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元史资治通鉴我的字典
《元史》明·宋濂等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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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四 列传六十一 姚燧 郭贯 夹谷之奇 刘赓 耶律有尚 郝天挺(郝佑) 张孔孙

姚燧传

  姚燧字端甫,父名姚格。其世系见《姚枢传》。姚燧三岁丧父,寄养于隐居苏门的伯父姚枢家。姚枢对燧教育甚急,使他几乎不堪忍受。杨奂写信劝姚枢说,燧是块好料,长大自会成材,用不着性急,并把女儿许配给姚燧。姚燧十三岁时在苏门见过许衡,十八岁在长安拜许衡为师,这时他还未开始写作,但看同辈人之文章不如古人,内心不以为然。二十四岁才读韩退之的著作,开始习写文章,人们看后认为有作者风度,许衡亦欣赏其文辞。

  至元七年(1270),许衡任国子祭酒,教导贵族子弟,奏请召回他散于四方的旧时弟子十二人,姚燧为其中之一,由河内应召而来。燧年三十八岁时为秦王府文学。不久,授为奉议大夫,兼提举陕西、四川、中兴等路学校。十二年,奉秦王之命安抚庸、蜀。十三年,汉川、嘉定两地为新占领地区,燧奉命去晓谕百姓,使他们归顺。又奉命到合州去招王立。十四年,奉命安抚夔府人民。连续三次出使四川,都尽其职责。十七年,任命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副使,审查延安囚犯的罪状,凡错捕者一律无罪释放,人们佩服他英明决断。调山南湖北道,巡视澧州,兴学校,赈灾民,孜孜不倦,唯恐做得不够。二十三年,自湖北奉旨还朝。二十四年,任命为翰林直学士。二十七年,授大司农丞。

  元贞元年(1295),以翰林学士资格参加修纂《世祖实录》,与侍读高道凝为总裁。大德五年(1301),授中宪大夫、江东廉访使,因病呈请辞职。

  至大元年(1308),姚燧已年至古稀。时仁宗为太子,仿效汉高祖太子刘盈敦请“四皓”的故事,遣正字吕洙去聘请姚燧为太子宾客。不久,连续拜为承旨学士、太子少傅。燧辞谢,不肯受任。第二年授荣禄大夫、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至大四年,告老南归,中书省又召他为承旨,未赴任。五年,又召,仍以病辞谢。后于家中病逝,享年七十六岁。谥“文”。

  姚燧往年在苏门山读《通鉴纲目》时,深感其关于历代皇帝传承的世系分见于各年,因著《国统离合表》若干卷,系仿《史记》诸《表》,以年为经、国为纬编辑而成,附于朱熹《通鉴纲目?凡例》之后;又取徽、建二版本进行校勘,查出三处错误。详见所著《表》前的《序篇》。

  姚燧的学问造诣,得助于许衡的教诲。他从追求天理,认识世界,到最后身体力行,故成为一代名儒。其文内容丰富,文笔流畅,恰到好处,气势豪迈而不放纵,刚健而不严厉,声调宏大响亮,有西汉文风,宋末之弊习为之一变。延祐以前的那些文章大匠都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姚燧认为,文章的好坏,取决于所载道之轻重,而道之轻重又有赖于文章之好坏,相辅相成。当时孝子顺孙,欲弘扬祖宗德行,必须请姚燧为之撰文才可传之后世,得不到姚燧所撰文章,深为愧疚。故三十年间,国朝名臣世勋及其显行盛德,都是由姚燧撰文记述的。凡来请他撰文的人,其德行必须是有可称赞者,才同意撰写,无溢美之辞。还须设宴奏乐,使燧高兴,这才命笔大书,否则也得不到他撰写的文章。

  高丽沈阳王父子与元朝皇室联姻,以大量金钱交结朝臣。有一天,想请姚燧为他们做诗撰文,燧不肯,皇帝下令才答应。沈阳王赠姚燧币帛、金玉、名画五十筐,表示谢意。燧收下分给各级官吏侍从,只留金银给翰林院做公用器皿,自己一无所取。有人问他为何如此,他说:“高丽是藩邦小国,以货利为重,我轻视这些东西,使他知道我大元朝本不在乎这些。”其器量与见识豪迈超人。然而姚燧颇自恃其才华,轻视赵孟兆页、元明善等人,所以一些有德行的人因此而菲薄他。平生所著有《牧庵文集》五十卷流传于世。


耶律有尚传

  耶律有尚字伯强,契丹族人,辽东丹王十世孙,祖父在金朝东平为官,因安家于东平。有尚天资过人,勤奋好学,拜许衡为师,并成为高足弟子。他对性理之学颇有研究,尤其把“诚”作为治学为人的根本。其言行莫不遵循规矩,无论是认识他或不认识他的人,都从内心称赞他是有道君子。

  至元八年(1271),许衡辞中书左丞,被任命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育蒙古贵族子弟。他奏请聘其弟子十二人为斋长以辅导子弟们的学习,有尚为其中之一。十年,衡辞职回乡,朝廷任有尚等为助教,继续领导国子监的教学。在国子监工作了很长时间后,拜有尚为监察御史,有尚未去就任。又任命他为秘书监丞,后又出任蓟州知州。他在蓟州简政宽刑,深得民心。

  裕宗为太子,召有尚为詹事院长史。国子学自有尚走后,教学停滞,朝廷认为非有尚不能继承许衡的事业,于是任命有尚为国子司业。当时尚未建立学馆,教师学生都住在民房内。有尚多次奏请建设学馆。至元二十四年,朝廷才大建学舍,始立国子监,设置监官,增收学生。有尚升为国子祭酒,从此,儒学之风大振。二十七年,有尚因双亲年高,辞职归家奉养。

  大德元年(1297),再次召有尚回京任国子祭酒。不久,任集贤学士兼国子祭酒。又不久,调任太常卿,后又回任集贤学士。大德八年,为葬父而还乡。其后,朝廷要用老儒生,派专车到家中去接他,他再三辞谢,后起任昭文馆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官阶为中奉大夫。

  有尚在国子学前后五年,其教育方针以义理为本,但必须做实地考察,不尚空谈。教育学生要讲求恭敬,要端正、诚实。对于那些只讲求文章词句华美,修修补补,故意雕刻者,认为有害于圣人之大道,一律排斥。所以学生都知道端正学习态度,尊崇儒学,身体力行,都成为德才兼备之士。这些也大体上是遵行许衡教育方针。有尚身为学者师表数十年,受到海内人士所推崇,如同过去推崇许衡一样。

  有尚因年老,请求归家,朝廷赐纸币七千缗。终年八十六岁,赐谥“文正”。


张孔孙传

  张孔孙字梦符,其祖先为契丹族之乌若部,该部为金人所并,迁至隆安。父张之纯,为金朝东平万户府参议。有天夜里梦中拜谒孔子庙,赐他嘉果,其后生孔孙。孔孙这名字,表示是孔子所赐的意思。长大后以文学著名,召聘为万户府议事官。

  蒙古军攻下汴梁,汴梁的太常乐师流落于东平。当时,祭祀乐章残缺不全,只存《登歌》一章。世祖为太子时,曾召乐师至日月山演奏。这时,徐世隆向皇帝建议,增设宫县及文、武二舞,以备举行大典时演奏。于是,朝廷诏令徐世隆为太常卿,以孔孙为奉礼郎,监督乐师制成乐曲,献给朝廷。廉希宪主管中书省,召孔孙为属官。安童为相,更加器重孔孙,授户部员外郎之职,出任南京总管府判官。

  朝廷计划攻下襄阳,急需兵源,孔孙提出:“今越境走私而判罪的人,动辄数以千计,最好给他们一条生路,即让他在战场上效力,赎其死罪。”这意见被朝廷采纳了。孔孙因任佥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不久升为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他巡视巴陵时,有囚犯三百人将处死刑,经了解,这些人是因为对龚乙提出开银矿一事不满,挖了龚家的坟茔,烧了龚家房屋,烧死三人,官府认为他们是图财害命。孔孙认为这些人犯法有其特殊原因,减了他们的罪。后调任浙西提刑按察副使,又改任同知保定路总管府事,不久拜为侍御史,主持行御史台事。

  至元二十二年(1285),安童再次为相,向皇帝陈奏道:“阿合马专政十年,其亲戚、朋友和迎合他的人,往往很快升官,占据重要位置,只有刘宣与张孔孙二人安守旧职,始终如一。”于是任命刘宣为吏部尚书,孔孙为礼部侍郎。不久,升孔孙为礼部尚书,又升为燕南提刑按察使。二十八年,提刑按察司改为肃政廉访司,仍以孔孙为肃政廉访使,衙门设在大名府。他在燕南将所没收赃款买粟五千斛,用来赈济饥民。拜佥河南江北行中书省事;不久,任大名路总管兼大名知府。他在大名大兴学校。该地有人将旧河堤土地三百余里献于太后,孔孙知道后立即上书,请求将这些土地全归还给百姓,得到批准。升淮东道肃政廉访司使。该地盐场盐民尹执中兄弟被人诬告为强盗,孔孙审理清楚后,为此兄弟二人平反。召还朝拜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商议中书省事。丞相完泽去世,孔孙与陈天祥上书举荐和礼霍孙为相。

  这时发生了地震,皇帝下诏,征求消灾之道。孔孙进呈八条意见,大意是:蛮夷诸国,不可派兵去远征;已被罢职的无用官员,不可重新起用;赏善罚恶,不可多次赦免;凡献卖宝货者,一律禁绝;供奉佛祖只是白白耗费钱财,应制止;禁止奢侈,要上下一切从俭;裁汰多余的无事可做的官吏;要按时祭祀太庙。皇帝认为这些意见都很好,赐钞五千贯以示奖励。他又建议:“凡七十退休官员,应加官一级;守丧期满的官员,应加起用;宿卫军中有冒名者,应当开除;州郡官吏应选择任用,在某一地方任久的达鲁花赤,应适当地转至别地;增加官吏俸禄;修建京师庙学,设国子生徒,对于曲阜孔庙的洒扫户给予赏赐;相位应参用儒臣,不可一律只用文官;已故宰相安童、伯颜、和礼霍孙与廉希宪等,应各赠谥号。”其后,孔孙告老还家,朝廷拜他为翰林学士承旨、资善大夫,退休后仍为集贤大学士。大德十一年(1307)卒,享年七十五岁。

  孔孙素来以文学著名,同时也很会弹琴,其画工于山水竹石,尤精于骑射,可称为全才。在朝中敢于直言,而且往往正确,为同朝人所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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