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汉书资治通鉴我的字典
《汉书》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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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三〇) 志七(三) 五行(下)

  傳曰:「思心之不睿,是謂不聖,厥咎霿,〔一〕厥罰恆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

  〔一〕 師古曰:「霿音莫豆反。」

  「思心之不䜭睿,是謂不聖。」思心者,心思慮也;睿,寬也。孔子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一〕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貌言視聽,以心為主,四者皆失,則區霿無識,〔二〕故其咎霿也。雨旱寒奧,亦以風為本,〔三〕四氣皆亂,故其罰常風也。常風傷物,故其極凶短折也。傷人曰凶,禽獸曰短,屮木曰折。〔四〕一曰,凶,夭也;兄喪弟曰短,父喪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區霿則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五〕一曰,有脂物而夜為妖,若脂水夜汙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雲風並起而杳冥,故與常風同象也。溫而風則生螟螣,〔六〕有裸蟲之孽〔七〕。劉向以為於易巽為風為木,卦在三月四月,繼陽而治,主木之華實。風氣盛,至秋冬木復華,故有華孽。一曰,地氣盛則秋冬復華。一曰,華者色也,土為內事,為女孽也。於易坤為土為牛,牛大心而不能思慮,思心氣毀,故有牛禍。一曰,牛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痾。土色黃,故有黃眚黃祥。凡思心傷者病土氣,土氣病則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非一衝氣所沴,明其異大也。其極曰凶短折,順之,其福曰考終命。〔八〕劉歆思心傳曰時則有臝蟲之孽,謂螟螣之屬也。庶徵之常風,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

  〔一〕 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

  〔二〕 師古曰:「區音口豆反。霿音莫豆反。其下並同。」

  〔三〕 師古曰:「奧音於六反。」

  〔四〕 師古曰:「屮,古草字。」

  〔五〕 師古曰:「脂妖及夜妖。」

  〔六〕 師古曰:「螣音徒得反。」

  〔七〕 師古曰:「裸亦臝字也,從衣果聲。」

  〔八〕 師古曰:「壽考而終其命。」

  釐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過宋都」。〔一〕左氏傳曰「風也」。劉歆以為風發於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則退。經以見者為文,故記退蜚;傳以實應著,言風,常風之罰也。象宋襄公區霿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馬子魚之諫,而與彊楚爭盟,〔二〕後六年為楚所執,〔三〕應六鶂之數云。京房易傳曰:「潛龍勿用,〔四〕眾逆同志,至德乃潛,厥異風。其風也,行不解物,不長,〔五〕雨小而傷。政悖德隱茲謂亂,厥風先風不雨,大風暴起,發屋折木。守義不進茲謂耄,厥風與雲俱起,折五穀莖。臣易上政,茲謂不順,厥風大焱發屋。〔六〕賦斂不理茲謂禍,厥風絕經(紀)〔緯〕〔七〕止即溫,溫即蟲。侯專封茲謂不統,厥風疾,而樹不搖,穀不成。辟不思道利,茲謂無澤,〔八〕厥風不搖木,旱無雲,傷禾。公常於利茲謂亂,〔九〕厥風微而溫,生蟲蝗,害五穀。棄正作淫茲謂惑,厥風溫,螟蟲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茲謂叛,厥風無恆,地變赤而殺人。」

  〔一〕 師古曰:「鶂音五狄反。」

  〔二〕 師古曰:「子魚,公子目夷也,桓公之子,而為司馬。爭盟,謂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於楚。子魚諫曰:『小國爭盟,禍也。』公不聽之。」

  〔三〕 師古曰:「僖二十一年,楚執宋公以伐宋,距六鶂退飛凡六年。」

  〔四〕 師古曰:「乾初九爻辭。」

  〔五〕 師古曰:「不解物,謂物逢之而不解散也。不長,所起者近也。」

  〔六〕 師古曰:「焱,疾風也,音必遙反。」

  〔七〕 如淳曰:「有所破壞,絕匹帛之屬也。」晉灼曰:「南北為經,東西為緯,絲因風暴,亂不端理也。」

  〔八〕 師古曰:「道讀曰導,不思導示於下而安利之。」

  〔九〕 師古曰:「公,上爵也。常於利,謂心常求利也。」

  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壽春大風毀民室,殺人。劉向以為是歲南越反,攻淮南邊,淮南王長破之,後年入朝,殺漢故丞相辟陽侯,上赦之,歸聚姦人謀逆亂,自稱東帝,見異不寤,後遷于蜀,道死廱。

  文帝五年,吳暴風雨,壞城官府民室。時吳王濞謀為逆亂,天戒數見,終不改寤,後卒誅滅。

  五年十月,楚王都彭城大風從東南來,毀巿門,殺人。是月王戊初嗣立,後坐淫削國,與吳王謀反,刑僇諫者。〔一〕吳在楚東南,天戒若曰,勿與吳為惡,將敗巿朝。王戊不寤,卒隨吳亡。

  〔一〕 師古曰:「謂楚相張尚、太傅趙夷吾也。僇,古戮字。下皆類此。」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都薊大風雨,〔一〕拔宮中樹七圍以上十六枚,壞城樓。燕王旦不寤,謀反發覺,卒伏其辜。

  〔一〕 師古曰:「薊,縣名,燕國之所都。」

  釐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廟」。〔一〕劉向以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世大夫,正(書)〔晝〕雷,其廟獨冥〔二〕。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將專事暝晦。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三〕政在季氏。至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正晝皆暝,陰為陽,臣制君也。成公不寤,其冬季氏殺公子偃。〔四〕季氏萌於釐公,〔五〕大於成公,此其應也。董仲舒以為夷伯,季氏之孚也,〔六〕陪臣不當有廟。震者雷也,晦暝,雷擊其廟,明當絕去僭差之類也。向又以為此皆所謂夜妖者也。劉歆以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則天震之。展氏有隱慝,故天加誅於其祖夷伯之廟以譴告之也。

  〔一〕 師古曰:「夷伯,司空無駭之後,本魯公族也,號展氏。」

  〔二〕 師古曰:「冥,暗也。」

  〔三〕 師古曰:「謂季友之孫行父仍執政專國,自此以後常為卿。」

  〔四〕 師古曰:「為季文子所殺也。已解於上。」

  〔五〕 師古曰:「萌,喻草木始生也。言其始有(成)〔威〕權。」

  〔六〕 師古曰:「孚,信也。所信任之臣也。」

  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晉侯及楚子、鄭伯戰于鄢陵」。皆月晦云。

  隱公五年「秋,螟」。董仲舒、劉向以為時公觀漁于棠,貪利之應也。〔一〕劉歆以為又逆臧釐伯之諫,〔二〕貪利區霿,以生臝蟲之孽也。

  〔一〕 師古曰:「棠,魯地也。陳漁者之事而觀之也。」

  〔二〕 師古曰:「臧僖伯,公子彄也,孝公之子,諫觀漁。」

  八年「九月,螟」。時鄭伯以邴將易許田,〔一〕有貪利心。京房易傳曰:「臣安祿茲謂貪,厥災蟲,蟲食根。德無常茲謂煩,蟲食葉。不絀無德,蟲食本。與東作爭,茲謂不時,〔二〕蟲食節。蔽惡生孽,蟲食心。」〔三〕

  〔一〕 師古曰:「〔邴〕,鄭祀泰山之邑也,音彼命反。已解於上。」

  〔二〕 師古曰:「奪農時也。」

  〔三〕 師古曰:「蔽謂惡人蔽君之明(謂)〔為〕災孽也。」

  嚴公六年「秋,螟」。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衛侯朔出奔齊,齊侯會諸侯納朔,〔一〕許諸侯賂。〔二〕齊人歸衛寶,魯受之,〔三〕貪利應也。

  〔一〕 師古曰:「朔謂惠公也。桓十六年,以左公子(涸)〔泄〕、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故惠公奔齊。至莊五年,會齊人、宋人、蔡人伐衛而納惠公也。」

  〔二〕 師古曰:「諸國各有賂。」

  〔三〕 師古曰:「以伐衛所獲之寶來歸魯。」

  文帝後六年秋,螟。是歲匈奴大入上郡、雲中,烽火通長安,遣三將軍屯邊,三將軍屯京師。〔一〕

  〔一〕 師古曰:「並已解於上。」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劉向以為近牛禍也。是時宣公與公子遂謀共殺子赤而立,〔一〕又以喪娶,〔二〕區霿昏亂。亂成於口,幸有季文子得免於禍,天猶惡之,生則不饗其祀,〔三〕死則災燔其廟。〔四〕董仲舒指略同。

  〔一〕 師古曰:「已解於上也。」

  〔二〕 師古曰:「宣元年正月,公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時(成)〔文〕公喪制未除。」

  〔三〕 師古曰:「謂郊牛傷死,是天不欲饗其祀。」

  〔四〕 師古曰:「成三年,新宮災。新宮者,宣之廟也,以其新成,故謂之新宮。」

  秦孝文王五年,斿朐衍,有獻五足牛者。〔一〕劉向以為近牛禍也。先是文惠王初都咸陽,廣大宮室,南臨渭,北臨涇,思心失,逆土氣。足者止也,戒秦建止奢泰,將致危亡。〔二〕秦遂不改,至於離宮三百,復起阿房,未成而亡。一曰,牛以力為人用,足所以行也。其後秦大用民力轉輸,起負海至北邊,〔三〕天下叛之。京房易傳曰:「興繇役,奪民時,厥妖牛生五足。」

  〔一〕 師古曰:「朐衍,地名,在北地。朐音許于反。」

  〔二〕 如淳曰:「建立基止。泰,奢泰。」

  〔三〕 師古曰:「負海,猶言背海也。」

  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獻牛,足上出背上。劉向以為近牛禍。先是孝王驕奢,起苑方三百里,宮館閣道相連三十餘里。納於邪臣羊勝之計,欲求為漢嗣,刺殺議臣爰盎,事發,負斧歸死。既退歸國,猶有恨心,內則思慮霿亂,外則土功過制,故牛禍作。足而出於背,下奸上之象也。〔一〕猶不能自解,發疾暴死,又凶短之極也。

  〔一〕 師古曰:「奸,犯也,音干。」

  左氏傳昭公二十一年春,周景王將鑄無䠶鍾,〔一〕泠州鳩曰:〔二〕「王其以心疾死乎!夫天子省風以作樂,〔三〕小者不窕,大者不摦。〔四〕摦則不容,心是以感,感實生疾。今鍾摦矣,王心弗𢦟,〔五〕其能久乎?」劉向以為是時景王好聽淫聲,適庶不明,〔六〕思心霿亂,明年以心疾崩,近心腹之痾,凶短之極者也。

  〔一〕 師古曰:「鍾聲中無䠶之律也。䠶音弋石反。」

  〔二〕 應劭曰:「泠,官也。州鳩,名也。」師古曰:「樂官曰泠,後遂以為氏。泠音零,其字從水。」

  〔三〕 應劭曰:「風,土地風俗也。省中和之風以作樂,然後可移惡風易惡俗也。」臣瓚曰:「省風俗之流遁,作樂以救其敝也。」師古曰:「應說是也。省,觀也。」

  〔四〕 師古曰:「窕,輕小也。摦,橫大也。窕音它堯反。摦音胡化反。」

  〔五〕 孟康曰:「古堪字。」

  〔六〕 師古曰:「適讀曰嫡。謂太子壽卒,王立子猛為嗣,後又欲立子朝也。」

  昭二十五年春,魯叔孫昭子聘于宋,元公與燕,飲酒樂,語相泣也。〔一〕樂祈佐,〔二〕告人曰:「今茲君與叔孫其皆死乎!吾聞之,哀樂而樂哀,皆喪心也。〔三〕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冬十月,叔孫昭子死;十一月,宋元公卒。

  〔一〕 師古曰:「昭子,叔孫婼也。元公,宋平公子也。相泣,相對而俱泣也。」

  〔二〕 師古曰:「樂祈,宋司城子梁也。佐,佐酒。」

  〔三〕 師古曰:「哀樂,可樂而反哀也。樂哀,可哀而反樂也。喪,失之也。」

  昭帝元鳳元年九月,燕有黃鼠銜其尾舞王宮端門中,往視之,鼠舞如故。王使夫人以酒脯祠,鼠舞不休,夜死。黃祥也。時燕剌王旦謀反將敗,死亡象也。其月,發覺伏辜。京房易傳曰:「誅不原情,厥妖鼠舞門。」

  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晨,大風從西北起,雲氣赤黃,四塞天下,終日夜下著地者黃土塵也。是歲,帝元舅大司馬大將軍王鳳始用事;又封鳳母弟崇為安成侯,食邑萬戶;庶弟譚等五人賜爵關內侯,食邑三千戶。〔一〕復益封鳳五千戶,悉封譚等為列侯,是為五侯。哀帝即位,封外屬丁氏、傅氏、周氏、鄭氏凡六人為列侯。〔二〕楊宣對曰:「五侯封日,天氣赤黃,丁、傅復然。〔三〕此殆爵土過制,傷亂土氣之祥也。」京房易傳曰:「經稱『觀其生』,〔四〕言大臣之義,當觀賢人,知其性行,推而貢之,否則為聞善不與,茲謂不知,〔五〕厥異黃,厥咎聾,厥災不嗣。黃者,日上黃光不散如火然,有黃濁氣四塞天下。蔽賢絕道,故災異至絕世也。經曰『良馬逐』。〔六〕逐,進也,言大臣得賢者謀,當顯進其人,否則為下相攘善,〔七〕茲謂盜明,厥咎亦不嗣,至於身僇家絕。」〔八〕

  〔一〕 師古曰:「譚、商、音、根、逢時凡五人。」

  〔二〕 師古曰;「外戚傳傅太后弟子喜封高武侯,晏封孔鄉侯,商封汝昌侯,同母弟子鄭業為陽信侯,丁太后兄明封陽安侯,子滿封平周侯。傅氏、鄭氏侯者四人,丁氏侯者二人。今此言六人為列侯,其數是也。傅氏、丁氏、鄭氏則有之,而不見周氏所出。志傳不同,未詳其意。」

  〔三〕 服虔曰:「楊宣,諫大夫也。」

  〔四〕 師古曰:「易觀卦上九爻辭。」

  〔五〕 師古曰:「徒知之而已,不能進助也。」

  〔六〕 師古曰:「此易大畜九三爻辭。」

  〔七〕 師古曰:「攘,卻也。言不進達之也。一曰攘,因也。因而竊取曰攘。音人羊反。」

  〔八〕 師古曰:「僇,古戮字。」

  史記周幽王二年,周三川皆震。〔一〕劉向以為金木水火沴土者也。伯陽甫曰:〔二〕「周將亡矣!天地之氣不過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升,〔三〕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填陰也。〔四〕陽失而在陰,原必塞;〔五〕原塞,國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六〕土無所演,而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雒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

  〔一〕 應劭曰:「震,地震三川竭也。」師古曰:「三川,涇、渭、洛也。洛即漆沮也。川自震耳,故將壅塞,非地震也。」

  〔二〕 服虔曰:「周太史。」

  〔三〕 應劭曰:「迫,陰迫陽,使不能升也。」

  〔四〕 應劭曰:「失其所,失其道也。填陰,為陰所填不得升也。」師古曰:「填音竹刃反。」

  〔五〕 師古曰:「原謂水泉之本也。」

  〔六〕 應劭曰:「演,引也,所以引出土氣者也。」師古曰:「演音衍。」

  是歲(二)〔三〕川竭,岐山崩。劉向以為陽失在陰者,謂火氣來煎枯水,故川竭也。山川連體,下竭上崩,事勢然也。時幽王暴虐,妄誅伐,不聽諫,迷於褒姒,廢其正后,〔一〕廢后之父申侯與犬戎共攻殺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為辰星,辰星為蠻夷。月食辰星,國以女亡。幽王之敗,女亂其內,夷攻其外。京房易傳曰:「君臣相背,厥異名水絕。」〔二〕

  〔一〕 師古曰:「褒姒,褒人所獻之女也。正后,申后也。蓋白華之詩所為作也。」

  〔二〕 師古曰:「有名之水。」

  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劉向以為先是時,齊桓、晉文、魯釐二伯賢君新沒,〔一〕周襄王失道,〔二〕楚穆王殺父,〔三〕諸侯皆不肖,權傾於下,天戒若曰,臣下彊盛者將動為害。後宋、魯、晉、莒、鄭、陳、齊皆殺君。〔四〕諸震,略皆從董仲舒說也。京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於水則波,於木則搖,於屋則瓦落。大經在辟而易臣,茲謂陰動,〔五〕厥震搖政宮。大經搖政,茲謂不陰,厥震搖山,山出涌水。嗣子無德專祿,茲謂不順,厥震動丘陵,涌水出。」

  〔一〕 師古曰:「齊桓、晉文,二伯也。魯僖,賢君也。伯讀曰霸。」

  〔二〕 師古曰:「謂避叔帶之難而出奔,失為君之道。」

  〔三〕 師古曰:「穆王,商臣也,殺其父成王也。」

  〔四〕 師古曰:「文十六年宋人殺其君杵臼,十八年襄仲殺惡,宣二年晉趙盾殺其君夷皋,文十八年莒弒其君庶其,宣四年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十年陳夏徵舒殺其君平國,文十八年齊人殺其君商人。」

  〔五〕 服虔曰:「經,常也。辟音刑辟之辟。」蘇林曰:「大經,五行之常經也。在辟,眾陰犯殺其上也。」師古曰:「辟讀曰僻,謂常法僻壞而易臣也。」

  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劉向以為先是雞澤之會,諸侯盟,大夫又盟。〔一〕是歲三月,諸侯為溴梁之會,而大夫獨相與盟,〔二〕五月地震矣。其後崔氏專齊,欒盈亂晉,良霄傾鄭,閽殺吳子,燕逐其君,楚滅陳、蔡。〔三〕

  〔一〕 師古曰:「雞澤,衛地也。襄三年,公會單子、晉侯、宋公、衛侯、鄭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己未,同盟于雞澤。陳侯使袁僑如會,戊寅,叔孫豹及諸侯大夫及陳袁僑盟也。」

  〔二〕 師古曰:「經書諸大夫盟,謂晉、宋、衛、鄭、曹、莒、邾、薛、杞、小邾之大夫。」

  〔三〕 師古曰:「崔氏,齊卿崔杼也。欒盈,晉大夫欒桓子之子懷子也,二十一年奔楚,二十三年復入于晉而作亂。良霄,鄭大夫伯有也。三十年,子晳以駟氏之甲伐而焚之,伯有奔廱梁,遂奔許,晨自墓門之竇入,介于襄庫,以伐舊北門。駟帶率國人伐之,伯有死于羊肆。閽,守門者也。吳子,餘祭也。吳人伐越,獲俘焉,以為閽,使守舟。二十九年,餘祭觀舟,閽以刀殺之。燕,北燕國也。昭三年冬,燕大夫殺公之外嬖,公懼奔齊。昭八年,楚師滅陳。十一年,楚滅蔡也。」

  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劉向以為是時季氏將有逐君之變。其後宋三臣、曹會皆以地叛,〔一〕蔡、莒逐其君,吳敗中國殺二君。〔二〕

  〔一〕 師古曰:「二十年,宋華亥、向寧、華定出奔陳,二十一年自陳入于宋南里以叛。曹會,大夫公孫會也,二十年自鄸出奔宋。穀梁傳曰『自鄸者,專鄸也』。鄸,會之邑也。鄸音莫風反。」

  〔二〕 師古曰:「昭二十一年,蔡人信費無極之言,出蔡侯朱,朱出奔楚。二十三年,莒子庚輿虐而好劍,國人患之。秋七月,烏存帥國人以逐之,庚輿出奔魯。戊辰,吳敗楚、頓、胡、沈、蔡、陳、許之師於雞父,胡子髡、沈子逞滅,是也。」

  二十三年「八月乙未,地震」。劉向以為是時周景王崩,劉、單立王子猛,尹氏立子朝。〔一〕其後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二〕吳殺其君僚,〔三〕宋五大夫、晉二大夫皆以地叛。〔四〕

  〔一〕 師古曰:「已解於上。」

  〔二〕 師古曰:「黑肱,邾大夫也。三十一年,經書『邾黑肱以濫來奔』。濫,邾邑。」

  〔三〕 師古曰:「二十七年,吳公子光使專設諸抽劍刺王是也。」

  〔四〕 師古曰:「定十年,宋公之弟辰暨仲它、石彄出奔陳。十一年春,辰及仲它、石彄、公子地自陳入於蕭以叛。秋,宋樂大心自曹入於蕭。十三年,晉荀寅、士吉射入朝歌以叛。」

  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劉向以為是時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盜殺蔡侯,齊陳乞弒君。〔一〕

  〔一〕 師古曰:「哀四年,經書『盜殺蔡侯申』。左氏傳曰:『蔡昭侯將如吳,諸大夫恐其又遷也,公孫翩逐而射之,入於家人而卒。』陳乞,齊大夫陳僖子也。六年,乞殺其君荼。荼,景公之子安孺子也。荼音大胡反。」

  惠帝二年正月,地震隴西,厭四百餘家。〔一〕武帝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厭殺人。宣帝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東四十九郡,北海琅邪壞祖宗廟城郭,殺六千餘人。元帝永光三年冬,地震。綏和二年九月丙辰,地震,自京師至北邊郡國三十餘壞城郭,凡殺四百一十五人。

  〔一〕 師古曰:「厭音一甲反。次下亦同。」

  釐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麓崩」。穀梁傳曰:「林屬於山曰麓,〔一〕沙其名也。」劉向以為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齊桓行伯道,會諸侯,〔二〕事周室。管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若曰,伯道將廢,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執命,臣下不事上矣。桓公不寤,天子蔽晦。〔三〕及齊(威)〔桓〕死,天下散而從楚。王札子殺二大夫,〔四〕晉敗天子之師,〔五〕莫能征討,從是陵遲。公羊以為沙麓,河上邑也。董仲舒說略同。一曰,河,大川象;齊,大國;桓德衰,伯道將移於晉文,故河為徙也。左氏以為沙麓,晉地;沙,山名也;地震而麓崩,不書震,舉重者也。伯陽甫所謂「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不過十年,數之紀也。」至二十四年,晉懷公殺於高梁。〔六〕京房易傳曰:「小人剝廬,〔七〕厥妖山崩,茲謂陰乘陽,弱勝彊。」

  〔一〕 師古曰:「屬,聯也,音之欲反。」

  〔二〕 師古曰:「伯讀曰霸。其下亦同。」

  〔三〕 師古曰:「被,掩蔽而暗也。」

  〔四〕 師古曰:「二大夫,召伯、毛伯也。」

  〔五〕 師古曰:「謂敗之於貿戎也。已解於上也。」

  〔六〕 師古曰:「懷公謂子圉,惠公之子也。文公入國而使殺之。高梁,晉地。」

  〔七〕 師古曰:「剝卦上九爻之辭。」

  成公五年「夏,梁山崩」。穀梁傳曰廱河三日不流,〔一〕晉君帥群臣而哭之,乃流。〔二〕劉向以為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壞,下亂,百姓將失其所矣。哭然後流,喪亡象也。梁山在晉地,自晉始而及天下也。後晉暴殺三卿,厲公以弒。〔三〕溴梁之會,天下大夫皆執國政,〔四〕其後孫、甯出衛獻,〔五〕三家逐魯昭,單、尹亂王室。〔六〕董仲舒說略同。劉歆以為梁山,晉望也;崩,弛崩也。〔七〕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禍福,不是過也。國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美惡周必復。〔八〕是歲歲在鶉火,至十七年復在鶉火,欒書、中行偃殺厲公而立悼公。

  〔一〕 師古曰:「廱讀曰壅。」

  〔二〕 師古曰:「從伯宗用輦者之言。」

  〔三〕 師古曰:「三卿謂郤犨、郤錡、郤至也。厲公殺之,而欒書、中行偃又弒厲公。事在成十七年。」

  〔四〕 師古曰:「已解於上。」

  〔五〕 師古曰:「孫,孫林父,甯,甯殖,皆衛大夫也。衛獻公,定公之子也,名衎。獻公戒二子食,日旰不召,而射鴻於囿,二子怒,因作亂。公如鄄,遂出奔齊。孫氏追之,敗公徒於柯澤。事在襄十四年。」

  〔六〕 師古曰:「並解於上。」

  〔七〕 師古曰:「言漸解散也。弛音式爾反。」

  〔八〕 師古曰:「復音扶目反。」

  高后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殺七百六十人,地震至八月乃止。文帝元年四月,齊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發水,潰出,劉向以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盛齊楚之君,今失制度,將為亂。後十六年,帝庶兄齊悼惠王之孫文王則薨,無子,帝分齊地,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為王。〔一〕賈誼、晁錯諫,以為違古制,恐為亂。至景帝三年,齊楚七國起兵百餘萬,漢皆破之。春秋四國同日災,〔二〕漢七國同日眾山潰,咸被其害,不畏天威之明效也。

  〔一〕 師古曰:「謂齊孝王將閭、濟北王志、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膠西王卬、濟南王辟光。」

  〔二〕 師古曰:「宋、衛、陳、鄭。」

  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廱江水,〔一〕江水逆流壞城,殺十三人,地震積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動。元延三年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廱江,江水逆流,三日乃通。劉向以為周時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興也。漢家本起於蜀漢,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攝提、大角,從參至辰,〔二〕殆必亡矣。其後三世亡嗣,王莽篡位。

  〔一〕 師古曰:「廱讀曰壅。次下亦同。」

  〔二〕 如淳曰:「孛星尾長及攝提、大角,始發於參至辰也。」

  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咎眊,〔一〕厥罰恆陰,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龍蛇之孽,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

  〔一〕 服虔曰:「眊音老耄。」

  「皇之不極,是謂不建」,皇,君也。極,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視聽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則不能立萬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一〕王者自下承天理物。雲起於山,而彌於天;〔二〕天氣亂,故其罰常陰也。一曰,上失中,則下彊盛而蔽君明也。易曰「亢龍有悔,貴而亡位,高而亡民,賢人在下位而亡輔」,〔三〕如此,則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極弱也。盛陽動進輕疾〔四〕。禮,春而大射,以順陽氣。〔五〕上微弱則下奮動,故有射妖。易曰「雲從龍」,〔六〕又曰「龍蛇之蟄,以存身也」。〔七〕陰氣動,故有龍蛇之孽。於易,乾為君為馬,馬任用而彊力,君氣毀,故有馬禍。一曰,馬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君亂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誅,則有篡弒之禍,故有下人伐上之痾。凡君道傷者病天氣,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亂行,星辰逆行」者,為若下不敢沴天,猶春秋曰「王師敗績于貿戎」,不言敗之者,以自敗為文,尊尊之意也。劉歆皇極傳曰有下體生上之痾。說以為下人伐上,天誅已成,不得復為痾云。皇極之常陰,劉向以為春秋亡其應。一曰,久陰不雨是也。劉歆以為自屬常陰。

  〔一〕 師古曰:「眊,不明也。悖,惑也,音布內反。」

  〔二〕 師古曰:「彌,滿也。」

  〔三〕 師古曰:「乾上九文言也。」

  〔四〕 服虔曰:「陽行輕且疾也。」

  〔五〕 韋昭曰:「將祭,與群臣射,謂之大射。」

  〔六〕 師古曰:「乾九五文言。」

  〔七〕 師古曰:「下繫辭也。」

  昭帝元平元年四月崩,亡嗣,立昌邑王賀。賀即位,天陰,晝夜不見日月。賀欲出,光祿大夫夏侯勝當車諫曰:「天久陰而不雨,臣下有謀上者,陛下欲何之?」賀怒,縛勝以屬吏,〔一〕吏白大將軍霍光。光時與車騎將軍張安世謀欲廢賀。光讓安世,以為泄語,安世實不泄,召問勝。勝上洪範五行傳曰:「『皇之不極,厥罰常陰,時則有下人伐上。』不敢察察言,〔二〕故云臣下有謀。」光、安世讀之,大驚,以此益重經術士。後數日卒共廢賀,此常陰之明效也。京房易傳曰:「有蜺、蒙、霧。霧,上下合也。蒙如塵雲。蜺,日旁氣也。其占曰:后妃有專,蜺再重,赤而專,至衝旱。〔三〕妻不壹順,黑蜺四背,又白蜺雙出日中。妻以貴高夫,茲謂擅陽,蜺四方,日光不陽,解而溫。〔四〕內取茲謂禽,〔五〕蜺如禽,在日旁。以尊降妃,茲謂薄嗣,蜺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見而赤。〔六〕女不變始,茲謂乘夫,〔七〕蜺白在日側,黑蜺果之。氣正直。〔八〕妻不順正,茲謂擅陽,蜺中窺貫而外專。夫妻不嚴茲謂媟,〔九〕蜺與日會。婦人擅國茲謂頃,〔一0〕蜺白貫日中,赤蜺四背。〔一一〕適不答茲謂不次,〔一二〕蜺直在左,蜺交在右。取於不專,茲謂危嗣,蜺抱日兩未及。君淫外茲謂亡,蜺氣左日交於外。取不達茲謂不知,蜺白奪明而大溫,溫而雨。〔一三〕尊卑不別茲謂媟,蜺三出三已,三辰除,〔一四〕除則日出且雨。臣私祿及親,茲謂罔辟,〔一五〕厥異蒙,其蒙先大溫,已蒙起,日不見。行善不請於上,茲謂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辟不下謀,臣辟異道,茲謂不見,上蒙下霧,風三變而俱解。立嗣子疑,茲謂動欲,蒙赤,日不明。德不序茲謂不聰,蒙,日不明,溫而民病。德不試,空言祿,〔一六〕茲謂主窳臣夭,〔一七〕蒙起而白。君樂逸人茲謂放,蒙,日青,黑雲夾日,左右前後行過日。公不任職,茲謂怙祿,蒙三日,又大風五日,蒙不解。利邪以食,茲謂閉上,蒙大起,白雲如山行蔽日。公懼不言道,茲謂閉下,蒙大起,日不見,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雲蔽日。祿生於下,茲謂誣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下相攘善,茲謂盜明,蒙黃濁。下陳功,求於上,茲謂不知,蒙,微而赤,風鳴條,解復蒙。下專刑茲謂分威,蒙而日不得明,大臣厭小臣茲謂蔽,蒙微,日不明,若解不解,大風發,赤雲起而蔽日。眾不惡惡茲謂閉,蒙,尊卦用事,〔一八〕三日而起,日不見。漏言亡喜,茲謂下厝用,〔一九〕蒙微,日無光,有雨雲,雨不降。廢忠惑佞茲謂亡,蒙,天先清而暴,蒙微而日不明。有逸民茲謂不明,蒙濁,奪日光。公不任職,茲謂不絀,蒙白,三辰止,則日青,青而寒,寒必雨。忠臣進善君不試,茲謂遏,〔二0〕蒙,先小雨,雨已蒙起,微而日不明。惑眾在位,茲謂覆國,蒙微而日不明,一溫一寒,風揚塵。知佞厚之茲謂庳,蒙甚而溫。君臣故弼茲謂悖,〔二一〕厥災風雨霧,風拔木,亂五穀,已而大霧。庶正蔽惡,茲謂生孽災,厥異霧。」此皆陰雲之類云。

  〔一〕 師古曰:「屬,委也,音之欲反。」

  〔二〕 臣瓚曰:「不敢察察明言之。」

  〔三〕 孟康曰:「專,員也。若五月再重,赤而員,至十一月旱也。」

  〔四〕 服虔曰:「蒙氣解而溫。」

  〔五〕 服虔曰:「人君內淫於骨肉也。」臣瓚曰:「人君取於國中也。」師古曰:「取,如禮記『聚麀』之聚。瓚說非。」

  〔六〕 韋昭曰:「六辰,謂從卯至申。」

  〔七〕 孟康曰:「始貴高於夫,終行此不變也。」

  〔八〕 師古曰:「果謂干之也。」

  〔九〕 韋昭曰:「媟言媟慢也。」師古曰:「音先列反。」

  〔一0〕師古曰:「頃讀曰傾。」

  〔一一〕服虔曰:「蜺背日。」

  〔一二〕服虔曰:「言適妻不見答也。」臣瓚曰:「夫不接妻謂不答。」師古曰:「適讀曰嫡。答,報也。言妻有承順之心,不見報答也。一曰,答,對也,言不以恩意接對之。」

  〔一三〕師古曰:「取讀曰聚。」

  〔一四〕韋昭曰:「若從寅至辰也。蜺旦見西,晏則雨。」

  〔一五〕韋昭曰:「辟,君也。」師古曰:「辟音壁。其下並同。」

  〔一六〕師古曰:「試,用也。」

  〔一七〕孟康曰:「謂君惰窳,用人不以次第,為夭也。」師古曰:「窳音庾。」

  〔一八〕孟康曰:「尊卦,乾坤也。」臣瓚曰:「京房謂之方伯卦,震、兌、坎、離也。」師古曰:「孟說是。」

  〔一九〕師古曰:「厝音千各反。」

  〔二0〕師古曰:「試,用也。」

  〔二一〕師古曰:「弼猶相戾也。悖,惑也。」

  嚴公十八年「秋,有蜮」。劉向以為蜮生南越。越地多婦人,男女同川,淫女為主,亂氣所生,故聖人名之曰蜮。蜮猶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處,甚者至死。〔一〕南方謂之短弧,〔二〕近射妖,死亡之象也。時嚴將取齊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勿取齊女,將生淫惑篡弒之禍。嚴不寤,遂取之。入後淫於二叔,二叔以死,兩子見弒,夫人亦誅。〔三〕劉歆以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來也。京房易傳曰:「忠臣進善君不試,厥咎國生蜮。」〔四〕

  〔一〕 師古曰:「以氣射人也。」

  〔二〕 師古曰:「即射工也,亦呼水弩。」

  〔三〕 師古曰:「並解于上。」

  〔四〕 師古曰:「試,用也。」

  史記魯哀公時,有隼集于陳廷而死,〔一〕楛矢貫之,〔二〕石砮,〔三〕長尺有咫。〔四〕陳閔公使使問仲尼,〔五〕仲尼曰:「隼之來遠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蠻,使各以方物來貢,肅慎貢楛矢,〔六〕石砮長尺有咫。先王分異姓以遠方職,使毋忘服,〔七〕故分陳以肅慎矢。」試求之故府,果得之。〔八〕劉向以為隼近黑祥,貪暴類也;矢貫之,近射妖也;死於廷,國亡表也。象陳眊亂,不服事周,〔九〕而行貪暴,將致遠夷之禍,為所滅也。是時中國齊晉、南夷吳楚為彊,〔一0〕陳交晉不親,附楚不固,數被二國之禍。後楚有白公之亂,〔一一〕陳乘而侵之,〔一二〕卒為楚所滅。〔一三〕

  〔一〕 師古曰:「隼,鷙鳥,即今之鴩也。說者以為鷂,失之矣。廷,朝廷也。鴩字音胡骨反。」

  〔二〕 應劭曰:「楛,木名。」師古曰:「音怙,其木堪為箭笴,今豳以北皆用之,土俗呼其木為楛子也。」

  〔三〕 應劭曰:「砮,鏃也,音奴,又乃互反。」

  〔四〕 張晏曰:「八寸曰咫。」

  〔五〕 師古曰:「閔公名周,懷公之子。」

  〔六〕 臣瓚曰:「肅慎,東北夷。」

  〔七〕 師古曰:「服,事也。」

  〔八〕 師古曰:「得昔所分之矢於府藏中。」

  〔九〕 師古曰:「眊音莫報反。」

  〔一0〕師古曰:「中國則齊、晉為彊,南夷則吳、楚為彊。」

  〔一一〕師古曰:「白公,楚平王太子建之子勝也。建遇讒,奔鄭而死。勝在吳,子西召之,使處吳境,為白公。吳人伐慎,白公敗之,請以戰備獻,因作亂,子西、子期皆死。事在哀十六年。」

  〔一二〕師古曰:「白公之亂,陳人恃其聚而侵楚。事見哀十七年。」

  〔一三〕師古曰:「陳閔公之二十年,獲麟之歲也。其二十四年,而為楚所滅。」

  史記夏后氏之衰,有二龍止於夏廷,而言「余,褒之二君也」。〔一〕夏帝卜殺之,去之,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乃吉〔二〕。於是布幣策告之。〔三〕龍亡而漦在,乃櫝去之。〔四〕其後夏亡,傳櫝於殷周,三代莫發,至厲王末,發而觀之,漦流于廷,不可除也。厲王使婦人臝而譟之,〔五〕漦化為玄黿,〔六〕入後宮。處妾遇之而孕,〔七〕生子,懼而棄之。宣王立,女童謠曰:「檿弧萁服,實亡周國。」〔八〕後有夫婦鬻是器者,宣王使執而僇之。〔九〕既去,見處妾所棄妖子,聞其夜號,哀而收之,遂亡奔褒。後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贖,是為褒姒,幽王見而愛之,生子伯服。王廢申后及太子宜咎,而立褒姒、伯服代之。廢后之父申侯與繒西畎戎共攻殺幽王。〔一0〕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一一〕劉向以為夏后季世,周之幽、厲,皆誖亂逆天,〔一二〕故有龍黿之怪,近龍蛇孽也。漦,血也,一曰沫也。檿弧,桑弓也。萁服,蓋以萁草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謠者,禍將生於女,國以兵寇亡也。〔一三〕

  〔一〕 師古曰:「褒,古國名。」

  〔二〕 應劭曰:「漦,沫也。」鄭氏曰:「漦音牛齝之齝。」師古曰:「去謂驅逐也,止謂拘留也。去音丘呂反。漦音丑之反。」

  〔三〕 師古曰:「奠幣為禮,讀策辭而告之也。說者以為策者糈米,蓋失之矣。」

  〔四〕 師古曰:「櫝,匱也。去,藏也。櫝音讀。去音丘呂反。」

  〔五〕 應劭曰:「群呼曰譟。」師古曰:「譟音先到反。」

  〔六〕 韋昭曰:「玄,黑;黿,蜤蜴也,似蛇而有足。」師古曰:「黿似鱉而大,非蛇及蜤蜴。」

  〔七〕 師古曰:「處妾,宮中之童女。」

  〔八〕 服虔曰:「檿,檿桑也。」師古曰:「女童謠,閭里之童女為歌謠也。檿,山桑之有點文者也。木弓曰弧。服,盛箭者,即今之步叉也。萁,草,似荻而細,織之為服也。檿音一簟反。萁音基。荻音敵。」

  〔九〕 師古曰:「鬻,賣也,音弋六反。」

  〔一0〕師古曰:「畎戎即犬戎,亦曰昆夷。」

  〔一一〕師古曰:「小雅正月之詩也。赫赫,盛貌也。宗周,鎬京也。滅,滅也,音呼悅反。」

  〔一二〕師古曰:「誖,惑也,音布內反。」

  〔一三〕師古曰:「因婦人以致兵寇也。」

  左氏傳昭公十九年,龍鬥於鄭時門之外洧淵。〔一〕劉向以為近龍孽也。鄭以小國攝乎晉楚之間,〔二〕重以彊吳,〔三〕鄭當其衝,不能修德,將鬥三國,以自危亡。〔四〕是時子產任政,內惠於民,外善辭令,以交三國,鄭卒亡患,能以德消變之效也。京房易傳曰:「眾心不安,厥妖龍鬥。」

  〔一〕 師古曰:「時門,鄭城門也。洧泉,洧水之泉也。洧水出滎陽密縣東南,至潁川長平入潁也。」

  〔二〕 師古曰:「攝,收持之。」

  〔三〕 師古曰:「重音直用反。」

  〔四〕 師古曰:「言若不修德,則三國伐之,必危亡。」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兩龍見於蘭陵廷東里溫陵井中,〔一〕至乙亥夜去。劉向以為龍貴象而困於庶人井中,象諸侯將有幽執之禍。其後呂太后幽殺三趙王,諸呂亦終誅滅。京房易傳曰:「有德遭害,厥妖龍見井中。」又曰:「行刑暴惡,黑龍從井出。」

  〔一〕 師古曰:「蘭陵縣之廷東里也。溫陵,人姓名也。」

  左氏傳魯嚴公時有內蛇與外蛇鬥鄭南門中,內蛇死。劉向以為近蛇孽也。先是鄭厲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一〕後厲公出奔,昭公復入。〔二〕死,弟子儀代立。〔三〕厲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僇子儀。〔四〕此外蛇殺內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厲公立。嚴公聞之,問申繻曰:「猶有妖乎?」〔五〕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炎以取之,〔六〕妖由人興也。人亡舋焉,妖不自作。人棄常,故有妖。」〔七〕京房易傳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國門鬥。」

  〔一〕 師古曰:「厲公母,宋廱氏之女也。祭仲,祭封人仲足也。桓十一年,宋人執祭仲,曰:『不立突,將死。』仲乃與宋盟而立厲公。昭公奔衛。祭音側介反。」

  〔二〕 師古曰:「桓十五年,厲公與祭仲之婿廱糾謀殺祭仲,不克,五月,出奔蔡。六月,昭公復歸于鄭。九月,厲公殺檀伯而居櫟也。」

  〔三〕 師古曰:「桓十七年,高渠彌弒昭公而立其弟子亹。十八年,齊人殺子亹,祭仲乃立亹之弟儀也。」

  〔四〕 師古曰:「傅瑕,鄭大夫也。莊十四年,厲公自櫟侵鄭,獲傅瑕,與之盟。於是傅瑕殺子儀而納厲公也。」

  〔五〕 師古曰:「申繻,魯大夫也。繻音須。」

  〔六〕 師古曰:「炎音弋贍反。」

  〔七〕 師古曰:「已解於上。」

  左氏傳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宮出,〔一〕入于國,如先君之數。劉向以為近蛇孽也。泉宮在囿中,公母姜氏嘗居之,蛇從之出,象宮將不居也。詩曰:「維虺維蛇,女子之祥。」〔二〕又蛇入國,國將有女憂也。如先君之數者,公母將薨象也。秋,公母薨。公惡之,乃毀泉臺。夫妖孽應行而自見,非見而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御厥罰,〔三〕而作非禮,以重其過。〔四〕後二年薨,公子遂殺文之二子惡、視,而立宣公。〔五〕文公夫人大歸于齊。〔六〕

  〔一〕 師古曰:「泉宮,即泉臺。」

  〔二〕 師古曰:「小雅斯干之詩。」

  〔三〕 師古曰:「共讀曰恭。御讀曰禦,又讀如本字。」

  〔四〕 師古曰:「重音直用反。」

  〔五〕 師古曰:「惡即子赤也。視,其母弟。」

  〔六〕 師古曰:「本齊女,故出而歸齊,所謂哀姜者也。」

  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趙有蛇從郭外入,與邑中蛇鬥孝文廟下,邑中蛇死。後二年秋,有衛太子事,事自趙人江充起。

  左氏傳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馬駟,〔一〕公嬖向魋欲之〔二〕,公取而朱其尾鬣〔三〕以予之。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奪之。〔四〕魋懼將走,公閉門而泣之,目盡腫。公弟辰謂地曰:「子為君禮,不過出竟,君必止子。」〔五〕地出奔陳,公弗止。辰為之請,不聽。辰曰:「是我迋吾兄也,〔六〕吾以國人出,君誰與處?」遂與其徒出奔陳。明年俱入于蕭以叛,大為宋患,〔七〕近馬禍也。

  〔一〕 師古曰:「地,宋元公子也。四馬曰駟。」

  〔二〕 師古曰:「公謂景公,即地之兄也。魋,宋司馬桓魋也。向音式尚反。魋音大回反。」

  〔三〕 師古曰:「鬣,領上鬣也,音力涉反。」

  〔四〕 師古曰:「抶,擊也,音丑失反。」

  〔五〕 師古曰:「辰亦元公子也。言若見君怒,懼而出奔,是為臣之禮也。竟讀曰境(也)。」

  〔六〕 應劭曰:「迋音君狂〔反〕。」臣瓚曰:「迋音九放反。」師古曰:「二說皆非也。迋,欺也,音求往反。」

  〔七〕 師古曰:「蕭,宋邑。」

  史記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馬生子而死。劉向以為皆馬禍也。孝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東侵諸侯,至於昭王,用兵彌烈。〔一〕其象將以兵革抗極成功,而還自害也。牡馬非生類,妄生而死,猶秦恃力彊得天下,而還自滅之象也。〔一〕曰,諸畜生非其類,子孫必有非其姓者,至於始皇,果呂不韋子。京房易傳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馬生子。亡天子,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

  〔一〕 師古曰:「烈,猛也。」

  文帝十二年,有馬生角於吳,角在耳前,上鄉。〔一〕右角長三寸,左角長二寸,皆大二寸。劉向以為馬不當生角,猶吳不當舉兵鄉上也。是時,吳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餘城,〔二〕內懷驕恣,變見於外,天戒早矣。王不寤,後卒舉兵,誅滅。京房易傳曰:「臣易上,政不順,厥妖馬生角,茲謂賢士不足。」又曰:「天子親伐,馬生角。」

  〔一〕 師古曰:「鄉讀曰嚮。次下亦同。」

  〔二〕 師古曰:「高紀云『六年春,以故東陽郡、鄣郡、吳郡五十三縣立劉賈為荊王』。十二年十月詔曰:『吳,古之建國,日者荊王兼有其地,今死無後,朕欲復立吳王。』長沙王臣等請立沛侯為吳王。而荊燕吳傳云:『荊王劉賈為黥布所殺,無後,上患會稽輕悍,無壯王填之,乃立濞為吳王,王三郡五十三城。』是則濞之所封,賈本地也,止有三郡,荊燕吳傳與紀(罔)〔同〕矣。今此云四郡,未詳其說。若以賈本不得會稽,濞加一郡者,則不得言五十三城也。」

  成帝綏和(三)〔二〕年二月,大廄馬生角,在左耳前,圍長各二寸。是時王莽為大司馬,害上之萌自此始矣。〔一〕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馬生駒,三足,隨群飲食,太守以聞。馬,國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後侍中董賢年二十二為大司馬,居上公之位,天下不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賢印綬,賢恐,自殺,莽因代之,並誅外家丁、傅。又廢哀帝傅皇后,令自殺,發掘帝祖母傅太后、母丁太后陵,更以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禍也。

  〔一〕 師古曰:「萌,若草木之始生也。」

  文公十一年,「敗狄于鹹」。〔一〕穀梁、公羊傳曰,長狄〔二〕兄弟三人,一者之魯,〔三〕一者之齊,〔四〕一者之晉。〔五〕皆殺之,身橫九畝;〔六〕斷其首而載之,眉見於軾。〔七〕何以書?記異也。劉向以為是時周室衰微,三國為大,可責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禮義,大為夷狄之行,將至危亡。其後三國皆有篡弒之禍〔八〕,近下人伐上之痾也。劉歆以為人變,屬黃祥。一曰,屬臝蟲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凡人為變,皆屬皇極下人伐上之痾云。京房易傳曰:「君暴亂,疾有道,厥妖長狄入國。」又曰:「豐其屋,下獨苦。〔九〕長狄生,世主虜。」

  〔一〕 師古曰:「鹹,魯地也。」

  〔二〕 師古曰:「防風之後,漆姓也,國號鄋瞞。鄋音所求反。瞞音莫干反。」

  〔三〕 師古曰:「僑如也。來伐魯,為叔孫得臣所獲。」

  〔四〕 師古曰:「榮如也。齊襄公二年伐齊,為王子成父所獲。」

  〔五〕 師古曰:「焚如也。宣十五年,晉滅潞國而獲之。」

  〔六〕 師古曰:「畮,古畝字。」

  〔七〕 師古曰:「軾,車前橫木。」

  〔八〕 師古曰:「謂魯文公薨,襄仲弒惡及視而立宣公;齊連稱、管至父弒襄公而立無知;晉欒書、中行偃弒厲公而立悼公。」

  〔九〕 師古曰:「豐其屋,易豐卦上六爻辭也。豐,大也。」

  史記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于臨洮。〔一〕天戒若曰,勿大為夷狄之行,將受其禍。是歲始皇初并六國,反喜以為瑞,銷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賢聖,燔詩書,阬儒士;奢淫暴虐,務欲廣地;南戍五嶺,北築長城以備胡越,〔二〕塹山填谷,西起臨洮,東至遼東,徑數千里。故大人見於臨洮,明禍亂之起。後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陳勝發。

  〔一〕 師古曰:「隴西之縣也。音吐高反。」

  〔二〕 師古曰:「五嶺,解在張耳陳餘傳。」

  史記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為丈夫。京房易傳曰:「女子化為丈夫,茲謂陰昌,賤人為王;丈夫化為女子,茲謂陰勝,厥咎亡。」一曰,男化為女,宮刑濫也;〔一〕女化為男,婦政行也。

  〔一〕 如淳曰:「宮刑之行大濫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為女子,嫁為人婦,生一子。長安陳鳳言此陽變為陰,將亡繼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為人婦生一子〔者〕,將復一世乃絕。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方與女子田無嗇生子。〔一〕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收養。

  〔一〕 師古曰:「方與者,山陽之縣也。女子姓田,名無嗇。方與音房豫。」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廣牧女子趙春病死,〔一〕斂棺積六日,〔二〕出在棺外,自言見夫死父,曰:「年二十七,不當死。」太守譚以聞。京房易傳曰:「『幹父之蠱,有子,考亡咎』。〔三〕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見先人之非,〔四〕不則為私,厥妖人死復生。」一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

  〔一〕 師古曰:「廣牧,朔方之縣也。姓趙,名春。」

  〔二〕 師古曰:「斂音力贍反。棺音工喚反。」

  〔三〕 韋昭曰:「蠱事也。子能正父之事,是為有子,故考不為咎累。」師古曰:「易蠱卦初六爻辭也。」

  〔四〕 師古曰:「言父有不善之事,當速改之,若唯思慕而已,無所變易,是重顯先人之非也。一曰,三年之內,但思慕而已,不暇見父之非,故不改也。重音直用反。」

  六月,長安女子有生兒,兩頭異頸面相鄉,四臂共匈俱前鄉〔一〕,凥上有目長二寸所。京房易傳曰:「『睽孤,見豕負塗』,〔二〕厥妖人生兩頭。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茲謂亡上,正將變更。凡妖之作,以譴失正,各象其類。二首,下不壹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勝任,或不任下也。凡下體生於上,不敬也;上體生於下,媟瀆也;生非其類,淫亂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虛也。群妖推此類,不改乃成凶也。」

  〔一〕 師古曰:「鄉讀曰嚮。」

  〔二〕 師古曰:「易睽卦上九象辭也。睽孤,乖剌之意也。塗,泥也。睽音苦攜反。」

  景帝二年九月,膠東下密人年七十餘,生角,角有毛。時膠東、膠西、濟南、齊四(主)〔王〕有舉兵反謀,謀由吳王濞起,連楚、趙,凡七國。下密,縣居四齊之中;〔一〕角,兵象,上鄉者也〔二〕;老人,吳王象也;年七十,七國象也。天戒若曰,人不當生角,猶諸侯不當舉兵以鄉京師也;禍從老人生,七國俱敗云。諸侯不寤,明年吳王先起,諸侯從之,七國俱滅。京房易傳曰:「冢宰專政,厥妖人生角。」

  〔一〕 師古曰:「四齊即上所云膠東、膠西、濟南、齊也。本皆齊地,故謂之四齊。」

  〔二〕 師古曰:「鄉讀曰嚮。次下亦同。」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師相驚,言大水至。渭水虒上小女陳持弓年九歲,〔一〕走入橫城門,入未央宮尚方掖門,殿門門衛戶者莫見,至句盾禁中而覺得。〔二〕民以水相驚者,陰氣盛也。小女而入宮殿中者,下人將因女寵而居有宮室之象也。名曰持弓,有似周家檿弧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三〕是時,帝母王太后弟鳳始為上將,秉國政,天知其後將威天下而入宮室,故象先見也。其後,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權,至莽卒篡天下,蓋陳氏之後云。京房易傳曰:「妖言動眾,茲謂不信,路將亡人,司馬死。」

  〔一〕 師古曰:「虒上,地名也。音斯。」

  〔二〕 師古曰:「句盾,少府之署。覺得,事覺而見執得也。」

  〔三〕 師古曰:「下繫之辭也。」

  成帝綏和二年八月庚申,鄭通里男子王褒〔一〕衣絳衣小冠,帶劍入北司馬門殿東門,〔二〕上前殿,入非常室中,〔三〕解帷組結佩之,〔四〕招前殿署長業等曰:「天帝令我居此。」業等收縛考問,褒故公車大誰卒,〔五〕病狂易,〔六〕不自知入宮狀,下獄死。是時王莽為大司馬,哀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見象也。姓名章服甚明,徑上前殿路寢,入室取組而佩之,稱天帝命,然時人莫察。後莽就國,天下冤之,哀帝徵莽還京師。明年帝崩,莽復為大司馬,因是而篡國。

  〔一〕 師古曰:「鄭縣之通里。」

  〔二〕 師古曰:「入北司馬門,又入殿之東門也。」

  〔三〕 如淳曰:「殿上室名。」

  〔四〕 師古曰:「組,綬類,所以係帷,又垂以為飾也。佩帶之。」

  〔五〕 應劭曰:「在司馬殿門掌讙呵者也。」服虔曰:「衛士之師也,著樊噲冠。」師古曰:「大誰者,主問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誰也。而應氏乃以讙譁為義,云大讙呵,不當厥理。後之學者輒改此書誰字為讙,違本文矣。大誰本以誰何稱,因用名官,有大誰長。今此卒者,長所領士卒也。」

  〔六〕 師古曰:「謂病狂而變易其常也。」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驚走,持稿或棷一枚,〔一〕傳相付與,曰行詔籌。道中相過逢多至千數,或被髮徒踐,〔二〕或夜折關,或踰牆入,或乘車騎奔馳,以置驛傳行,經歷郡國二十六,至京師。其夏,京師郡國民聚會里巷仟佰,設(祭)張博具,〔三〕歌舞祠西王母,又傳書曰:「母告百姓,佩此書者不死。不信我言,視門樞下,當有白髮。」〔四〕至秋止。是時帝祖母傅太后驕,與政事,〔五〕故杜鄴對曰:「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籌,所以紀數。民,陰,水類也。水以東流為順走,而西行,反類逆上。象數度放溢,妄以相予,違忤民心之應也。西王母,婦人之稱。博弈,男子之事。於街巷仟伯,明離闑內,〔六〕與疆外。〔七〕臨事盤樂,炕陽之意。白髮,衰年之象,體尊性弱,難理易亂。門,人之所由;樞,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者。今外家丁、傅並侍帷幄,布於列位,有罪惡者不坐辜罰,亡功能者畢受官爵。皇甫、三桓,詩人所刺,春秋所譏,亡以甚此。〔八〕指象昭昭,以覺聖朝,柰何不應!」後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臨朝,王莽為大司馬,誅滅丁、傅。一曰丁、傅所亂者小,此異乃王太后、莽之應云。

  〔一〕 如淳曰:「棷,麻幹也。」師古曰:「稿,禾稈也,音工老反。棷音鄒,又音側九反。」

  〔二〕 師古曰:「徒踐,謂(徙)〔徒〕跣也。」

  〔三〕 師古曰:「博戲之具。」

  〔四〕 師古曰:「樞,門扇所由開閉者也,音昌于反。」

  〔五〕 師古曰:「與讀曰豫。」

  〔六〕 師古曰:「闑,門橛也,音魚列反。」

  〔七〕 師古曰:「與讀曰預。」

  〔八〕 師古曰:「皇甫,周卿士之字也。用后嬖寵,而處職位,詩人刺之。事見小雅十月之交篇。」

  校勘記

  一四四三頁 五行 厥風絕經(紀)〔緯〕, 殿、局本都作「緯」。王先謙說,據注文,作「緯」是。

  一四四五頁 二行 正(書)〔晝〕雷, 景祐、殿本都作「晝」。王先謙說作「晝」是。

  一四四五頁一二行 言其始有(成)〔威〕權。 景祐、殿本都作「威」。朱一新說作「威」是。

  一四四六頁 七行 〔邴〕,鄭祀泰之邑也。 王先謙說殿本「鄭」作「邴」是。按景祐、局本都作「鄭」,當於「鄭」上補「邴」字,文義方足。

  一四四六頁 九行 (謂)〔為〕災孽也。 景祐、殿本都作「為」。 朱一新說作「為」是。

  一四四六頁一二行 左公子(涸)〔泄〕, 景祐、殿本都作「泄」,朱一新說作「泄」是。

  一四四七頁 七行 時(成)〔文〕公喪制未除。殿本作「文」,景祐、汲古、局本都誤作「成」。

  一四四八頁 九行 王心弗(𢦟)〔𢦟〕, 景祐、殿本作「𢦟」。朱一新說作「𢦟」是。

  一四五一頁一三行 是歲(二)〔三〕川竭, 景祐、殿本都作「三」。葉德輝說作「三」是。

  一四五五頁 六行 及齊(威)〔桓〕死, 景祐、殿本都作「桓」。

  一四六九頁一0行 竟讀曰境(也)。 殿本無「也」字。

  一四六九頁一一行 迋音君狂〔反〕。 「反」字據景祐本補。

  一四六九頁一五行 〔一〕曰,諸畜生非其類, 景祐、殿本都有「一」字。

  一四七0頁一一行 荊燕吳傳與紀(罔)〔同〕矣。 景祐、殿本都作「同」。朱一新說作「同」是。

  一四七0頁一二行 成帝綏和(三)〔二〕年二月, 景祐、殿本都作「二」。

  一四七三頁 一行 嫁為人婦生一子〔者〕, 景祐、殿本都有「者」字。

  一四七四頁 六行 四(主)〔王〕 景祐、殿本都作「王」。朱一新說作「王」是。

  一四七六頁 九行 設(祭)張博具, 錢大昭說閩本無「祭」字。朱一新說汪本無「祭」字。景祐本亦無。

  一四七七頁 四行 謂(徙)〔徒〕跣也。 景祐、殿本都作「徒」。王先謙說作「徒」是。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傳曰,食二日,董仲舒、劉向以為其後戎執天子之使,〔一〕鄭獲魯隱,〔二〕滅戴,〔三〕衛、魯、宋咸殺君。〔四〕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者受之。〔五〕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罰,則災消而福至;〔六〕不能,則災息而禍生。〔七〕故經書災而不記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八〕魯曆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記(曰)〔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傳曰:「亡師茲謂不御,厥異日食,其食也既,並食不一處。誅眾失理,茲謂生叛,厥食既,光散。縱畔茲謂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專祿不封,茲謂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燭。〔九〕君臣不通茲謂亡,厥蝕三既。同姓上侵,茲謂誣君,厥食四方有雲,中央無雲,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茲謂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諸侯相侵,茲謂不承,厥食三毀三復。君疾善,下謀上,茲謂亂,厥食既,先雨雹,殺走獸。弒君獲位茲謂逆,厥食既,先風雨折木,日赤。內臣外鄉茲謂背,〔一0〕厥食食且雨,地中鳴。〔一一〕冢宰專政茲謂因,厥食先大風,食時日居雲中,四方亡雲。伯正越職,茲謂分威,〔一二〕厥食日中分。諸侯爭美於上茲謂泰,厥食日傷月,食半,天營而鳴。〔一三〕賦不得茲謂竭,厥食星隨而下。受命之臣專征云試,厥食雖侵光猶明,〔一四〕若文王臣獨誅紂矣〔一五〕。小人順受命者征其君云殺,厥食五色,至大寒隕霜,〔一六〕若紂臣順武王而誅紂矣。〔一七〕諸侯更制茲謂叛,〔一八〕厥食三復三食,食已而風,地動。適讓庶茲謂生欲,〔一九〕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見。〔二0〕酒亡節茲謂荒,厥蝕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發霧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輒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隱三年之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弒從中成之形也。後衛州吁弒君而立。

  〔一〕 師古曰:「凡伯,周大夫也。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二〕 師古曰:「公羊傳隱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渝平,墮(城)〔成〕也。曰『吾成敗矣,吾與鄭人未有成』。狐壤之戰,隱公獲焉。何以不言戰?諱獲也。」

  〔三〕 師古曰:「十年秋,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戴國,今外黃縣東南戴城是也。讀者多誤為載,故隨室置載州焉。」

  〔四〕 師古曰:「四年,衛州吁殺其君完。十一年,羽父使賊殺公于寪氏。桓二年春,宋督弒其君與夷。」

  〔五〕 師古曰:「躔,踐也,音纏。」

  〔六〕 師古曰:「共讀曰恭。御讀曰禦,又讀如本字。」

  〔七〕 師古曰:「息謂蕃滋也。」

  〔八〕 師古曰:「班,布也。」

  〔九〕 韋昭曰:「中無光,四邊有明外燭。」

  〔一0〕師古曰:「鄉讀曰嚮。」

  〔一一〕韋昭曰:「地中有聲如鳴耳,或曰如狗子聲。」

  〔一二〕師古曰:「伯讀曰霸。正者,長帥之稱。」

  〔一三〕韋昭曰:「食半,謂食望也。」臣瓚曰:「月食半,謂食月之半也。月食常以望,不為異也。」

  〔一四〕師古曰:「試,用也,自擅意也。一說試與弒同,謂欲弒君。」

  〔一五〕韋昭曰:「是時紂臣尚未欲誅紂,獨文王之臣欲誅之。」

  〔一六〕師古曰:「殺亦讀曰弒。」

  〔一七〕韋昭曰:「紂惡益甚,其臣欲順武王而誅紂。」

  〔一八〕師古曰:「更,改也。」

  〔一九〕師古曰:「適讀曰嫡。」

  〔二0〕師古曰:「晻音烏感反。見音胡電反。」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前事已大,後事將至者又大,則既。先是魯、宋弒君,魯又成宋亂,易許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稱王。後鄭岠王師,射桓王,〔一〕又二君相篡。〔二〕劉歆以為六月,趙與晉分。〔三〕先是,晉曲沃伯再弒晉侯,〔四〕是歲晉大亂,〔五〕滅其宗國。〔六〕京房易傳以為桓三年日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黃,臣弒而不卒之形也。後楚嚴稱王,兼地千里。〔七〕

  〔一〕 師古曰:「並已解於上。」

  〔二〕 師古曰:「謂厲公奔蔡而昭公入,高渠彌殺昭公而立子亹。」

  〔三〕 晉灼曰:「周之六月,今之四月,始去畢而入參。參,晉分也。畢,趙也。日行去趙遠,入晉分多,故曰與。計二十八宿,分其次,度其月,及所屬,下皆以為例。」

  〔四〕 師古曰:「曲沃伯,本桓叔成師之封號也,其後遂繼襲焉。魯惠公三十年,大夫潘父殺昭侯而納成師,不克,晉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成師之子曲沃莊伯伐翼,殺孝侯也。」

  〔五〕 師古曰:「桓三年,莊伯之子曲沃武公伐翼,逐翼侯于汾隰,夜獲而殺之。」

  〔六〕 師古曰:「桓八年,曲沃武公滅翼,遂并其國。」

  〔七〕 師古曰:「楚武王荊尸久已見傳,今此言莊始稱王,未詳其說。」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劉向以為是時衛侯朔有罪出奔齊,〔一〕天子更立衛君。〔二〕朔藉助五國,舉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壞。〔三〕魯夫人淫失於齊,卒殺威公。〔四〕董仲舒以為言朔不言日,惡魯桓且有夫人之禍,將不終日也。劉歆以為楚、鄭分。

  〔一〕 師古曰:「朔,衛惠公也。桓十六年經書『衛侯朔出奔齊』。公羊傳曰『得罪乎天子』,穀梁傳曰『天子召而不往也』。」

  〔二〕 師古曰:「謂公子黔牟。」

  〔三〕 師古曰:「莊五年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莊六年春,王人子突救衛,夏,衛侯朔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是也。」

  〔四〕 師古曰:「失讀曰佚。」

  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傳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一〕史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二〕是為夜食。劉向以為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三〕其後遂九合諸侯,〔四〕天子使世子會之,〔五〕此其效也。公羊傳曰食晦。董仲舒以為宿在東壁,魯象也。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於夫人以劫公。劉歆以為晦魯、衛分。

  〔一〕 張晏曰:「日夜食,則無景。立六尺木不見其景,以此為候。」

  〔二〕 孟康曰:「夜食地中,出而止。」

  〔三〕 師古曰:「伯讀曰霸。」

  〔四〕 師古曰:「解在郊祀志。」

  〔五〕 師古曰:「僖五年,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太子于首止是。」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畢,主邊兵夷狄象也。後狄滅邢、衛。〔一〕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一〕 師古曰:「春秋閔元年狄伐邢,二年狄滅衛,其後並為齊所立,而邢遷于夷儀,衛遷于楚丘。」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心為明堂,文武之道廢,中國不絕若綫之象也。〔一〕劉向以為時戎侵曹,〔二〕魯夫人淫於慶父、叔牙,將以弒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三〕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一〕 師古曰:「綫,縷也,音先箭反。」

  〔二〕 師古曰:「事在莊二十四年。」

  〔三〕 師古曰:「比,頻也。見,顯也。」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魯二君弒,〔一〕夫人誅,〔二〕兩弟死,〔三〕狄滅邢,〔四〕徐取舒,〔五〕晉殺世子,〔六〕楚滅弦。〔七〕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一〕 師古曰:「謂子般為圉人所殺,閔公為卜齮所殺也。」

  〔二〕 師古曰:「哀姜為齊人所殺。」

  〔三〕 師古曰:「謂叔牙及慶父也。」

  〔四〕 師古曰:「已解於上。」

  〔五〕 師古曰:「僖三年,徐人取舒。舒,國名也,在廬江舒縣也。」

  〔六〕 師古曰:「僖五年,晉侯殺其太子申生。」

  〔七〕 師古曰:「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國名也,在弋陽。」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齊桓行伯,江、黃自至,〔一〕南服彊楚。〔二〕其後不內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三〕鄭伯逃盟,〔四〕諸侯將不從桓政,故天見戒。其後晉滅虢,〔五〕(國)〔圍〕許,諸侯伐鄭〔六〕,晉弒二君,〔七〕狄滅溫,〔八〕楚伐黃,〔九〕桓不能救。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一〕 師古曰:「伯讀曰霸。江、黃,二國名也。僖二年,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傳曰『服江、黃也』。江國在汝南安陽縣,黃國在弋陽縣。」

  〔二〕 師古曰:「僖四年,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遂伐楚,盟于邵陵。」

  〔三〕 師古曰:「邵陵盟後,以陳轅濤塗為誤軍而執之,陳不服罪,故伐之。楚自是不復通。」

  〔四〕 師古曰:「僖五年秋,齊侯與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

  〔五〕 師古曰:「事在僖五年。」

  〔六〕 師古曰:「事並在僖六年。」

  〔七〕 師古曰:「謂里克弒奚齊及卓子。」

  〔八〕 師古曰:「溫,周邑也。僖十年,狄滅之。」

  〔九〕 師古曰:「僖十一年,黃不歸楚貢,故伐之。」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是時楚滅黃,〔一〕狄侵衛、鄭,〔二〕莒滅杞。〔三〕劉歆以為三月齊、衛分。

  〔一〕 師古曰:「事在十二年夏。」

  〔二〕 師古曰:「僖十三年狄侵衛,十四年狄侵鄭。」

  〔三〕 師古曰:「僖十四年諸侯城緣陵。公羊傳曰:『曷為城?杞滅也。孰滅之?蓋徐、莒也。』」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劉向以為象晉文公將行伯道,〔一〕後遂伐衛,執曹伯,敗楚城濮,〔二〕再會諸侯,〔三〕召天王而朝之,〔四〕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國,〔五〕雖不正猶可,蓋春秋實與而文不與之義也。董仲舒以為後秦獲晉侯,〔六〕齊滅項,〔七〕楚敗徐于婁林。〔八〕劉歆以為二月朔齊、越分。

  〔一〕 師古曰:「伯讀曰霸。」

  〔二〕 師古曰:「事並在二十八年。」

  〔三〕 師古曰:「二十八年五月盟于踐土,冬會于溫。」

  〔四〕 師古曰:「晉侯不欲就朝王,故召王使來。經書『天王狩于河陽』。」

  〔五〕 師古曰:「伯讀曰霸。攘,卻也。」

  〔六〕 師古曰:「晉侯,夷吾也。僖十五年十一月,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秦獲晉侯以歸也。」

  〔七〕 師古曰:「事在公羊傳僖十七年。項國,今項城縣是也。」

  〔八〕 師古曰:「事在僖十五年冬。婁林,徐地。」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大夫始執國政,〔一〕公子遂如京師,〔二〕後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弒君,皆自立,〔三〕宋子哀出奔,〔四〕晉滅江,〔五〕楚滅六,〔六〕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並專會盟。〔七〕劉歆以為正月朔燕、越分。

  〔一〕 師古曰:「謂東門襄仲也。」

  〔二〕 師古曰:「事在僖三十年,報宰周公之聘。」

  〔三〕 師古曰:「已解於上。」

  〔四〕 師古曰:「宋子哀,宋卿高哀也。不義宋公,而來奔魯。事在文十四年。」

  〔五〕 師古曰:「春秋文四年『楚人滅江』,今此云晉,未詳其說。」

  〔六〕 師古曰:「六,國名也,在廬江六縣。文五年楚人滅之。」

  〔七〕 師古曰:「文七年冬公孫敖如莒蒞盟,十一年叔彭生會郤缺于承匡。公孫敖,孟穆伯;叔彭生,叔仲惠伯也。」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宋、齊、莒、晉、鄭八年之間五君殺死,〔一〕(夷)〔楚〕滅舒蓼。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一〕 師古曰:「文十六年宋弒其君杵臼,十八年夏齊人弒其君商人,冬莒弒其君庶其,宣二年晉趙盾弒其君夷皋,四年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也。」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商臣弒父而立,至于嚴王遂彊。諸夏大國唯有齊、晉,齊、晉新有篡弒之禍,內皆未安,故楚乘弱橫行,八年之間六侵伐而一滅國〔一〕;伐陸渾戎,觀兵周室;〔二〕後又入鄭,鄭伯肉袒謝罪;北敗晉師于邲,流血色水;〔三〕圍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四〕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一〕 師古曰:「六侵伐者,謂宣元年侵陳,三年侵鄭,四年伐鄭,五年伐鄭,六年伐鄭,八年伐陳也。一滅國者,謂八年滅舒蓼也。」

  〔二〕 師古曰:「宣三年『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于洛,觀兵于周疆』。觀兵者,示威武也。」

  〔三〕 師古曰:「事並在十二年。邲,鄭地,色水,謂血流入水而變水之色也。邲音蒲必反。」

  〔四〕 師古曰:「事在十五年。炊,爨也。言無薪樵,示困之甚也。」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陳夏徵舒弒其君,〔一〕楚滅蕭,〔二〕晉滅二國,〔三〕王札子殺召伯、毛伯。〔四〕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一〕 師古曰:「弒靈公也。事在十年。」

  〔二〕 師古曰:「蕭,宋附庸國也。事在十二年。」

  〔三〕 師古曰:「謂十五年滅赤狄潞氏,十六年滅赤狄甲氏。」

  〔四〕 師古曰:「事在十五年。」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邾支解鄫子,〔一〕晉敗王師于貿戎,〔二〕敗齊于鞍。〔三〕劉歆以為三月晦朓魯、衛分。〔四〕

  〔一〕 師古曰:「十八年,邾人戕鄫子于鄫,支解而節斷之,謂解其四支,斷其骨節。」

  〔二〕 師古曰:「事在成元年。」

  〔三〕 師古曰:「事在成二年。」

  〔四〕 服虔曰:「朓,相覜也。日晦食為朓。」臣瓚曰:「志云晦而月見西方曰朓,以此名之,非日食晦之名也。」師古曰:「朓音佗了反。」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敗楚、鄭于鄢陵,〔一〕執魯侯。〔二〕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一〕 師古曰:「事在十六年。鄢陵,鄭地。」

  〔二〕 師古曰:「已解於上。」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楚滅舒庸,〔一〕晉弒其君,〔二〕宋魚石因楚奪君邑,〔三〕莒滅鄫,齊滅萊,〔四〕鄭伯弒死。〔五〕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一〕 師古曰:「事在十七年日食之後。舒庸,蓋群舒之一種,楚與國也。」

  〔二〕 師古曰:「謂厲公也。事在十八年。」

  〔三〕 師古曰:「魚石,宋大夫也,十五年出奔楚,至十八年楚伐宋,取彭城而納之。」

  〔四〕 師古曰:「事並在襄六年。鄫、萊皆小國。」

  〔五〕 師古曰:「鄭僖公也,襄七年會于鄬,其大夫子駟使賊夜殺之,而以虐疾赴。鄬音蒍。」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衛大夫孫、甯共逐獻公,立孫剽。〔一〕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一〕 孟康曰:「剽音驃。」師古曰:「孫林父、甯殖逐獻公,襄十四年四月出奔齊,而立剽。剽,穆公之孫也。剽又音匹妙反。」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晉為雞澤之會,諸侯盟,又大夫盟,後為溴梁之會,諸侯在而大夫獨相與盟,〔一〕君若綴斿,不得舉手。〔二〕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一〕 師古曰:「並已解於上。」

  〔二〕 應劭曰:「斿,旌旗之流,隨風動搖也。」師古曰:「言為下所執,隨人東西也。」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陳慶虎、慶寅蔽君之明,〔一〕邾庶其有叛心,〔二〕後庶其以漆、閭丘來奔,〔三〕陳殺二慶。〔四〕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一〕 師古曰:「二慶,並陳大夫也。襄二十年,陳侯之弟黃出奔楚,將出,呼於國曰:『慶氏無道,求專陳國,暴蔑其君,而去其親,五年不滅,是無天也。』」

  〔二〕 師古曰:「庶其,邾大夫。」

  〔三〕 師古曰:「事在二十一年。漆及閭丘,邾之二邑。」

  〔四〕 師古曰:「二十三年,陳侯如楚,公子黃訴二慶。楚人召之,慶氏以陳叛楚,屈建從陳侯圍陳,遂殺二慶也。」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晉欒盈將犯君,後入于曲沃。〔一〕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一〕 師古曰:「已解於上。」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軫、角,楚大國象也。後楚屈氏譖殺公子追舒,〔一〕齊慶封脅君亂國。〔二〕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一〕 師古曰:「公子追舒,楚令尹子南也。二十二年,楚殺之。」

  〔二〕 師古曰:「慶封,齊大夫也。二十七年,使盧蒲嫳帥甲攻崔氏,殺成及彊,盡俘其家。崔杼縊而死,自是慶封當國,專執政也。」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後衛侯入陳儀,〔一〕甯喜弒其君剽。〔二〕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一〕 師古曰:「衛侯衎也,前為孫、甯所逐,二十五年入于陳儀。陳儀,衛邑。左傳云夷儀。」

  〔二〕 師古曰:「二十六年,甯喜殺剽,而衎入于衛。甯喜,殖子也。」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劉歆以為五月魯、趙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比食又既,〔一〕象陽將絕,〔二〕夷狄主上國之象也。後六君弒,〔三〕楚子果從諸侯伐鄭,〔四〕滅舒鳩,〔五〕魯往朝之,〔六〕卒主中國,〔七〕伐吳討慶封。〔八〕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一〕 師古曰:「比,頻也。」

  〔二〕 孟康曰:「陽,君也。」

  〔三〕 師古曰:「謂二十五年齊崔杼殺其君光,二十六年衛甯喜弒其君剽,二十九年閽殺吳子餘祭,三十年蔡太子班弒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弒其君密州,昭元年楚令尹子圍入問王疾,縊而殺之。」

  〔四〕 師古曰:「二十四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伐鄭。」

  〔五〕 師古曰:「二十五年,楚屈建帥師滅舒鳩。舒鳩亦群舒一種。」

  〔六〕 師古曰:「二十八年,公如楚。」

  〔七〕 師古曰:「謂楚靈王以昭四年與諸侯會于申。」

  〔八〕 師古曰:「慶封以二十八年為慶舍之難自齊出奔魯,遂奔吳。至申之會,楚靈王伐吳,執慶封而殺之。」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時吳子好勇,使刑人守門;〔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二〕;莒不早立嗣。〔三〕後閽戕吳子,〔四〕蔡世子般弒其父,莒人亦弒君而庶子爭。〔五〕劉向以為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六〕故天仍見戒也。〔七〕後齊崔杼弒君,〔八〕宋殺世子,〔九〕北燕伯出奔,〔一0〕鄭大夫自外入而篡位,〔一一〕指略如董仲舒。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一〕 師古曰:「吳子即餘祭也。刑人,閽者。」

  〔二〕 師古曰:「即蔡侯固,為太子所殺者也。」

  〔三〕 師古曰:「即密州也,生去疾及展輿,既立展輿又廢之。」

  〔四〕 師古曰:「戕,傷也。它國臣來弒君曰戕。音牆。」

  〔五〕 師古曰:「展輿因國人攻其父而殺之。展輿即位,去疾奔齊。明年去疾入而展輿出奔吳。並非嫡嗣,故云庶子爭。」

  〔六〕 師古曰:「重音直用反。」

  〔七〕 師古曰:「仍,頻也。」

  〔八〕 師古曰:「已解於上。」

  〔九〕 師古曰:「宋平公太子痤也。事在二十六年。」

  〔一0〕孟康曰:「有南燕,故言北燕,南燕姞姓,北燕姬姓也。」師古曰:「昭三年『北燕伯款出奔齊』。」

  〔一一〕師古曰:「謂伯有也。已解於上。」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靈王弒君而立,會諸侯,〔一〕執徐子,滅賴,〔二〕後陳公子招殺世子,〔三〕楚因而滅之,〔四〕又滅蔡,〔五〕後靈王亦弒死〔六〕。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傳曰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七〕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其衛君乎?魯將上卿。」是歲,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卒。晉侯謂士文伯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八〕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宴宴居息,或盡悴事國。』〔九〕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公曰:「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公曰:「詩所謂『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一0〕」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適于日月之災。〔一一〕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此推日食之占循變復之要也。易曰:「縣象著明,莫大於日月。」〔一二〕是故聖人重之,載于三經。〔一三〕於易在豐之震曰:「豐其沛,日中見昧,折其右肱,亡咎。」〔一四〕於詩十月之交,則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馬、師氏,咸非其材。〔一五〕同於右肱之所折,協於三務之所擇,明小人乘君子,陰侵陽之原也。

  〔一〕 師古曰:「已解於上。」

  〔二〕 師古曰:「申之會,楚人執徐子,遂滅賴。」

  〔三〕 師古曰:「招,成公子,哀公弟也。昭八年,經書『陳侯之弟招殺陳太子偃師』。偃師即哀公之子也。招音韶。」

  〔四〕 師古曰:「偃師之死,哀公縊。其九月,楚公子棄疾奉偃師之子孫吳圍陳,遂滅之。」

  〔五〕 師古曰:「十一年,楚師滅蔡也。執太子有以歸,用之。」

  〔六〕 師古曰:「十三年,楚公子比弒其君虔于乾谿是也。」

  〔七〕 師古曰:「士文伯,晉大夫伯瑕。」

  〔八〕 師古曰:「從,謂如士文伯之言也。可常,謂常可以此占之(下)〔不〕。」

  〔九〕 如淳曰:「顇,古悴字也。」師古曰:「小雅北山之詩也。宴宴,安息之貌也。盡悴,言盡力而悴病也。」

  〔一0〕師古曰:「小雅十月之交之詩也。臧,善也。」

  〔一一〕師古曰:「適讀曰謫。」

  〔一二〕師古曰:「上繫之辭也。」

  〔一三〕師古曰:「謂易、詩、春秋。」

  〔一四〕服虔曰:「日中而昏也。」師古曰:「此豐卦九三爻辭也,言遇此災,則當退去右肱之臣,乃免咎。」

  〔一五〕師古曰:「十月之交詩曰:『皇父卿士,番維司徒。橛維趣馬,楀維師氏,豔妻煽方處。』司徒,地官卿也,掌邦教。趣馬,中士也,掌王馬之政。師氏,中大夫也,掌司朝得失之事。番、橛、楀,皆氏也。美色曰豔。豔妻,褒姒也。豔或作閻,閻亦嬪妾之姓也。煽,熾也。詩人刺王淫於色,故皇父之徒皆用后寵而處職位,不以德選也。趣音千后反。橛音居衛反。楀音居禹反。番音扶元反。」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劉歆以為三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時宿在畢,晉國象也。晉厲公誅四大夫,失眾心,以弒死。〔一〕後莫敢復責大夫,六卿遂相與比周,專晉國,君還事之。〔二〕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後,故不載於經。劉歆以為魯、趙分。左氏傳平子曰:〔三〕「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其餘則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百官降物,君不舉,避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孟夏。」說曰:正月謂周六月,夏四月,正陽純乾之月也。慝謂陰爻也,冬至陽爻起初,故曰復。至建巳之月為純乾,亡陰爻,而陰侵陽,為災重,故伐鼓用幣,責陰之禮。降物,素服也。不舉,去樂也。避移時,避正堂,須時移災復也。嗇夫,掌幣吏。庶人,其徒役也。劉歆以為六月二日魯、趙分。

  〔一〕 師古曰:「四大夫,謂三郤及胥童也。胥童非厲公所誅,以導亂而死,故總書四大夫。厲公竟為欒書、中行偃所殺。」

  〔二〕 師古曰:「六卿謂范氏、中行氏、智氏、韓、魏、趙也。」

  〔三〕 師古曰:「季平子。」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周景王老,劉子、單子專權,〔一〕蔡侯朱驕,君臣不說之象也。〔二〕後蔡侯朱果出奔,〔三〕劉子、單子立王猛。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一〕 師古曰:「已解於上。」

  〔二〕 師古曰:「蔡侯朱,蔡平公之子。說讀曰悅。」

  〔三〕 師古曰:「昭二十一年出奔楚。」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後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一〕劉歆以為十月楚、鄭分。

  〔一〕 師古曰:「天王,敬王也,避子朝之難,故居狄泉。」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胃,魯象也。後昭公為季氏所逐。劉向以為自十五年至此歲,十年間天戒七見,人君猶不寤。後楚殺戎蠻子,〔一〕晉滅陸渾戎,〔二〕盜殺衛侯兄,〔三〕蔡、莒之君出奔,〔四〕吳滅巢,〔五〕公子光殺王僚,〔六〕宋三臣以邑叛其君。〔七〕它如仲舒。劉歆以為二日魯、趙分。是月斗建辰。左氏傳梓慎曰:「將大水。」〔八〕昭子曰:「旱也。〔九〕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一0〕陽不克,莫將積聚也。」〔一一〕是歲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長短極,故相過。相過同道而食輕,不為大災,水旱而已。

  〔一〕 師古曰:「昭十六年楚子誘戎蠻子殺之。戎蠻國在河南新城縣。」

  〔二〕 師古曰:「十七年晉荀吳帥師滅陸渾之戎。其地今陸渾縣是也。」

  〔三〕 師古曰:「衛靈公兄也,名縶,二十年為齊豹所殺。以豹不義,故貶稱盜,所謂求名而不得。」

  〔四〕 師古曰:「蔡君,即朱也。莒君,莒子庚與也,二十三年出奔魯。」

  〔五〕 師古曰:「二十四年吳滅巢。巢,吳、楚間小國,即居巢城是也。」

  〔六〕 師古曰:「事在二十七年。」

  〔七〕 師古曰:「二十一年,宋華亥、向寧、華定入于宋南里以叛是也。」

  〔八〕 師古曰:「梓慎,魯大夫。」

  〔九〕 師古曰:「叔孫昭子。」

  〔一0〕孟康曰:「謂春分後陰多陽少,為不克。陽勝則盛,故言甚。」

  〔一一〕蘇林曰:「莫,莫爾不勝,為積聚也。」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象也。時京師微弱,後諸侯果相率而城周,〔一〕宋中幾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二〕劉向以為時吳滅徐,〔三〕而蔡滅沈,〔四〕楚圍蔡,吳敗楚入郢,昭王走出。〔五〕劉歆以為二日宋、燕分。

  〔一〕 師古曰:「定元年,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以城周是也。」

  〔二〕 師古曰:「中幾,宋大夫。衰城,謂以差次受功賦也。衰音初為反。一曰,衰讀曰蓑。蓑城,謂以草覆城也。蓑音先和反。中讀曰仲。」

  〔三〕 師古曰:「事在昭三十年。」

  〔四〕 師古曰:「定四年蔡公孫姓帥師滅沈。」

  〔五〕 師古曰:「事並在定四年。」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鄭滅許,〔一〕魯陽虎作亂,竊寶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二〕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趙分。

  〔一〕 師古曰:「六年鄭游速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

  〔二〕 師古曰:「已解於上。」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三大夫以邑叛,薛弒其君,〔一〕楚滅頓、胡,〔二〕越敗吳,〔三〕衛逐世子。〔四〕劉歆以為十二月二日楚、鄭分。

  〔一〕 師古曰:「十三年,晉趙鞅入于晉陽以叛,荀寅、士吉射入朝歌以叛,薛殺其君比。」

  〔二〕 師古曰:「十四年,楚公子結帥師滅頓,以頓子牂歸。十五年,楚人滅胡,以胡子豹歸。」

  〔三〕 師古曰:「十四年五月於越敗吳于檇李是也。檇音醉。」

  〔四〕 師古曰:「十四年,衛太子蒯瞶出奔宋。」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柳,周室大壞,夷狄主諸夏之象也。明年,中國諸侯果累累從楚而圍蔡,〔一〕蔡恐,遷于州來。〔二〕晉人執戎蠻子歸于楚,〔三〕京師楚也〔四〕。劉向以為盜殺蔡侯,〔五〕齊陳乞弒其君而立陽生,〔六〕孔子終不用。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一〕 師古曰:「哀元年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是也。累讀曰纍。纍,不絕之貌。」

  〔二〕 師古曰:「哀二年十一月,蔡遷于州來。州來,楚邑,今下蔡縣是。」

  〔三〕 師古曰:「哀公四年,晉人執戎蠻子赤歸于楚。」

  〔四〕 師古曰:「言以楚為京師。」

  〔五〕 師古曰:「哀四年,蔡公孫翩殺蔡侯申。翩非大夫,故賤之而書盜。」

  〔六〕 師古曰:「哀六年齊陳乞弒其君荼。荼即景公之子也。陽生,荼之兄,即悼公也。荼音塗。」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三月二日齊、衛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穀梁以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書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後二年,燕王臧荼反,誅,立盧綰為燕王,後又反,敗。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虛三度,齊地也。後二年,齊王韓信徙為楚王,明年廢為列侯,後又反,誅。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張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為歲首正月朔日,是為三朝,尊者惡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幾盡,〔一〕在七星初。劉向以為五月微陰始起而犯至陽,其占重。至其八月,宮車晏駕,有呂氏詐置嗣君之害。京房易傳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誅將不以理,或賊臣將暴起,日月雖不同宿,陰氣盛,薄日光也。」

  〔一〕 師古曰:「幾音鉅依反。後皆類此。」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營室九度,為宮室中。時高后惡之,曰:「此為我也!」明年應。〔一〕

  〔一〕 師古曰:「謂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三)〔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虛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東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虛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軫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劉向以為奎為卑賤婦人,後有衛皇后自至微興,卒有不終之害。〔一〕

  〔一〕 師古曰:「皇后自殺,不終其位也。」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劉向以為前年高園便殿災,與春秋御廩災後日食於翼、軫同。其占,內有女變,外為諸侯。其後陳皇后廢,江都、淮南、衡山王謀反,誅。日中時食從東北,過半,晡時復。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傳推以為是時日食從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孫弘薨。日食從旁左者,亦君失臣;從上者,臣失君;從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東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亢二度。晡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剌王謀反,誅。

  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張十二度。劉向以為己亥而既,其占重。〔一〕後六年,宮車晏駕,卒以亡嗣。

  〔一〕 孟康曰:「己,土;亥,水也。純陰,故食為最重也。日食盡為既。」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營室十五度。

  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畢十九度。是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為重異。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婁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張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對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蕭牆之內,咎在貴妾〔一〕。二者俱發,明同事異人,共掩制陽,將害繼嗣也。亶日食,則妾不見;〔二〕亶地震,則后不見。異日而發,則似殊事;亡故動變,則恐不知。是月后妾當有失節之郵,〔三〕故天因此兩見其變。若曰,違失婦道,隔遠眾妾,〔四〕妨絕繼嗣者,此二人也。」杜欽對亦曰:「日以戊申食,時加未。戊未,土也,中宮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將有爭寵相害而為患者。〔五〕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能應之(司)〔以〕德,則咎異消;忽而不戒,則禍敗至。〔六〕應之,非誠不立,非信不行。」

  〔一〕 師古曰:「蕭牆,謂門屏也。蕭,肅也,人臣至此,加肅敬也。」

  〔二〕 師古曰:「亶讀曰但。下例並同。」

  〔三〕 師古曰:「郵與尤同。尤,過也。」

  〔四〕 師古曰:「遠音于萬反。」

  〔五〕 師古曰:「適讀曰嫡。」

  〔六〕 師古曰:「忽,怠忘。」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東井六度。劉向對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東井,京師地,且既,其占恐害繼嗣。」日蚤食時,從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元年九月日蝕,酒亡節之所致也。獨使京師知之,四國不見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別,禍在內也。」〔一〕

  〔一〕 師古曰:「湛讀曰沈,又讀曰耽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今年二月日食,賦斂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見,京師陰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宮室,大營墳墓,賦斂茲重,而百姓屈竭〔一〕,禍在外也。」

  〔一〕 師古曰:「茲,益也。屈,盡也,音其勿反。」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營室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在東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漢著紀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京房易傳曰:「『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一〕言君弱而婦彊,為陰所乘,則月並出。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二〕仄慝則侯王其肅,朓則侯王其舒。」劉向以為朓者疾也,君舒緩則臣驕慢,故日行遲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進之意,君肅急則臣恐懼,故日行疾而月行遲,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劉歆以為舒者侯王展意顓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肅者王侯縮朒不任事,〔三〕臣下弛縱,故月行遲也。〔四〕當春秋時,侯王率多縮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漢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終亡二日仄慝者,歆說信矣。此皆謂日月亂行者也。

  〔一〕 師古曰:「小畜上九爻辭也。幾音鉅依反。」

  〔二〕 孟康曰:「朓者,月行疾在日前,故早見。仄慝者,行遲在日後,當沒而更見。」師古曰:「朓音吐了反。」

  〔三〕 服虔曰:「朒音忸怩之忸。」鄭氏曰:「不任事之貌也。」師古曰:「朒音女六反。」

  〔四〕 師古曰:「弛,放也,音式爾反。」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一〕正中時有景亡光。〔二〕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傳曰:「美不上人,茲謂上弱,厥異日白,七日不溫。順亡所制茲謂弱,〔三〕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親伐,茲謂不知,日白,體動而寒。弱而有任,茲謂不亡,日白不溫,明不動。辟(愆)〔諐〕公行,茲謂不伸,〔四〕厥異日黑,大風起,天無雲,日光晻。〔五〕不難上政,茲謂見過,日黑居仄,大如彈丸。」

  〔一〕 韋昭曰:「日下無景也。無景,謂唯質見耳。」

  〔二〕 韋昭曰:「無光曜也。」

  〔三〕 孟康曰:「君順從於臣下,無所能制。」

  〔四〕 孟康曰:「辟,君也。有過而公行之。」

  〔五〕 師古曰:「晻與闇同也。」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營室,時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燭地赤黃,食後乃復。京房易傳曰:「辟不聞道茲謂亡,厥異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黃,有黑氣大如錢,居日中央。京房易傳曰:「祭天不順茲謂逆,厥異日赤,其中黑。聞善不予,茲謂失知,厥異日黃。」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故聖王在上,總命群賢,以亮天功,〔一〕則日之光明,五色備具,燭燿亡主;有主則為異,應行而變也。色不虛改,形不虛毀,觀日之五變,足以監矣。故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謂也。

  〔一〕 師古曰:「虞書舜典帝曰:『咨,二十有二人,欽哉,惟時亮天功。』謂敕六官、十二牧、四嶽,令各敬其職事,信定其功,順天道也。故志引之。」

  嚴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董仲舒、劉向以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眾星,萬民之類也。列宿不見,象諸侯微也;眾星隕墜,民失其所也。夜中者,為中國也。不及地而復,象齊桓起而救存之也。鄉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國其良絕矣。〔一〕劉向以為夜中者,言不得終性命,中道敗也。或曰象其叛也,言當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視下,〔二〕將欲人君防惡遠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三〕如人君有賢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謀祖己,〔四〕成王泣金縢,〔五〕改過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繼絕,修廢舉逸,下學而上達,〔六〕裁什一之稅,復三日之役,〔七〕節用儉服,以惠百姓,則諸侯懷德,士民歸仁,災消而福興矣。遂莫肯改寤,法則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終於君臣乖離,上下交怨。自是之後,齊、宋之君弒,〔八〕譚、遂、邢、衛之國滅,〔九〕宿遷於宋,〔一0〕蔡獲於楚,〔一一〕晉相弒殺,五世乃定,〔一二〕此其效也。左氏傳曰:「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劉歆以為晝象中國,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見之星皆不見,象中國微也。「星隕如雨」,如,而也,星隕而且雨,故曰「與雨偕也」,明雨與星隕,兩變相成也。洪範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一三〕是歲歲在玄枵,齊分野也。夜中而星隕,象庶民中離上也。雨以解過施,復從上下,象齊桓行伯,〔一四〕復興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婁,魯分野也。先是,衛侯朔奔齊,衛公子黔牟立,齊帥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衛。〔一五〕魯公子溺專政,會齊以犯王命,〔一六〕嚴弗能止,卒從而伐衛,逐天王所立。〔一七〕不義至甚,而自以為功。(名)〔民〕去其上,政繇下作,〔一八〕尤著,故星隕於魯,天事常象也。

  〔一〕 師古曰:「鄉讀曰嚮。中國,中夏之國也。良猶信也。」

  〔二〕 師古曰:「視讀曰示。」

  〔三〕 師古曰:「遠,離也。省,視。」

  〔四〕 師古曰:「謂殷之武丁有雊雉之異,而祖己訓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

  〔五〕 師古曰:「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之書為王請命,王翌日乃瘳。後武王崩,成王即位,管、蔡流言,而周公居東。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王啟金縢,乃得周公代武王之說,王執書以泣,遣使者逆公。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則盡起。」

  〔六〕 師古曰:「下學,謂博謀於群下也。上達,謂通於天道而畏威。」

  〔七〕 師古曰:「古之田租,十稅其一,一歲役兆庶不過三日也。」

  〔八〕 師古曰:「莊八年齊無知弒其君諸兒,十二年宋萬弒其君捷也。」

  〔九〕 師古曰:「十年齊侯滅譚,十三年齊人滅遂,閔二年狄人入衛,僖二十五年衛侯燬滅邢。」

  〔一0〕師古曰:「莊十年宋人遷宿,蓋取其地也。宿國,東平無鹽縣是。」

  〔一一〕師古曰:「莊十年荊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也。」

  〔一二〕師古曰:「謂殺奚齊、卓子及懷公也。自獻公以至文公反國,凡易五君乃定。」

  〔一三〕師古曰:「解卦象辭也。」

  〔一四〕師古曰:「伯讀曰霸。」

  〔一五〕師古曰:「已解於上。」

  〔一六〕師古曰:「溺,魯大夫名也。莊三年,『溺會齊師伐衛』,疾其專命,故貶而去族。天子救衛,而溺伐之,故云犯王命。」

  〔一七〕師古曰:「謂放黔牟也。」

  〔一八〕師古曰:「繇讀與由同。次下亦同。」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一〕至雞鳴止。谷永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異,則遐邇幽隱靡不咸睹。星辰附離于天,猶庶民附離王者也。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將叛去,故星叛天而隕,以見其象。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嚴以來,至今再見。臣聞三代所以喪亡者,皆繇婦人群小,湛湎於酒。〔二〕書云:『乃用其婦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三〕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四〕『顛覆厥德,荒沈于酒。』〔五〕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養生大奢,奉終大厚。方今國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廟之大憂也。」京房易傳曰:「君不任賢,厥妖天雨星。」

  〔一〕 師古曰:「繹繹,光采貌。」

  〔二〕 師古曰:「湛讀曰沈,又讀曰耽。其下亦同。」

  〔三〕 師古曰:「周書泰誓也。言紂惑於妲己,而昵近亡逃罪人,信用之。」

  〔四〕 師古曰:「小雅正月之詩也。已解於上。滅音許悅反。」

  〔五〕 師古曰:「大雅抑之詩也。刺王傾敗其德,荒廢政事而耽酒。」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董仲舒以為孛者惡氣之所生也。謂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防蔽,闇亂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國象。後齊、宋、魯、莒、晉皆弒君。〔一〕劉向以為君臣亂於朝,政令虧於外,則上濁三光之精,五星贏縮,變色逆行,甚則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亂臣類,篡殺之表也。星傳曰「魁者,貴人之牢」。又曰「孛星見北斗中,大臣諸侯有受誅者」。一曰魁為齊、晉。夫彗星較然在北斗中,天之視人顯矣,〔二〕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是後,宋、魯、莒、晉、鄭、陳六國咸弒其君,〔三〕齊再弒焉。〔四〕中國既亂,夷狄並侵,兵革從橫,楚乘威席勝,深入諸夏,〔五〕六侵伐,〔六〕一滅國,〔七〕觀兵周室。〔八〕晉外滅二國,〔九〕內敗王師,〔一0〕又連三國之兵大敗齊師于鞍,〔一一〕追亡逐北,東臨海水,〔一二〕威陵京師,武折大齊。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一三〕星傳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戰。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一四〕不入,失名人。」宋華元,賢名大夫,大棘之戰,華元獲於鄭,〔一五〕傳舉其效云。左氏傳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一六〕劉歆以為北斗有環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綱紀星也。宋、齊、晉,天子方伯,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弒昭公;〔一七〕十八年,齊人弒懿公;〔一八〕宣公二年,晉趙穿弒靈公。

  〔一〕 師古曰:「文十四年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十六年宋人弒其君杵臼,十八年襄仲殺惡及視,莒弒其君庶其,宣二年晉趙穿攻靈公於桃園。」

  〔二〕 師古曰:「視讀曰示。」

  〔三〕 師古曰:「宋、魯、莒、晉已解於上。宣四年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十年陳夏徵舒弒其君平國。」

  〔四〕 師古曰:「再弒者,謂(向)〔商〕人殺舍,而閻職等又殺(向)〔商〕人。」

  〔五〕 師古曰:「謂邲戰之後。」

  〔六〕 師古曰:「謂宣十二年春楚子圍鄭,夏與晉師戰于邲,晉師敗績,十三年楚子伐宋,十四年楚子圍宋,成二年楚師侵衛,遂侵魯師于蜀,成六年楚公子嬰齊帥師伐鄭。」

  〔七〕 師古曰:「謂宣十二年楚子滅蕭。」

  〔八〕 師古曰:「已解於上。」

  〔九〕 師古曰:「謂宣十五年晉滅赤狄潞氏,十六年滅赤狄甲氏也。」

  〔一0〕師古曰:「謂成元年晉敗王師于貿戎是也。」

  〔一一〕師古曰:「謂成二年晉郤克會魯季孫行父、衛孫良夫、曹公子首及齊侯戰于鞍,齊師敗績。鞍,齊地。」

  〔一二〕師古曰:「謂逐之三周華不注,又從之入自丘輿,擊馬陘,東至海濱也。」

  〔一三〕師古曰:「炎音弋贍反。其下並同。」

  〔一四〕孟康曰:「謂得名臣也。」

  〔一五〕師古曰:「宣二年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戰于大棘,宋師敗績,獲華元。大棘,宋地。」

  〔一六〕師古曰:「史服,周內史叔服也。」

  〔一七〕師古曰:「即杵臼。」

  〔一八〕師古曰:「即商人。」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為大辰心也,心(在)〔為〕明堂,天子之象。後王室大亂,三王分爭,此其效也〔一〕。劉向以為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星,庶子也。尾為君臣乖離。」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將分爭也。〔二〕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三〕時楚彊,宋、衛、陳、鄭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後楚帥六國伐吳,吳敗之于雞父,殺獲其君臣。〔四〕蔡怨楚而滅沈,楚怒,圍蔡。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五〕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傳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漢。申繻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六〕天事恆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見,是其徵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陳,太昊之虛;鄭,祝融之虛:〔七〕皆火房也。星孛及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虛,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八〕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見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九〕七日其火作乎?』〔一0〕戊寅風甚,壬午太甚,〔一一〕宋、衛、陳、鄭皆火。」劉歆以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從其西過心東及漢也。宋,大辰虛,謂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陳,太昊虛,虙羲木德,〔一二〕火所生也。鄭,祝融虛,高辛氏火正也。故皆為火所舍。衛,顓頊虛,星為大水,營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國失政相似,及為王室亂皆同。

  〔一〕 師古曰:「三王,已解於上。」

  〔二〕 師古曰:「適讀曰嫡。」

  〔三〕 師古曰:「姊妹之子曰出。」

  〔四〕 師古曰:「昭二十三年,楚薳越帥師,及頓、胡、沈、蔡、陳、許之師與吳師戰于雞父,楚師敗績。胡子髡、沈子逞滅,獲陳大夫夏齧。雞父,楚地也。父讀曰甫。」

  〔五〕 師古曰:「沈,楚之與國。定四年四月,蔡公孫姓帥師滅沈,以沈子嘉歸。秋,楚為沈故圍蔡。冬,吳興師以救之,與楚戰于柏舉,楚師敗績。庚辰,吳入郢,君舍乎君室,大夫舍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撻平王之墓也。」

  〔六〕 師古曰:「申繻,魯大夫。」

  〔七〕 師古曰:「虛讀皆曰墟。其下並同。」

  〔八〕 張晏曰:「水以天一,為地二牡。丙與午,南方火也,子及壬,北方水也,又其配合。」

  〔九〕 張晏曰:「融風,立春木風也,火之母也,火所始生也。淮南子曰『東北曰炎風』。高誘以為艮氣所生也。炎風一曰融風。」

  〔一0〕張晏曰:「自丙子至壬午凡七日,既其配合之日,又火以七為紀。」

  〔一一〕師古曰:「太甚者,又更甚也。」

  〔一二〕師古曰:「虙讀與伏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東方」。董仲舒、劉向以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一〕以辰乘日而出,亂氣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終。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東方者,軫、角、亢也。軫,楚;角、亢,陳、鄭也。或曰角、亢大國象,為齊、晉也。其後楚滅陳,〔二〕田氏篡齊,〔三〕六卿分晉,〔四〕此其效也。劉歆以為孛,東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見與日爭光,星入而彗猶見。是歲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日在鶉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一〕 孟康曰:「不在二十八宿之中也。」

  〔二〕 師古曰:「襄十七年楚公孫朝帥師滅陳也。」

  〔三〕 師古曰:「齊平公十三年,春秋之傳終矣。平公二十五年卒。卒後七十年而康公為田和所滅。」

  〔四〕 師古曰:「晉出公八年,春秋之傳終矣。出公十七年卒。卒後八十年,至靜公為韓、魏、趙所滅,而三分其地。蓋晉之衰也,六卿擅權,其後范氏、中行氏、智氏滅,而韓、魏、趙兼其土田人眾,故總言六卿分晉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旬餘乃入。劉向以為是時項羽為楚王,伯諸侯,〔一〕而漢已定三秦,與羽相距滎陽,天下歸心於漢,楚將滅,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項羽阬秦卒,燒宮室,弒義帝,亂王位,故彗加之也。

  〔一〕 師古曰:「伯讀曰霸。」

  文帝後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虛、危,長丈餘,及天漢,十六日不見。劉向以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為燕,又為吳、越、齊。宿在漢中,負海之國水澤地也。是時景帝新立,信用晁錯,將誅正諸侯王,其象先見。後三年,吳、楚、四齊與趙七國舉兵反,〔一〕皆誅滅云。

  〔一〕 師古曰:「四齊,膠東、膠西、菑川、濟南也。」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方。劉向以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與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邪謀,而陳皇后驕恣,其後陳后廢,而淮南王反,誅。

  八月,長星出于東方,長終天,三十日去。占曰:「是為蚩尤旗,見則王者征伐四方。」其後兵誅四夷,連數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長星又出西北,是時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東井,又孛于三台。其後江充作亂,京師紛然。此明東井、三台為秦地效也。

  宣帝地節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劉向以為太白為大將,彗孛加之,掃滅象也。明年,大將軍霍光薨,後二年家夷滅。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營室,青白色,長六七丈,廣尺餘。劉向、谷永以為營室為後宮懷任之象,彗星加之,將有害懷任絕繼嗣者。一曰,後宮將受害也。其後許皇后坐祝詛後宮懷任者廢。趙皇后立妹為昭儀,害兩皇子,上遂無嗣。趙后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東井,踐五諸侯,〔一〕出河戍北率行軒轅、太微,後日六度有餘,晨出東方。十三日夕見西方,犯次妃、長秋、斗、填,蜂炎再貫紫宮中。大火當後,達天河,除於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攝提,至天市而按節徐行,〔二〕炎入市,中旬而後西去,五十六日與倉龍俱伏。谷永對曰:「上古以來,大亂之極,所希有也。察其馳騁驟步,芒炎或長或短,所歷奸犯,〔三〕內為後宮女妾之害,外為諸夏叛逆之禍。」劉向亦曰:「三代之亡,攝提易方;秦、項之滅,星孛大角。」是歲,趙昭儀害兩皇子。後五年,成帝崩,昭儀自殺。哀帝即位,趙氏皆免官爵,徙遼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廢成帝趙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殺。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歸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國。

  〔一〕 孟康曰:「五諸侯,星名。」

  〔二〕 服虔曰:「謂行遲。」

  〔三〕 師古曰:「奸音干。」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飛過宋都」。董仲舒、劉向以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將自敗之戒也。〔一〕石陰類,五陽數,自上而隕,此陰而陽行,欲高反下也。石與金同類,色以白為主,近白祥也。鶂水鳥,六陰數,退飛,欲進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屬於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國小,勿持炕陽,欲長諸侯,與彊大爭,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齊威死,伐齊喪,〔二〕執滕子,圍曹,〔三〕為盂之會,與楚爭盟,卒為所執。後得反國,〔四〕不悔過自責,復會諸侯伐鄭,與楚戰于泓,軍敗身傷,為諸侯笑。〔五〕左氏傳曰:隕石,星也;鶂退飛,風也。宋襄公以問周內史叔興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六〕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是陰陽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七〕是歲,魯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孫茲皆卒。〔八〕明年齊威死,適庶亂。〔九〕宋襄公伐齊行伯,卒為楚所敗。〔一0〕劉歆以為是歲歲在壽星,其衝降婁。〔一一〕降婁,魯分野也,故為魯多大喪。正月,日在星紀,厭在玄枵。玄枵,齊分野也。石,山物;齊,大嶽後。〔一二〕五石象齊威卒而五公子作亂,〔一三〕故為明年齊有亂。庶民惟星,隕於宋,象宋襄將得諸侯之眾,而治五公子之亂。星隕而鶂退飛,故為得諸侯而不終。六鶂象後六年伯業始退,執於盂也。〔一四〕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言吉凶繇人,然后陰陽衝厭受其咎。齊、魯之災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傳曰:「距諫自彊,茲謂卻行,厥異鶂退飛。適當黜,則鶂退飛。」〔一五〕

  〔一〕 師古曰:「伯讀曰霸。」

  〔二〕 師古曰:「僖十七年齊桓公卒,十八年宋襄公以諸侯伐齊。」

  〔三〕 師古曰:「十九年三月,宋人執滕子嬰齊,秋,宋人圍曹。」

  〔四〕 師古曰:「二十一年春,為鹿上之盟。秋,會于盂。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薄以釋之。鹿上、盂、薄,皆宋地。」

  〔五〕 師古曰:「二十二年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十一月,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二十三年卒,傷於泓故也。泓,水名也,音於宏反。」

  〔六〕 師古曰:「今茲謂此年。」

  〔七〕 師古曰:「繇讀與由同。」

  〔八〕 師古曰:「僖十六年三月公子季友卒,四月季姬卒,七月公孫茲卒。季姬,魯女適鄫者也。公孫茲,叔孫戴伯也。」

  〔九〕 師古曰:「適讀曰嫡。」

  〔一0〕師古曰:「已解於上,伯讀曰霸。」

  〔一一〕師古曰:「降音胡江反。」

  〔一二〕師古曰:「齊,姜姓也,其先為堯之四嶽,四嶽分掌四方諸侯。」

  〔一三〕師古曰:「五公子,謂無虧也,元也,昭也,潘也,商人也。」

  〔一四〕師古曰:「伯讀曰霸。」

  〔一五〕師古曰:「適讀曰嫡。」

  惠帝三年,隕石綿諸,一。〔一〕

  〔一〕 師古曰:「綿諸,道也,屬天水郡也。」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隕石雍,二,天晏亡雲,聲聞四百里。〔一〕

  〔一〕 師古曰:「雍,扶風之縣也。晏,天清也。」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隕石梁國,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隕石槁,四,肥累,一。〔一〕

  〔一〕 孟康曰:「皆縣名也,故屬真定。」師古曰:「槁音工老反。累音力追反。」

  陽朔三年二月壬戌,隕石白馬,八。〔一〕

  〔一〕 師古曰:「東郡之縣名。」

  鴻嘉二年五月癸未,隕石杜衍,三。〔一〕

  〔一〕 師古曰:「南陽之縣名。」

  元延四年三月,隕石都關,二。〔一〕

  〔一〕 師古曰:「山陽之縣名。」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隕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隕石虞,二。〔一〕

  〔一〕 師古曰:「梁國之縣名。」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隕石鉅鹿,二。

  自惠盡平,隕石凡十一,皆有光燿雷聲,成、哀尤屢。

  校勘記

  一四七九頁 八行 史記(曰)〔日〕食, 殿本作「日」。王先謙說作「日」是。

  一四八0頁一二行 渝平,墮(城)〔成〕也。 景祐、殿、局本都作「成」。朱一新說「成」字是。

  一四八五頁 六行 楚(國)〔圍〕許, 景祐、殿、局本都作「圍」。朱一新說作「圍」是。

  一四八六頁 二行 三月庚午(朔), 王引之說「朔」衍字,檢左氏、公羊、穀梁皆無「朔」字。

  一四八七頁一四行 (夷)〔楚〕滅舒蓼。 景祐、殿本都作「楚」。

  一四九0頁 六行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 錢大昭說閩本有「朔」字。按景祐本有。

  一四九五頁 一行 謂常可以此占之(下)〔不〕。 景祐、殿本都作「不」。

  一五0一頁 六行 在斗二十(三)〔二〕度。 錢大昭說閩本作「二」。按景祐本作「二」。

  一五0四頁 六行 能應之(司)〔以〕德, 景祐、殿、局本都作「以」。

  一五0七頁 五行 辟(愆))〔諐〕公行, 楊樹達說「(愆)」當作「諐」,諐與愆同。按各本皆誤。

  一五0九頁 八行 (名)〔民〕去其上, 景祐、殿本都作「民」,此誤。

  一五一二頁一四行 (向)〔商〕人 景祐、殿本都作「商」。王先謙說作「商」是。

  一五一三頁一四行 心(在)〔為〕明堂, 景祐、殿本都作「為」。王先謙說作「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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