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明史资治通鉴我的字典
《明史》清·张廷玉等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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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十一 列传一百六十九 循吏 陈灌 方克勤 吴履(廖钦) 高斗南(高恂 余彦诚 郑敏 康彦民 周荣) 史诚祖(吴祥) 谢子襄(黄信中 夏升) 贝秉彝(刘孟雍 朱珤 张准 吴春 石启宗) 万观 叶宗人 王源 翟溥福 李信圭(孙浩 薛慎 吴原 陈哲 畅宣 刘伯吉 孔公朝 郭完 徐士宗 郭南 张璟 徐荣 何澄 田玉) 张宗琏 李骥(王莹 徐鉴 许敬轩 郑珞 王升) 李湘 赵豫(赵登 岳璿 彭远 刘永 戴浩 孙遇 袁旭) 曾泉 范衷 周济 范希正(刘纲) 段坚 陈钢 丁积 田铎 唐侃 汤绍恩 徐九思 庞嵩 张淳 陈幼学

陈灌传

  陈灌,字子将,庐陵人。元末,世道不宁,灌在他房屋周围兴办林场,人们不理解他的这一举动。十年后,盗贼蜂起,灌率勇武之士屯驻于林中,盗不敢侵犯,他们这一乡得以安全无事。太祖攻占武昌,灌到营前拜见太祖,谈话间,太祖看出此人不凡,提拔为湖广行省员外郎,后升为大都督府经历,随大将军徐达北征。不久,奉命筑泰州城,完工后升为宁国知府。

  当时,明朝初建,由于长期战乱,《诗》、《书》长久废置不读,灌在宁国建立学校,聘请老师,选优秀子弟入学读书。他访问民间疾苦,禁止豪强兼并农民土地,创立“户帖”,以便查核居民。太祖将“户帖”形成制度,在全国施行。灌还组织百姓采石筑堤,做闸门,以便水流排灌,保护沿江农田,百姓因此得以正常耕种。有数十人因盗麦船罪而判死刑。灌进行复查,断定“麦船是漂流来的,百姓争着拿走了船上的麦,并没有预谋抢劫”。于是只法办了为首一人,其余免死。灌的裁决严厉而公正,处治宽厚。

  洪武四年(1371),陈灌被召入京,在京病逝。


方克勤传

  方克勤,字去矜,宁海人。元末,台州人民举起反元义旗,吴江同知金刚奴奉行省命令募水兵抵御。克勤献策而金刚奴不采纳,便逃入山中。洪武二年(1369),克勤被任命为县训导,因母老辞职归家。四年召至京师,吏部主试中第二名,特授为济宁知府。

  这时,朝廷诏令百姓垦荒,三年后征税。地方官吏却提前征税,百姓认为政府言而无信,便相继逃亡,田又荒芜。为了纠正弊端,克勤重申,三年后征税,并把田分为九等,按等级征收田赋,官吏无法从中作弊,于是荒田开垦日多。同时,克勤设立社学数百区,修整孔庙,兴办教育。盛夏农忙时节,济宁守将率民夫筑城,克勤指出:“百姓正忙于耕耘,为何还要增加繁重的劳役?”请求中书予以免除。这时,大旱逢雨,济宁百姓歌颂他:“谁免去了这次徭役?是方知府。谁使庄稼不遭枯死?是方知府。方知府是我们父母,千万不要离去。”克勤在济宁为官三年,户口增加数倍,家给人足。

  克勤为政以德行教化为本,不追求个人名声,曾说:“追求个人名声,必会追求威势,这样必会祸害百姓,我不忍这样做。”他生活简朴,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不换,每天只吃一次荤。太祖对官吏严法重刑,士大夫多被贬谪,凡过济宁者,都受到克勤的周济。永嘉侯朱亮祖率水军赴北平,运河水浅,征民夫五千来疏浚河道,克勤无力制止,祈祷于天,忽降大雨,运河水深数尺,船得以通行,百姓视克勤为神。洪武八年(1375)入京述职,太祖嘉奖其政绩,赐宴,仍回济宁。不久为部属程贡诬告而贬到江浦服役,后去世。其子为方孝闻、方孝儒。孝儒另有传。


吴履传

  吴履,字德基,兰奚谷人。年少时拜闻人梦吉为师,精通《春秋》及诸史书。李文忠镇守浙东,聘他为郡学正。以后被荐举授南康县丞。南康民俗强悍,吴履到任数月,惩处一些奸猾之徒,其余不法之人大惊,不敢妄为。履又改行宽大政策,与民休息。知县周以中巡视田野,被一乡民责骂,便将全乡百姓都逮捕问罪。履了解情形后,立即释放全部被捕乡民,然后告知周以中。以中大怒,履解释道:“侵犯你的只有一人,其邻里何罪?今天你把一乡人都逮捕问罪,若激起民变,将如何是好?”以中这才息怒。该县沉溺淫祠,每次祭祀就有蛇出来,乡民认为是神出现,履把巫师逮捕惩处,将神像沉于江中,从此淫祠的陋习再没有了。他在南康六年,深受百姓爱戴。

  朝廷升吴履为安化知县。大姓易氏据险要之地以自保。江阴侯吴良准备出兵袭击,召履商议。吴履认为:“易氏只是避难而已,并非谋反。招他来,他若不来,再攻杀也不晚。”吴良采纳这个意见,招易氏,易氏果然来了。吴良要把从前当过兵的农民登记入册,农民惶恐不安,吴履建议:“世道太平,百姓安于农业。请只登记那些愿当兵的农民,不愿再当兵的不可强迫。”

  朝廷又升吴履为潍州知州。山东常以牛羊代纳秋税,履同潍州农民商议:“用牛羊交税,不死便瘦,不如交纳粮食方便。”后来,上司令百姓送牛羊去陕西,其他县农民多因此破产,而潍州牛羊肥壮能如数送到。因改潍州为县,召履回省,临行时潍县百姓含泪送别。履请求辞官归家。


史诚祖传

  史诚祖,解州人。洪武末年到朝廷陈奏盐法之利弊,太祖采纳他的意见,并授他为汶上知县,他为官清廉,政简刑宽。永乐七年(1409),成祖北巡,遣御史考核各郡县官吏的才能德行如何,御史奏举史诚祖第一,成祖赐书慰劳,玺书中说:“我统治天下,日夜求贤,共同治理国家。因此常常询问民间,都说苦于官吏苛征急敛,能符合我的初衷的官吏太少。你忠厚老成!忠于职守,为官廉洁,为政公允,征派赋徭均平,政治清明,诉讼不多,受百姓爱戴,境内安定,不逊于古代良吏。因此,特升你为济宁知州,同时仍兼管汶上县政务。希望你更加专心职守,有始有终,保持良好声誉。”并赐酒一尊、织金纱衣一套、钞千贯。诚祖受到皇帝嘉奖后,更加勤于政事,致使汶上县农田开垦日广,户口日益增多,扩增十四里(按:里为当时农村基层组织)。成祖路过汶上,准备将其民户数百家迁往胶州,由于诚祖的奏请而得免。朝廷多次要调他到别处任职,均为当地百姓奏请挽留。他在汶上任职二十九年,逝于任上。当地士民哀悼不已,留葬于城南,百姓每年祭祀。


谢子襄传

  谢子襄,名衮,子襄为其字,新淦人。建文年间,被荐举为青田知县。永乐七年(1409),他与钱塘知县黄信中、开化知县夏升,均任职九年,经考核合格皆当升迁,然而因各县县民请求留任,得到皇帝嘉奖,升子襄为处州知府,信中为杭州知府,夏升为衢州知府,以便他们就近治理原县。

  子襄治理处州,成绩卓著。郡内有虎患,每年不是旱灾便是蝗灾,子襄祈祷于神,大雨二日,蝗虫死尽,虎也逃走了。有人盗窃官钞,子襄传令城隍庙神缉拿罪犯,盗贼刚窥探藏钞密室,忽被大风卷走落入市中,因而伏罪。有百姓在集市卖牛,牛将被杀,逃到子襄面前,俯首好像哭泣诉苦一般,子襄将它赎回还归原主。叛卒吴米占据山谷造反,朝廷发兵征讨,全州百姓不安,子襄极力劝阻大军住于城内不要到城外去,他自己设计追捕,擒其主犯,其余解散。

  子襄为人廉洁谨慎,做了三十年的官,从不携带家眷。永乐二十二年(1424)逝世。


贝秉彝传

  贝秉彝,名恒,上虞人。永乐二年(1404)考中进士,授邵阳知县,因父母去世而辞官,后补为东阿知县。秉彝善于明断案情,能以礼仪引导民众。灾荒之年,他上奏《平籴备荒议》,为成祖所采纳,并颁布于各郡县,均按照东阿县的方式进行救灾。东阿县西南有一大泽,积水淹没田地。秉彝察看了地势,开凿沟渠,将积水引入大清河,泽水干涸,获得肥沃田地数万顷,大收其利。秉彝尤其善于综合规划,凡是废铁、破旧皮革、腐朽绳索、废纸等物,都收集起来,令工匠熬胶、铸铁、捣浆造纸、搓绳贮于库中备用。成祖巡视北方,令地方官府建造大殿,秉彝将平时所贮之物做建殿之用,使工程迅速完成。成祖意欲征召秉彝入朝任职,东阿耆老百余人到朝廷,请求留任秉彝为本县县令,成祖应允。九年任期,考核合格,召入京师进升官阶一级,但仍回东阿。曾犯错误而罚至京师服役,东阿人民竞相代替他去服役,三罚三代,官复原职。

  秉彝为官能够明察实情,待民宽厚。平时好饮酒,做官后戒酒不饮。宣德六年(1426)逝于任上。


万观传

  万观,字经训,南昌人。永乐十九年(1421)考中进士。当时,他只有二十岁。成祖认为他年少,令他再去学习。不久,召入朝廷为御史,后改任严州知府。府东境七里泷有渔船数百艘,时常抢劫过往旅客。观将渔船十只编为一甲,令其分区巡查警戒,不到一月,盗贼不敢出没了。他奖励办学,劝民务农,奏请减少织造定额,以银代纳丝税,百姓大感便利。九年任期期满,经考核,其政绩居全国第一。因父亲丧而离职,服丧期将满,严州百姓上章奏请万观仍回严州为知府,金、衢州民也分别上章,要求观去任职。朝廷对他更加器重,调任平阳知府,其政绩更加卓著。有灵芝生长于“尧祠”栋梁上,士民都说是万观德行感化的结果,万观说:“我只知谨于职守,灵芝与我无关。”任期满,政绩考核合格,升为山东布政使,逝于任上。


叶宗人传

  叶宗人,字宗行,松江府华亭人。永乐年间,尚书夏原吉在东南地区治水,宗人上书请疏浚范家港,引浦水入海,禁止沿海居民筑坝阻遏其流。成祖命他到原吉那里效力。竣工后,由于夏原吉的荐举而授钱塘知县。钱塘县为浙江省会所在地,徭役重,豪强之家往往买通猾吏,将徭役转嫁于贫民。宗人将应服役之人编在册子上,依次分派,使徭役负担平均。他查明了两起无头谋杀案情,将罪犯依法惩处,深受该县人民敬服。

  按察使周新,是位廉洁官吏,十分器重宗人。有天乘宗人外出,他潜入其居室,见橱中只有银鱼干一包,新不禁叹息宗人为官之清廉。第二天召宗人共餐,酒醉,用仪仗队送宗人回府。当时称宗人为“钱塘一叶清”。永乐十五年(1417)督率工匠营建北京城,逝于途中,周新闻耗,哭了几天。


王源传

  王源,字启泽,龙岩人。永乐二年进士,授庶吉士,后改任深泽知县。王源在任深泽知县期间,修学舍,筑长堤,劝民及时嫁娶,革除争要财礼之俗。多次上书评论时事,被召入朝,又论时政之得失,因违背皇上旨意而贬官,逢国家大赦而复官。复官后奏请豁免百姓所欠赋税。在饥荒年月,因私自发放官粮,赈救饥民,而被捕入狱,后纳钱赎罪才得以释放。朝廷召为春坊司直郎,为诸王讲读经史,后调任卫府纪善,再调任松江同知。奏请豁免该府所欠田粮数十万石。因母亲年迈,请求归家奉养,母亲去世后在家守丧,期满后,朝廷任命为刑部郎中。

  英宗即位,择选廷臣十一人为知府,源被选为潮州知府。潮州城东的广济桥,年久失修,源募万金重建,并将余金用来建亭,亭内供奉先圣、四配、十哲像,刻《蓝田吕氏乡约》,从乡民中选任约正、约副、约士,讲解乡规民约。西湖山上有大石作怪,源命令将石凿开,果得石骷髅,大石再不作怪,于是立下石碑,上刻“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这时,有一民犯罪受杖刑而死,其子向朝廷诉讼,告王源筑桥、建亭等罪行。朝廷将源逮捕至京,定罪流放,潮州人争相到朝廷请求赦免。朝廷恩准并恢复王源的官职。又过了很久,源奏请退休。潮州百姓奏请挽留,朝廷不准。于是百姓为他建祠祝福。


翟溥福传

  翟溥福,字本德,东莞人。永乐二年(1404)进士,授任青阳知县。九华山有虎为患,溥福令山神消除了虎患。以后,调任新淦知县、刑部主事,晋升为员外郎,为刑部尚书魏源所器重。正统元年(1436)七月,朝廷诏令举荐廷臣为州郡太守,溥福由于魏源的荐举而升任南康知府。

  南康府歉收,百姓将富家所囤粮食散发饥民,又收取大水漂流而来的官府木材,前任知府将这些人当作盗贼治罪,判处死刑者百余人。溥福接任后,查清实情,将判死刑者只施以杖刑后一律释放。南康府位于鄱阳湖畔,来往船只遇大风大浪无处停泊,溥福督工筑石堤百余丈,船只往来甚为便利。庐山白鹿书院,年久毁坏,溥福号召群众修复,聘请老师教育本府子弟,每月初一、十五,他亲自去讲课。

  任职期满,赴刑部,以考核其政绩,溥福年老奏请准予辞职返乡。侍郎赵新曾巡抚江西,声称:“翟君为此郡第一位贤能守臣,不可让他离去。”溥福恳请辞官多时,才蒙允准。辞别南康之日,父老乡民争赠金帛,他都谢绝不受。民众牵船含泪送别,在湖堤边为他建生祠,又在白鹿书院之“三贤”祠内设立他的牌位,与三贤并列。所谓“三贤”,即唐朝的李渤,宋朝的周敦颐、朱熹。


李信圭传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时荐举贤良,授信圭为清河知县。该县贫瘠却为交通要地,过往官船每天川流不息,首尾相接,役使民夫动以千计。前任县令常请沭阳县以五百人相助,然这些人离家太远,衣食不便。信圭接任后请求将沭阳助役改为代清河输纳原定课税的三分之二,这样两县都感到方便。宣德三年(1428)信圭上疏道:“本县地广人稀,处于交通要冲,每天征发百姓拉船,不仅全部丁壮,连老幼都要服役,妨碍农事。前年兵部有令,公事急需舟者征派五人,不急则不征派。如今此令不行,征派无限,甚至一船要四五十人,对这些有权有势者,谁敢违抗。行船中如遇顺风,船行加快,役夫徒步追赶不上,便将民夫所带衣粮没收,使他们挨饿受冻。请求再申兵部前令,可怜这些怕官的小民。”朝廷允准。八年春,信圭又上书道:“自江淮至京师,沿运河郡县都要派出军民为过往官船拉纤,无军队的地方,则全部征派民夫,州县每年要征派二、三千人昼夜等候。而上级官员征派时不分杂、泛差役。致使田地荒芜,民无积粮,年成稍有歉收,老幼便要出去讨饭,实在可怜。请求自仪征至通州一线地方,全部免去杂徭,使百姓尽力于农业,兼供力役。”宣宗也照准。从此,除清河外,其余郡县也蒙受其利。

  正统元年(1436),因侍郎章敞的荐举,升信圭为蕲州知州,清河百姓至朝廷请求留任,于是朝廷命信圭以知州衔,专理清河事。该地有湖田数百顷为淮安卫卒所占,而清河百姓却仍纳田税达六十年之久。经信圭奏请,这些湖田归还清河百姓。该县饥民偷杀牛一头,御史判八人死刑,信圭奏请朝廷,免死六人。遇淮河水涨,淹没了许多房屋牲畜,信圭奏请赈济,并停征当年应征物品和军、匠、厨役及疏浚河道民夫。南北往来之人死于清河途中者,信圭为之安葬。十一年(1447)冬,尚书金濂荐举他为处州知府,这时他在清河已二十二年了。到处州后去世,清河百姓立祠祭奠。


张宗琏传

  张宗琏,字重器,吉水人。永乐二年(1404)进士,初为庶吉士,后授刑部主事,负责审察广东囚犯的罪状。仁宗即位,升左中允。皇帝令朝臣荐举所知贤才以备任用,礼部郎中况钟荐举宗琏。仁宗问少傅杨士奇:“别人都举荐外官,而钟举荐京官,何故?”士奇回答道:“宗琏是个贤才,臣与侍读学士王直正准备荐举,不料况钟先行一步。”帝高兴地说:“钟能知宗琏,也是个贤才。”于是提升宗琏为南京大理丞。

  宣德元年(1426),朝廷令吏部侍郎黄宗载等十五人至各省订正军籍,宗琏被派往福建。第二年因奏事有违皇帝旨意,而贬为常州同知。朝廷遣御史李立去整理江南军籍,令宗琏随从。李立听信一些狡猾军人的话,多强制平民充实军队,宗琏多次反对,立怒,宗琏立即匍伏地下请求鞭打,愿代百姓而死,以免株连众人。宗琏原出使广东时,就十分廉洁,对人宽恕,现看到李立横暴,内心不平,激愤攻心,终于病逝。常州百姓千余人穿着白衣送葬,为他建祠于君山。

  宗琏在常州为官,不带妻室儿女,病重请医时,室内连灯也没有。书童从外面要了一盂油来点灯,宗琏令他立即退还,其清贫如此。


李骥传

  李骥,字尚德,郯城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科举乡试中举。入国学学习三年后,授户科给事中。市场管理部门盘查商贩旅客,搜查极细极严,因骥奏请而停止。不久被告发违纪而免职。

  建文时,被荐举任新乡知县。他在该县招抚流民,给他们农具,从而返乡复业者数千人。母亲去世,骥辞官归家守丧,该县官民相继四次奏请留任,朝廷未准。永乐初,守丧期满,改任东安知县。在任职期间,凡有害于百姓的事,立即请求朝廷废除。侍郎李昶等均荐举他,提升为刑部郎中。奏陈的十余事多被采纳。后因违法下狱,被贬到保安服役。

  洪熙时,朝廷下诏求贤,李骥被举荐为御史,他陈奏治国利民十事,被仁宗采纳。宣德五年(1430)巡视仓场,军士高祥偷盗仓粮,骥逮高祥审问。高祥的父亲散布流言,说高祥与张贵等一同偷盗,骥因受张贵贿赂,故只治高祥之罪。刑部侍郎施礼据此论骥死罪,骥上章申辩,仁宗认为:“御史既擒盗,怎肯受贿!”命施礼与都察院再审,果知骥遭冤枉。帝斥责施礼而恢复李骥的官职。这年十一月,皇帝选择廷臣二十五人出任郡守,骥受任河南知府。他在河南政绩十分突出。该府境内多盗,骥设立火甲制:一户被盗,一甲赔偿。查获犯者,在其门上大书“盗贼之家”字样。他撰《劝教文》,宣扬教化,从此人们都改正不良行为,使境内道不拾遗。河南府境内有伊王府,伊王多次以私事托他,骥不从。王府太监及校卒虐害百姓,受到骥的制止。这些使伊王府对骥恨之入骨。冬至那天,命骥在四更时分去王府陪王行礼。骥如期到达,伊王诬他迟到,把他捆绑起来,第二天才释放。骥将此事上奏,皇帝大怒,致书谴责伊王,并令将府中承奉、长史、典仪等吏都逮捕审讯。

  骥为人端正谨慎,在河南府任职六年后逝世,享年七十,士民祭吊时都失声痛哭。


李湘传

  李湘,字永怀,泰和人。永乐年间由国子生入都察院任职,因其才干而升为东平知州。任职期间,除平时俸禄外别无收入,平时训诫吏民如同训诫其家人一样。城东有大村坝,其水来自泰山,每逢下雨便成水灾,为害百姓,湘奏请征发民工筑堤。本州所辖五县,地多荒芜,湘督促百姓开垦,公私两利。任职期满时,将离开东平,百姓向朝廷申请留任,皇帝允准。成祖晚年多次北征,令山东地方长官督促百姓运输军饷,因道远,民夫多死亡,惟东平民夫一无所失。奸人向布政司诬告李湘搜括民财,县民一千三百余人去向巡按御史及布政司、按察司申诉,为李湘洗去冤情。有耆老七十人到朝廷告发奸人诬陷李湘的罪行。布政司将湘逮捕入京,又有耆老九十随同去京为湘申冤。通政司将此情上报朝廷,经刑部查实,恢复李湘官职,将诬告者依法治罪。

  李湘在东平任职十余年,至正统初,朝廷令大臣荐举郡守,尚书胡濙推举李湘,于是升任他为怀庆知府。临行时,东平百姓扶老携幼依依送别数十里。怀庆军卫李东恃势虐待百姓。湘到任后,对他们随时裁判,皆服帖不敢违法乱纪。湘在怀庆三年而逝。


赵豫传

  赵豫,字定素,安肃人。燕王朱棣起兵攻下保定后,豫以生员身分而受命催督赋税,守卫城池。永乐五年(1407),授为泌阳县主簿,未上任又提升为兵部主事,再升为员外郎。母死守丧,期满复职,洪熙时进为郎中。

  宣德五年(1430)五月,选廷臣五人出任知府,豫被派往松江府。松江卫军恣意横行,豫到任后将其最恶劣者施以杖刑,流放边疆,其余皆服服帖帖。赵豫为政重安抚,与民休息。挑选良家子弟中谨慎厚道者为吏,以礼法教育他们。他还均平徭役,节省费用,裁减吏员十分之五。巡抚周忱有什么举措,都必先与豫商议。清军御史李立到松江,专为军队利益打算,大量征发百姓入伍,甚至牵连被征发者的亲戚、同姓,稍有异议,就酷刑拷打,一时人情汹汹,申诉冤枉者多达一千一百余人。盐司稽查盐丁,同时连累到其他民户,大为民害。豫上书指出这些弊端,均下令废除,使百姓得救。朝廷还下令减轻苏州、松江两府官田的重担,豫所管辖的华亭、上海两县减去十分之二、三。

  正统中,赵豫在松江九年,任期满,政绩考核合格,应迁升。松江百姓五千余人上书请求留任。巡按御史转告朝廷,朝廷增加赵豫官俸两级,命还松江知府。正统十年(1445)春,朝廷考核全国各地官吏,将政绩卓著者列为典范,豫与宁国知府袁旭都入选。皇帝赐宴及外衣。豫在松江任职十五年,始终清廉。离开松江时,老幼挽住车子,要求留下一只鞋作为纪念。把他的神位供奉于周忱祠内,共享祭祀。

  松江民俗好诉讼。豫深以为患,凡来诉讼者,他以好言开导,告诉他“明日来”,于是有“松江太守明日来”的歌谣。过了一夜,起诉者忿怒渐平,或被劝阻,不再来起诉了。赵豫除政绩斐然外,还以平易近人称著。


曾泉传

  曾泉,泰和人。永乐十八年(1420)进士,选为庶吉士,后改任御史。宣德初年,都御史邵王己甄别官吏,泉被贬为汜水典史,逝于任上。

  正统四年(1439),河南参政孙原员上书称:“泉行为端正,为官廉洁,勤于政务,办事敏捷,不因被降黜而有怠惰之心。他亲自督促百姓开垦荒地,收割庄稼,砍伐木材以备营造和修理房舍,发展商业,交纳汜水县所欠官课,而且官府还有储备,百姓不受侵扰。他还建造船只,备办棺椁,供应百姓日常器物。百姓婚丧无力举办者,都受到泉的资助。泉去世之日,老幼痛哭。臣到汜水时,泉已死三年,而百姓尚怀念他的恩惠,说起来都泪流满面,虽历代良吏也没能胜过他。如果全国有像曾泉这样的官吏数十人分别治理郡县,则可使朝廷恩德广布于人民。曾泉虽为前朝官吏,本朝也应下诏褒奖其德行、德政。可惜未受到重视,其官阶未得到恢复,使泉终身蒙受贬谪之名,不为当代所知,实可怜恤。请求追复泉的官爵,表彰其功绩,以教育未来的官吏。”英宗采纳这一建议。


周济传

  周济,字大亨,洛阳人。永乐年间以举人身份入太学,后历任都察院官职。都御史刘观荐举他为御史,他坚决辞谢。宣德时授任江西都司断事,因父母去世而归家守丧。后任湖广都司断事。正统初年提升为御史。镇守大同的宦官骄横无惮,朝廷派周济去调查。济装扮为平民,背着薪柴进入这个宦官家中,查明一切不法事实,奏报朝廷,英宗大喜。随后又巡按四川。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相互仇杀,朝廷令济督率官兵进讨。济建议:“朝廷安抚远方之人,应先抚而后征。”朝廷采纳,速传令劝告他们,使两家和解。

  正统十一年(1446),周济出任安庆知府。这年安庆府收成不好,百姓卖儿售女维持生活,乘船去他乡者接连不断。济借漕粮赈济,并禁止卖儿售女。与此同时,他又上书请求免征租税,得到朝廷的批准。他制定出婚丧礼制,禁止奢侈,迟嫁缓葬者受罚,安庆风俗为之一变。饥民聚集抢夺富家食粮,富家以强盗抢劫而告官,济下令:“百姓饥饿才抢粮,应将所抢粮食数量报告太守,太守代为偿还。”于是抢粮者解散。

  周济逝于任上,百姓关门闭户停业为之恸哭。


范希正传

  范希正,字以贞,吴县人。宣德三年(1428),被荐举为贤良方正,授曹县知县。有奸吏受贿,希正审判其罪,押送京师。该奸吏反以他事诬告希正,希正因此遭监禁。曹县平民八百余人到京师呈奏通政司,说希正廉洁能干,为奸吏所诬。侍郎许廓因公路经曹县,曹县父老百余人拦道痛诉朝廷夺去了他们的贤能县令。这两件事均呈报到朝廷,宣宗令释放希正并让他回曹县任职。正统十年(1445),山东闹灾荒,只有曹县因希正预先储备粮食,故无饥患。大理寺丞张丞到山东赈灾时,闻知曹县情形,奏请朝廷升曹县为州,以希正为知州,得到朝廷同意。这时曹州百姓久欠官马,无力偿还,多逃亡。希正节省官府费用,代以偿还官马九十余匹,逃亡者都返家复业。吉水有人诬告曹州某富民杀其兄,株连甚众。希正暗中致函吉水,核查诬告者姓名,均是假冒,所谓“杀兄”之事大白。希正治曹先后二十三年,历任知县、知州,深得民心。晚年辞官归家。


段坚传

  段坚,字可太,兰州人。年少读书时即有圣贤之志。乡试中举,入国子监。景泰元年(1450),上书请求召还四方监军,取缔全国各地佛道寺观,未获批准。五年(1454)中进士及第,授福山知县。他在本县刊印《小学》,在士民中讲诵,素来鄙陋的民俗为之一变,村落皆有弹琴唱歌和诵读之声。

  成化初,段坚受到特别表彰,破格提升为莱州知府。仅仅一年,其教化大行。因守父母丧而离职,守丧期满,改任南阳知府。他在南阳招集州县学官,向他们讲述古人为学之道,让他们转相劝勉。创立“志学书院”,聚集优秀之士,讲解《五经》要义,及宋儒周敦颐、程颢等人的遗书。建节义祠,祭祀古今烈女。经过教化,该府诉讼渐少,赋役均平,数年全府大治。他称病辞官而去,士民哭泣一直送至境外。闻知他病逝,为他立祠,春秋祭祀。

  段坚是河东薛王宣的私淑弟子,注重探求道理,身体力行,他不愿借别人对他阿谀奉承来取得自己的声誉,故能以儒家学说来整顿吏治。


陈钢传

  陈钢,字坚远,应天人。成化元年(1465),乡试中举,授黔阳知县。楚地民俗,守丧期间好击鼓歌舞,陈钢教他们唱古代哀歌,民俗渐度。县城位于沅、湘两江汇合之处,多次决堤,毁坏房屋。钢募人采石筑堤千余丈,防止了水患。南山崖官道数里窄狭难行,旅客多不幸坠崖身亡。钢令人拓宽道路丈余,便于来往旅客通行。钢患病,百姓争相祈祷,愿神灵以缩短他们自己的寿命以换取陈钢的益寿延年。后调任长沙通判,监修吉王府,竣工后,吉王赐他金银丝帛,他辞谢不受,只请求将吉王旧府的建筑材料用来修“岳麓书院”,吉王应允。弘治元年(1488),母亲去世,陈钢辞官守丧。不久逝世于家乡。黔阳、长沙两地百姓均为他建祠祭祀。子陈沂,官至侍讲,见《文苑传》。


丁积传

  丁积,字彦诚,宁都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授新会知县。到任后,立即拜本县陈献章为师。丁积为政以教化为本,主要是爱民。有权有势的太监梁芳,也是该县人,其弟梁长横行乡里,强迫百姓加倍偿还债款,而且向丁积告状。积将借据全部烧毁,又将梁长逮捕下狱,使得权豪们再不敢胡作非为。积提倡洪武礼制,参照《朱子家礼》,挑选耆老来教导百姓。良家子弟中游手好闲者,丁积把他们集聚在大堂两边廊下,每天读《小学》,并亲自为他们讲解,新会风俗大变。

  新会百姓出钱交官府以代其力役,名为“均平钱”。后来官吏贪婪,又令甲首出钱供他们使用,名为“当月钱”。致使贫困人家卖儿卖女。丁积将这些一律取消。民间相信巫术、鬼神,丁积捣毁所有淫祠。有年大旱不雨,积在圭峰顶筑坛,自己早晚伏于坛下,连续八天,天降大雨,而积却因此病故。士民哀悼不已,有一老妇人夜间失声恸哭,有人问她为何如此,她说:“丁公一死,我生活失去了依靠。”


田铎传

  田铎,字振之,阳城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授户部主事,后升员外郎、郎中。

  弘治二年(1489)奉诏前往四川赈灾,在宣读诏书时,因遗漏了其中的语句,而被贬谪为蓬州知州。该州东南有江州八十二顷,为豪强侵占,铎将这些土地收来全部还给人民。他在蓬州建立大小桥二十四座,凿开三溪山以便利通行。御史行至蓬州,未见有诉讼之事,十分惊讶,其后才知该州竟无贫民,不禁叹息而去。田铎被荐至朝廷,提升为广东佥事。后调任四川参议,未赴任。因年老多病,辞官归家。

  正德时,刘瑾假传圣旨,说铎在广东办理盐务,账目不清,将他逮至广东,尚未启程,刘瑾就被朝廷诛杀。有人劝铎不要去广东,铎执意不听,行至九江而逝,享年八十二岁。


唐侃传

  唐侃,字廷直,丹徒人。正德八年(1513)乡试中举,授永丰知县。赴任不带妻室,随身只有一二童仆。日常饭菜只有蔬菜豆腐而已。长期如此,全县官民对他十分敬服。永丰习俗好诉讼,崇拜鬼神,尤好歌舞演戏,侃一律禁止。

  侃晋升为武定知州。朝廷清查军籍,要在武定征兵一万二千人,侃说:“武定户口只有三万,征去一万二千,就会使半个州空旷无人。”因而极力争取少征。有人提议将境内徒骇河改道,侃认为这是劳民伤财,坚决反对。章圣皇太后安葬于承天,宦官们借“供帐”之名向所经州县搜括钱财,违则处死。州县官吏大多逃避。侃则将空棺置于衙门旁一空房内,太监逼急了,侃便把他们引到放棺材的房中,然后宣称:“你们办我死罪可以,要钱没有。”宦官们惊得目瞪口呆,只得离去。不久,升为刑部主事,不幸去世。

  侃年少时,跟从丁玑学习。邻家女子夜间跑到他的住所来,侃拒绝她入室。侃父被监禁,他请求代父受罪,未准,便在监牢边铺草而卧,时达一年之久,直至其父被释为止。由此可见唐侃的品行。


汤绍恩传

  汤绍恩,字汝承,安岳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十四年由户部郎中调任德安知府,不久改为绍兴知府。绍恩为人宽厚,禀性俭朴,内穿粗布,外罩父亲遗留的旧袍。他到绍兴后,建立学宫,各地设立社学。当年大旱,他徒步在烈日下祈雨。不轻易施用刑罚,赈恤贫民,表彰节孝,使百姓和睦相处。

  山阴、会稽、肖山三县之水汇合于三江口入海,潮汐之日,海水积沙如丘陵,每逢阴雨,河水被沙丘阻塞不能及时泄出,致使良田尽被淹没,当局不得已只有采取决塘泄洪的办法,但塘决后水干又不能防旱,遇旱只得再填决口蓄水。每年决填,苦于修筑。绍恩亲自勘查各水道,至三江口,见两山对峙,高兴地说:“山下有基石,何不在此建闸。”于是招募熟习水性的人去勘探,果有石脉横亘于两山之间,于是兴工修闸。先向水中投下铁块大石,然后将装满碎砖的笼子沉入水中,以截其流。工程进行不到一半,因潮水冲击不能继续施工,怨声四起。绍恩却毫不动摇,祈祷海神。潮水多日不来袭击,水闸得以竣工。共修堤四五十丈,建闸二十八处。其中内闸三座,分别为经溇、撞塘、平水,其作用是防止大闸崩溃。闸外筑石堤四百余丈,以便阻挡潮水,使闸不受冲击。在闸边石上刻出水涨水落度数,以便后人观察水势开关闸门。从此以后,三县方圆数百里内再无水患。士民为歌颂绍恩的德政,特在闸左为他立庙,每年按时奉祀。多次调任山东右布政使,直到退休归家。享年九十七岁。


徐九思传

  徐九思,贵溪人。嘉靖年间授句容知县。初理政事,谦虚谨慎,似乎不大胜任工作。一次,有吏盗窃县印盖在空白公文纸上,九思揭发其奸诈行为,依法论罪。郡吏为此人叩头说情,九思坚决不允,于是人人敬畏。他对于孤老贫困者,加倍抚恤,而对豪猾之人管制严厉。凡来投诉者,责打不过十下。征收赋税,预先规定交纳日期,过期只令里老逮捕问罪,衙役不敢进入乡村。县东西大路七十里积尘土三尺厚,每逢雨雪,烂泥达数尺深。九思想法节省官府开支,将节余款项用来修路,方便行人旅客。朝廷多次派遣权势宦官在三茅山打醮求神,县民深受供应之苦。九思清查旧时公文,见有盐引金久存贮于府库中,便奏请用此作为求神所需经费,使百姓不再受侵扰。当年年成歉收,谷价猛涨,巡抚发放仓谷数百石,以平价出售。九思认为,“来买粮的都是富豪,虽平价贫民也无力购买”。于是将其一半按时价出售,以偿还官府,其余煮粥以赈饥民。远在山谷中的贫民,则就近向富家贷谷,官府代为偿还。因此使许许多多人免于饿死。九思曾说:“即使天子施大恩于民,哪能人人都可以减免赋役,关键是在于我们这些做官的,在施行时能否斟酌缓急而已。”后来,因与应天府尹不合,为巡抚所弹劾,而吏部尚书熊浃知他贤能,特令他留任。

  九思在句容为官九年,期满升任工部主事,又升为郎中,奉命治理张秋河道。漕运河道与盐河相近,但不相通,漕河水涨则泛滥成灾。九思提议在沙湾修建分洪渠,勾通漕河与盐河,漕河水涨则可流入盐河,排泄入海,不致淹没田地,水落也不致干涸。此项工程的完成,使该地永久受益。当时工部尚书赵文华巡视东南,路经这里,九思不出来迎接,只派一吏拿着公文去拜见,被文华骂走。时逢九思升任高州知府。文华怀怨在心,回京后与吏部尚书吴鹏合谋陷害九思,九思被迫辞官。句容百姓为他建祠于茅山。九思辞官后在家闲居二十二年,八十五岁病故。


庞嵩传

  庞嵩,字振卿,南海人。嘉靖十三年(1534)乡试中举。其后在罗浮山讲学,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嘉靖二十三年后的八年内,历任应天通判、治中。应天知府空缺,嵩多次代行知府事。初任代理应天知府时,正遇荒年,上司传令赈济。当时公粮已尽,他向富家借贷,赈救了六万七千余人。接着又免去多年所欠赋税,缓征徭役,不断招抚流民,返乡复业者达十万余人。留都南京百姓苦于重役,庞嵩竭力调剂,凡优免户及寄居客户、冒称官户、寄庄户、女户、神帛堂匠户都要服役,从而大大减轻百姓力役负担。江宁县葛仙、永丰二乡常遭水灾,居民外逃,只剩七户。嵩修筑堤防,得田三千六百亩,建立四所“惠民庄”,召集贫民佃耕,因此流民纷纷回乡复业。他多次平息冤狱。外戚王涌、举人赵君宠强占良人妻子,肆意杀人,嵩依法处置。

  嵩早年求学于王守仁,通晓《五经》,曾招集生员聚于“新泉书院”,相互切磋学问。每年他都自带饮食行游县境。南京各府副职,很少有被举荐者,而庞嵩却将他们的政绩上报朝廷。各府官也随同京官每六年考核一次,此外,还要随同其他地方官吏进行考核,嵩认为这样不合制度,奏请停止,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并立为永久制度。随后,嵩调任为南京刑部员外郎,又晋升为郎中。撰有《原刑》、《司刑》、《祥刑》、《明刑》四篇,合称《刑曹志》,受到普遍的称赞。后调任云南曲靖知府,政绩卓著。因年老辞官归乡,其实年仅五十。又与湛若水交游。他逝世后,应天、曲靖两地人民均把他的灵位供奉于名宦祠内,葛仙乡还专为他修建祠堂,定时祭祀。


张淳传

  张淳,字希古,桐城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授永康知县。永康县的一些奸诈吏民曾连续控告使朝廷先后罢黜七个县令。淳到任后,日夜审阅公文,前来投诉的有数千人,淳迅速判决,吏民大为佩服,从此诉讼之事渐少。此后,淳对于投诉皆能立时公布审判日期,使原告被告都按期到堂听审,片刻做出明确断决,毫不拖延。一件诉讼案,只须乡民裹一包饭的时间即可处理完毕,因而时人称他为“张一包”,说他断案敏捷如同包拯。

  大盗卢十八剽劫官库金银,官府十余年未能侦破,御史让淳破案,淳许诺三月内捕获盗贼卢十八,并请御史一月之内下捕盗令数十次。待捕盗令下过多次后,淳笑道:“强盗早已逃走了,如何捕获。”自此,不再提捕盗一事。一个与卢十八有奸情的永康县某吏之妻,将张淳的话传给了卢十八,十八误以为平安无事了。随后,淳进一步施计将他擒获,其间只用了两个月时间。

  小民之间稍有小忿小怨,即去诬告。淳查无实据,就将告状人监禁起来,因此,没人再敢诬告了。永康人贫困,女婴多被遗弃。淳多方劝诫,并拿出自己的俸禄,资助无力抚养的人家。大旱之年,出现了公开抢劫现象。淳下令,抢劫者皆处以死刑。有人抢了五斗米,淳把一个已判死刑的人处死,张榜公布说此人是抢米罪犯,众人畏服。后因其政绩卓著而被朝廷召往京师,上车离开永康时,对下属说:“某盗来了,离此地只有数里,去把他逮捕归案。”衙役按照他所指的路线追捕,果见该盗正在河边洗脚,即将他逮捕入狱。该盗服罪。永康人对此事十分惊异,认为是神灵通报。张淳解释说:“若追捕过急,该盗便逃走了。今听说我要离开永康,必又回来。这是推理判断的,并非什么神灵通报。”

  张淳至京师后,升为礼部主事,又历任郎中,因病辞官。后起用为建宁知府,晋升为浙江副使。这时浙江有招募的士兵若干,抚按打算将他们遣散,他们便大肆喧闹。淳建议:“凡是骄悍者,留下来还有用,不留则后果不堪设想,不如淘汰老弱,留下壮勇。这样一来,留下的不想作乱,淘汰的不能作乱。”这一意见被采纳实施。后任陕西布政使,逝于任期。


陈幼学传

  陈幼学,字志行,常州府无锡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授确山知县。幼学在确山政务以惠民为本。为此他积粟一万二千石备荒。开垦荒地八百余顷,给贫民耕牛五百余头,核实黄河退水滩地一百三十余顷,分给无地农民。村中妇女不能纺织者,授纺车八百余辆。建屋一千二百余间分给贫民居住。建官署八十间,供六曹吏役食宿。将节省下来的公费银六百余两,代贫困百姓交纳赋税。此外,还栽种桑榆等树三万八千余株,开河渠一百九十八条。

  布政使刘浑成之弟刘灿成助妾杀妻,幼学将他法办。行太仆卿陈光日文家人犯法,幼学立即将其逮捕惩处。汝宁知府丘度怕因此招祸,建议抚按调他至中牟。中牟县秋收时节遇到蝗灾,幼学发动群众捕捉蝗虫达一千三百余石,消灭了虫灾。中牟县旧系土城,城墙低且多已损坏。幼学用以工代赈之法,发给饥民口粮,让他们修筑城垣,竣工后饥民还不知是服了力役。他鼓励百姓在县南荒地开垦,得肥沃田地数百顷,全数分给农民。县内有一大泽,积水占去肥沃土地二十余里,幼学督率群众疏导河流五十七道,开渠一百三十九条,将积水引入小清河,百姓大获其利。大庄许多地方常被水淹,幼学组织民众筑堤十三道,挡住流水。他还给贫民发放耕牛、种子,给贫妇纺织工具,政绩卓著。但由于他不结纳权贵,在考核政绩时,掌道御史却要贬斥他的政绩,其子不服,辩论道:“儿自中州来,都说中牟县的政绩无与伦比,今为何要排在最后?”经过力争,御史才不得不将其列为头等。

  不久,幼学升为刑部主事,宦官采摘御园果实时,怒杀园夫之母,弃尸河中。幼学如实奏报,将肇事宦官依法处置。嘉兴人袁黄妄自批删《四书》、《书经集注》,名为《删正》,刊行于世。幼学予以驳正,并上疏直言不讳地列论其谬误。幼学的上疏虽被廷臣扣留,但《删正》的刻板全被烧毁。幼学曾以员外郎之职对畿辅罪犯审慎用刑,将案情不明而又值得同情的三百余人全部释放。其后晋升为郎中。

  幼学调任湖州知府,一到任便捕杀豪强恶奴。士人之子施敏、某富豪家奴杨升,横行郡中。幼学将施敏下狱,施敏买通权贵,嘱咐巡抚亲自审理,幼学不允,即刻将施敏用棍杖击毙。施敏供词中株连到故尚书潘季驯之子潘廷圭,幼学将此案情告诉御史,上章弹劾,将廷圭逮捕入狱。其他奸豪论罪处死者数十人。唯独杨升畏罪潜逃。幼学想到,若自己离开湖州,杨升必再来逞凶,终于将他逮捕处死。从此一郡太平。湖州阴雨连月,禾苗尽死,幼学施行救荒措施,被赈饥民达三十四万余人。御史准备向朝廷举荐他,收集其政绩,推官阎世科列举了三十六事,上报朝廷。朝廷下诏加官为按察副使,仍管湖州政事。

  以后,幼学以副使职总督九江兵备,这时他已七十高龄,其母尚在,故请求辞官归家奉养母亲。母亲去世后他不肯出来任职。天启三年(1623),朝廷起用他为光禄少卿,又改为太常少卿,他都未赴任。四年逝世,享年八十四岁。中牟县、湖州均建祠纪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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