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旧唐书资治通鉴我的字典
《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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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五 列传三十五 唐临(唐皎 唐绍) 张文瓘(张文琮 张锡 张文收) 徐有功

唐临传

  唐临,是京都长安人,是北周内史唐瑾的孙子。他的先辈人是从河北迁到关中的。

  唐临少年时代,与他的兄长唐皎都聪明过人,很是有名。武德年初,隐太子统领军队东征,唐临到军中献策,平定了王世充,因而被隐太子赏识,推荐他代理掌管书坊。不久,授右卫率府铠曹参军。后外任万泉县丞。当时,县狱中拘禁了十多个轻罪的犯人,正是农忙季节,碰上了春暮的时雨。唐临见此情况,告诉县令,请放这些轻罪囚犯归家抢种。县令不允许,唐临说:“明公如有所疑虑,我愿自己一人承担责任。”于是他给予这些轻囚农忙假。唐临召集这些囚犯并放他们归家抢种,明确规定回监狱的时间。囚犯们都很是感激唐临宽厚的仁德,在限时之内,全都回狱。唐临因此而知名。

  不久,他又升迁侍御使,奉使命出使岭外。他在考查交州刺史李道彦的政绩时,亲自审理查问冤案所关联的三千余人。随后,他又调任黄门侍郎,并加荣誉官职银青光禄大夫。唐临家不富裕但他清心寡欲,既不大兴土木建宅第,服用也极为简朴,并且宽于待人处事。曾经有一次,他要去吊丧,叫家僮归家取白衫,家僮误将别的衣服拿来,很是惧怕,不敢进见。唐临得知实情,便把家僮叫来,对他说:“今天天气反常,不宜哀哭,原叫你取的白衫,现在暂时不用拿了。”还有一次,唐临病了,叫人煮药,煮药的人未按医嘱烹煮。唐临知此情况后,并未指责,反而说:“气候不好,不宜服药,应马上倒掉。”意在不扬言煮药者的过失,其性情宽恕达到了如此的地步。

  高宗登帝位,唐临被任命检校吏部侍郎。这一年,他又升迁大理卿。高宗曾问在狱的囚犯数目,唐临回答得一清二楚,高宗很是高兴,对他说:“朕过去在东宫做太子的时候,卿就侍奉我,现在朕承帝位,卿又在我身边任官职,因为过去我就很信任你,所以才授给你这一重任。治国之要,在于刑法,法过于严酷则人残,法过于宽松则失罪,卿一定要适情折中,称朕的心意。”高宗曾经亲自审察死囚,发现唐临以前的负责人所断的案有号叫称冤的,而唐临负责断案,却独无人叫冤。高宗怪而问囚犯是什么原故,囚犯说:“罪确实是自己犯的,长官断案,并不冤枉滥用刑,所以自己也觉得自己该死。”高宗叹息良久,说:“治理狱案的人应当这样就太好了!”

  永徽元年(650),唐临为御史大夫。第二年,华州刺史肖龄之在以往任广州都督时的贪污案被揭发,高宗命令交付群官集议。在上奏议论时,高宗很是恼火,命令当即在朝堂处置。唐临上奏道:

  “臣听说国家大典,在于赏罚上,古代的圣王,以怜悯之心对待刑罚。《虞书》就说‘在罪上疑虑这不算什么,在功上疑虑就很严重了,与其无不辜,宁可不按法则’。《周礼》也载:‘刑法平稳,国用中法;刑法混乱,国用重法。’天下太平,应当用尧、舜的法典。近来,执法部门多用重法,按功行赏升职很是刻薄;按罪行罚又极为严酷。这并不是厌恶前人,而是想为自身打算。今议肖龄之的案件,处罚可轻可重,重的流放处死,轻的除职免官。以肖龄之受任到广州,赃罪事发,名声极败坏,按情处理,死有余辜。然而,既要群臣详议其罪,毕竟要处理合法。我私下认为:议事群官,并不是全都认识了议刑的本意。周代就律定了减轻刑罚的八种条件,并且依据《周礼》旧文,慎重对待自己不同于群臣的意见,所以特制议法。今既然已同意议法,却仍旧施加重刑,这是与尧、舜的主张相违背的,不可以众人之偏见代法。”

  高宗同意他的意见,肖龄之被减罪流放岭外。

  不久,唐临又升迁刑部尚书,加金紫光禄大夫职务。后又历任兵部、度支、吏部三尚书。显庆四年(659),唐临因事获罪,贬为潮州刺史。在潮州任职期间去世,享年六十岁。


张文瓘传

  张文瓘,贝州武城人。隋炀帝大业末年,他家由魏州搬迁到昌乐。张文瓘幼年丧父,因孝顺母亲敬爱兄长而闻名。贞观初年,以通晓经传而中明经举,补并州参军之空缺。当时,英国公李责力是并州长史,对张文瓘很是器重而以礼相待。他又被升迁水部员外郎。当时,他的兄长张文琮为户部侍郎,旧制规定,兄弟不允许一同在内阁任职,于是外调为云阳县令。龙朔年间,又授东西台舍人,主持政事不久又迁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并兼主管左史职事。

  当时,正开始修建蓬莱、上阳、合璧等宫,又加上征讨边境的少数民族,仅马厩里的马就有万匹,因此府库渐以空虚。张文瓘见此状况便向皇上进言说:“人力不可不惜,百姓不可不养,以安居乐业来养他们,就富而康;以劳役公差来累他们,就怨而叛。秦皇汉武,扩展四疆领土,多多建造宫室,因而造成土崩瓦解,户口减半的困境。臣闻,在未乱之时治理,才能保邦于未危。人无常怀,怀于有仁心的国君,陛下不在未乱之前控制,怎么能在已经危险之后挽救呢?百姓不堪劳役赋税之扰,必然会构成祸难。殷鉴不远,近在隋朝。臣希望对百姓稍加安抚,使无生怨。”高宗很同意这一意见,加以采纳,于是节减厩马数千匹,并赐张文瓘丝绸锦缎百段。

  咸亨三年(672),官名又复旧,张文瓘改授黄门侍郎,兼太子右庶子。不久,又迁大理卿,依旧主持政事。张文瓘到任不到十天,处理遗难之事四百余条,无不妥当。从此,抵偿罪责的人,皆无怨言。张文瓘曾由于生病,牢中的囚犯参与斋祷,愿他早日病愈能来处理他们的事。当时的人都称他执法公平体谅实情,把他比为戴胄。上元二年(675),张文瓘拜授侍中,兼太子宾客。大理寺牢中的囚犯听说张文瓘改官,一时齐哭,张文瓘的治理能感人之心达到如此地步。

  张文瓘性情严正,诸司的奏议,多有被纠正或驳回的,高宗很是信任他。他有时卧病在家,朝廷每有大事,高宗必问诸宰相:“与文瓘讨论研究过吗?”奏说没有的,就要去与文瓘共同筹划;如果说已议过,都依从文瓘的意见。那以后,新罗外叛,高宗准备调兵讨伐。当时,张文瓘病在家中,便带病乘车请求皇上接见,他向高宗奏道:“近来,吐蕃犯境,我们的军队屯驻寇境;新罗虽然没有马上归顺,但师不内侵。如果我们东西同时出兵征讨,臣恐百姓负担不了。请求陛下能息兵修德来安定百姓。”高宗听从了他的意见。仪凤二年(677),张文瓘病卒,享年七十三岁,赠幽州都督,谥号为懿。因为他在孝敬皇帝时就在朝廷侍奉,特敕在恭陵陪葬。


徐有功传

  徐有功,是国子博士徐义远的孙子。他以明经科中举,调任蒲州司法参军,袭受封爵为东莞男。他为政宽厚仁慈,吏人都感受到他的恩德,便互相约定:“如犯了徐司法杖刑的,大家都要斥责惩罚这种人。”由此,人争着为他效命。他任司法参军,从开始到结尾,没有杀一人。载初元年(690),连任司刑丞。当时,酷吏周兴、来俊臣、丘神责力、王弘义等陷害无辜,很多人受到了极刑。公卿也因此震惊恐惧,没有谁敢讲真话。徐有功却能一人坚持公平宽恕的原则,凡是奉诏被抓到大理寺审讯的,徐有功都秉公决断而去掉不实的罪名,前前后后,挽救了数百家人的性命。他经常在殿上论奏案件的是非曲直,武则天厉色责问他,左右的臣子无不胆颤心惊,惟独徐有功神态自然,争论得更加带劲。不久,他调任秋官员外郎,又转调郎中。

  不久,凤阁侍郎任知古、冬官尚书裴行本等七人,被酷吏构罪陷害,按罪名当处死刑。武则天对公卿说:“古人以杀止杀,我今以恩止杀,各位公卿为知古等求情,我赐他们第二次生命,各自都授予官职,等他们明白而为朝廷效力。”来俊臣、张知默等又不听从,请求以大法加罪,武则天不同意,来俊臣就单对裴行本,复查他以前的罪证,上奏道:“行本私下干着叛逆勾当,告张知謇与庐陵王谋反一事不实,罪当处斩。”徐有功反驳来俊臣上奏道:“俊臣违背明主的再生之赐,损害了圣人的恩信之道。作为臣子虽然应当嫉恶,但是事奉君主一定要顺应君主的美好愿望。”行本因徐有功的力辩而免死。

  道州刺史李仁褒及他的弟弟李榆次做长沙县令,被唐奉一所构罪诬陷,徐有功又坚持为他争辩,未能起作用,反而被秋官侍郎周兴向武则天参奏:“臣听说两汉的法律,附下瞒上的腰斩,当面骗君的人也斩。《礼》经上明文规定:断章取义破坏歪曲法律的人杀。徐有功故意为反叛者开脱罪名,按罪行徐有功应当不能赦免,请圣上按其罪判刑。”武则天虽然没有同意拘捕问罪,但是终究因此事而免官。过了一段时间,又起用徐有功为左台侍御史,武则天特别褒扬而特殊相待。当时远近之人听到徐有功又授职,皆欣然相贺。

  徐有功曾经上疏论冢宰、刑部及朝三司执法官的过失,其大意是:“陛下即位以来,中央地方的官员都已稳定,但天下用人才渐多,而掌握选拔人才的部门取舍不平等,选派任职失次,要求他们公平无私,他们却言行不一,遂使怨声载道,指责盈朝,但他们习以为常,一点畏惧惭愧的感觉都没有,又加之前朝经常不按法行事,审讯定案,刑狱至严,陛下革新旧制以来,积年旧习,余风未绝,用法还是过于严酷失当。现在审讯官员行酷法,妄加断案,臣去检查,按罪而论,发现有的是冤案,请依法处理,夺禄贬官,来使其有愧于自己的德行。但三司受理,不迅速定夺,致使案件拥塞,有理不能申诉的人,也盼望速裁决,进行处理。臣过去在法司任职,蒙圣上提拔任用,臣无以报答圣上,只愿以公正执法来酬圣上的知遇之恩。决不做放纵不顾是非,妄自随人的人,也决不做回避强暴凌人的人,一定狠狠打击枉法的奸妄之人,这是臣的本分,如蒙陛下准允降旨施行,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除残革弊,刑法就可以放着不用,如能这样,天下百姓就太幸福了。”

  后,润州刺史窦孝谌妻庞氏被仆奴诬告,说她夜起小解祈福。武则天命令给事中薛季昶审讯,薛罗织罪状,陷庞氏死罪。当时只有徐有功知庞氏无罪,为之申辩。而薛季昶等反陷徐有功为庞同党援救叛逆,并上奏将徐有功法办,法司判决徐当死刑。徐有功正在处理政事,令史流着泪把判决告诉他。徐有功道:“难道我独死,而那些人长不死吗?”乃慢慢地站起来归家。武则天看了处决徐有功的奏章,召徐有功问道:“卿对于断案,重罪轻罚的人为什么多?”徐有功答道:“重罪轻罚是臣下的小过;好生,是圣上的大德。愿陛下弘扬好生的大德,则天下幸甚。”武则天默然,后来庞氏减刑免死,流放到岭表,徐有功除名为庶人。不久,徐有功又被起用为左司郎中,又升迁予刑少卿。徐有功对他的亲友说:“今身为司法之官,人命所悬,一定不能一味顺从,不实事求是,来求得自身的安全。”所以前前后后做狱官,因为谏奏冤枉受刑的事,而三次断死刑,但他执志不渝,酷吏因此势稍衰。当时的人把他比作汉代执法公正的于定国、张释之。有的说:“若狱官都是这样,用不上刑法的日子怎么会远呢?”过了较长一段时间,徐有功调任司仆少卿。长安三年(702)卒,享年六十二岁,赠予刑卿。

  唐中宗即位,表彰徐有功执法敬慎,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出死之议。赠徐有功大理卿、越州刺史,并派使者前往吊祭,赐物百段授一子官。窦孝谌之子窦希蠨等请求以自身的官爵让给徐有功之子徐惀,来报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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