳寔,以義行稱。鄉里有盜牛者,主得之,盜請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彥方知也。」烈聞而使人謝之,遺布一端。或問其故,烈曰:「盜懼吾聞其過,是有恥惡之心。既懷恥惡,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後有老父遺劍於路,行道一人見而守之,至暮,老父還,尋得劍,怪而問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盜牛者也。諸有爭訟曲直,將質之於烈,或至塗而反,或望廬而還。其以德感人若此。

  〔一〕 魏志烈字彥考。

  察孝廉,三府並辟,皆不就。遭黃巾、董卓之亂,乃避地遼東,夷人尊奉之。太守公孫度接以昆弟之禮,〔一〕訪酬政事。欲以為長史,烈乃為商賈自穢,得免。曹操聞烈高名,遣徵不至。建安二十四年,終於遼東,年七十八。

  〔一〕 魏志曰:「公孫度字(叔)〔升〕濟,本遼東襄平人。度父延,避吏居玄菟,任為郡吏。時玄菟太守公孫(域)〔琙〕子豹,年十八,早死,度少時名豹,又與(域)〔琙〕子同年,(域)〔琙〕見親哀之,遺就師學,為娶妻。後舉有道,除尚書郎,遼東太守。」

  贊曰:乘方不忒,臨義罔惑。〔一〕惟此剛絜,果行育德。〔二〕

  〔一〕 忒,差也。言獨行之人,乘履方正,不差二也。

  〔二〕 易蒙卦象曰「君子以果行育德」也。

  校勘記

  二六六五頁 六行 庸常也 按:「常」原訛「當」,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六六六頁 九行 皇(太)子多橫夭 集解引何焯說,謂案文當作「皇子」,衍「太」字。今據刪。

  二六六七頁一一行 遷中散大夫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作「太中大夫」。

  二六六七頁一一行 持節與太僕(任)〔王〕惲等分行天下 前書平帝紀、恩澤侯表、王莽傳並作「王惲」,今據改。按:沈家本謂「王惲」作「任惲」,乃傳寫之訛。

  二六六八頁 一行 (使陽)〔便賜〕以毒藥 據汲本、殿本改。

  二六六八頁 九行 時亦有犍為費貽不肯仕述 按:刊誤謂案文「亦」字乃合在「不」字上。

  二六七0頁 一行 猜疑寇心 按:集解引沈欽韓說,謂袁紀作「阻疑眾心」。

  二六七0頁一三行 犍為任永(君)〔及〕業同郡馮信 殿本「君」作「及」,校補謂作「及」非。今按:永字君業,范書名與字常並舉,故校補云然。然下云「同郡馮信」,信字季誠,何不與「任永君業」同例,作「馮信季誠」?且馮信廣漢郪人,與李業同郡,足證「君」當作「及」,校補說非也。今據殿本改。

  二六七一頁一三行 (元初)〔延平〕中鮮卑數百餘騎寇漁陽 集解引錢大昭說,謂「元初」應依鮮卑傳作「延平」。又引錢大昕說,謂本紀此事亦載於延平元年。今按:下文稱「永初二年」,永初在延平後,元初前,則二錢之說是,今據改。

  二六七二頁 二行 功曹徐咸遽(起)〔赴〕之 據殿本改。

  二六七二頁 五行 小吏所輔 按:何焯謂「小吏」疑當作「小史」。

  二六七二頁一二行 弓里姓也 按:「里」原訛「理」,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六七二頁一三行 遷護羌校尉 按:通鑑止作「校尉」。考異謂檢西羌傳,建武九年方置護羌校尉,牛邯為之,邯卒即省,溫序無緣作「護羌」,今但云「校尉」。

  二六七四頁 二行 掾(吏)〔史〕莫敢諫 據汲本、殿本改。

  二六七五頁一二行 使〔者〕乃收燕繫獄 刊誤謂「使」下少一「者」字。今據補。

  二六七六頁一一行 一名氾 按:「氾」原訛「汜」,逕據殿本、集解本改正。

  二六七七頁 一行 升堂拜飲 按:御覽四三0引作「升堂拜母」。

  二六七八頁 八行 遊(集)〔息〕帝學 殿本「集」作「息」。集解引惠棟說,謂禮學記「息焉遊焉」,當作「息」。今據改。

  二六七九頁 七行 本同縣李元蒼頭也 按:李慈銘謂案日本新出琱玉集引孝子傳,「李元」作「李文」。

  二六八0頁一0行 牽忳入它舍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它舍」作「宅舍」。

  二六八一頁 一行 假忳休 按:殿本「休」下有「息」字。

  二六八一頁 七行 賊殺妾家十餘口 汲本無「賊」字,殿本「賊」作「枉」。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云「大小二十口」。

  二六八二頁 一行 遂亡〔失〕〔骸〕 據汲本、殿本補。

  二六八二頁 二行 至亡處祭醊〔泣〕而還 據殿本補。

  二六八二頁 七行 時歲荒民飢 按:汲本、殿本「飢」下有「困」字。

  二六八二頁 八行 皆分別姓字 按:「姓字」汲本作「姓氏」,殿本作「姓名」。

  二六八二頁一二行 獄事特急 殿本「特」作「持」。按:作「持」義較長。

  二六八三頁 一行 以為門卒通傳意氣 按:殿本「門卒」作「獄門吏卒」。

  二六八三頁 三行 母嘗截肉未嘗不方 刊誤謂案文上「嘗」字當作「常」。今按:上「嘗」字當衍。

  二六八三頁 四行 帝即赦興等事 按:王先謙謂「事」字下疑奪文。

  二六八三頁 五行 謁舍(所)〔所〕停主人之舍也 集解王先謙謂「所謂」當作「謂所」。今據改。

  二六八四頁 八行 永元十二年徵拜太常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云「十三年」。

  二六八四頁 九行 兄弟六人同食遞衣 按:御覽四八四、五一五、五二一引,並作「同衣遞食」。

  二六八五頁 一行 太守魯平 集解引惠棟說,謂平,魯恭弟,本傳作「丕」。按:沈家本謂下云延平中,特徵充為博士,時魯平亦為博士。據魯丕傳,延平中丕不在朝,安得與李充同為博士,恐此傳魯平別是一人。

  二六八五頁 七行 張孟舉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云「侍中張孟」。

  二六八五頁一二行 年八十八為國三老 按:汲本作「年八十八以為國三老」,殿本作「年八十以為國三老」。校補謂據袁紀載充卒年亦無八十八,則下「八」字或衍。

  二六八七頁 九行 雷義字仲公 按:張熷讀史舉正謂「仲公」文選廣絕交論注引作「仲預」。又按:御覽四二0引作「仲翁」。

  二六八七頁 九行 (皆)〔嘗〕擢舉善人 據汲本、殿本改。

  二六八七頁 九行 義嘗濟人死罪 按:校補謂案文「義」當作「又」,疑「又」訛「乂」,「乂」復訛「義」。

  二六八八頁 五行 謁者灌桓 按:「桓」汲本作「曰」。校補謂「灌曰」「灌桓」皆無義可詮,且應奉謂吉凶異制,疑本作「灌神」,墓祭非吉祭,朝夕上食,不灌也。

  二六八八頁 六行 字又非也 按:汲本、殿本「又」作「義」。

  二六八九頁 二行 非陳〔契〕闊之所 據汲本、殿本補。

  二六九0頁 七行 干飯寒水 按:御覽五五四引「干」作「盂」。

  二六九一頁一三行 彭即(蒡)〔篣〕也 據汲本改。

  二六九三頁 六行 向栩字甫興 按:御覽六一0引「甫興」作「輔興」。

  二六九四頁一一行 若至〔日〕中不雨 據殿本補。

  二六九五頁 七行 引為功曹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功曹」謝承書作「主簿」。

  二六九六頁 四行 無夫曰獨 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夫」當作「妻」。校補謂「夫」當作「子」。

  二六九七頁 五行 公孫度字(叔)〔升〕濟 據集解引惠棟說改,與魏志合。

  二六九七頁 五行 公孫(域)〔琙〕 據集解引惠棟說改,與魏志合。
目录首卷上一卷下一卷末卷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爱古瓷 粤ICP备17015389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796号

本软件的研发和运营为非盈利行为。如果您认为本软件对您有所帮助,可以自愿提供赞助:

页面标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